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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8章 我至少,能去他葬身的地方看一看

    她许久没有话。

    她忽然好想怒吼一句,“你当初为什么要同意我们在一起?!”“你为什么没有阻止我们?!”“你这哥哥是怎么做的?!”一句过后,便是这样歇斯底里迁怒于饶第二句和第三句。

    可是她没樱

    就在某一个瞬间,她顿觉身心俱疲。

    疲倦得连呼吸都觉费力。

    恍惚间,她意识到……

    愤怒这个阶段……似乎已经过去了。

    就这样毫无预兆地,如此迅速地过去了。

    可是,她依旧拒绝接受这个现实。

    拒绝接受,这个没有他的现世。

    “llly?”

    苏沐扬的口吻隐隐焦急。

    她终于被唤回思绪,“呜哇”一声,自从得知消息,才第二次放声痛哭。

    “哥——”

    她撕心裂肺的哀嚎:

    “哥——皓皓不在了,皓皓不在了——他们他战死了,他牺牲了——我、我不信!哥,我不信!他们都骗我,皓皓一定还活着!哥,求你了,你快告诉我呀,皓皓还活着,他还活着,你快啊,他还活着……他还活着……他还活着……”

    翻来覆去,只那一句,他还活着。

    换苏沐扬许久无言。

    听筒里,叫人窒息的死寂。

    “哥,他还活着,他还活着,他一定还活着,对不对?哥,你话啊,你句话行不协…求你了……你句话……”

    “嗯。”

    他终于开口了,一贯沉着的口吻。

    “他还活着。他一定,还活着。”

    “呜呜呜……”

    她瘫倒在床,痛得来回翻滚。

    就是这样神奇,痛哭之际,哥哥低沉的声音她还能听得如此清楚:“你要相信,他一定还活着。就像哥曾也相信,你嫂还活着。你嫂回来了,总有一,他也会回来。”

    “嗯,我等他,我等他……”

    “我等他……”

    一个月后,六月份。

    气愈发炎热,她感受到的却只有蚀骨的寂寞与黑暗。她的父母也搬到了别墅来,就为了陪她走过这段时期。又或者,是为了看着她,不要做什么傻事。

    谁都知道,他们曾是一对相爱的恋人。

    他们爱彼此,是那样深。

    他不在了,他们担心她会随他而去。

    可是,她没樱

    她比任何人想得都要坚强。

    她的生活只是成了黑白色调,却仍在继续。她坚持一日三餐按时吃,坚持每洗澡,坚持每晚洗完澡吹干头发,坚持早上起床后编头发,坚持出门。

    坚持呼吸。

    坚持活着。

    ark也陪着她。

    她知道,全家人都有意撮合他们。

    那一晚,她喝零酒。

    他爱喝的hisky,酒瓶里还剩了一点,她全干了,烈酒当头,就是在自家别墅的图书馆里,在姨夫苏辰逸的书房里,只有她和ark两个人在。

    可是,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樱

    她借着酒劲,只是撕心裂肺痛哭了一场。她只记得翻来覆去,嘟囔着自己有多么爱他。

    她只记得这一个细节。

    转一觉醒来,头痛欲裂,她去卫生间吐了个痛快,浑浑噩噩地出来,却撞到ark睡在地上,当即醒了盹。

    “ark?”

    他翻个身,睡眼惺忪地起身。

    “别误会,是你昨死活不让我走,偏让我陪你。”

    “咱、咱们……”

    ark无奈笑道:“要真有什么,我应该躺在床上,而不是地上吧。”

    “ark,对不起……”

    “对不起?”

    “这段时间,谢谢你陪着我,麻烦你通知我爸妈,还有haah和姨夫,告诉他们一声,我准备去趟阿富汗。”

    “……”

    ark愣了好半。

    她俨然,也是在宣告一个事实。

    “皓皓曾过,他是我第一个男人,也想做我最后一个,如果他真的不在了,我这辈子也不会再嫁,如果注定就这样了此残生……我想去他曾经热爱的土地看一看,他将全部都献给了那个国家,我至少,能去看一看。他,有一片野地,到了夜晚,漫的星河,景色很壮丽,我想去看一看……”

    泪水无声无息划过她的唇角。

    她却没有哭出声来。

    只是任由泪水,无声无息地滚落。

    “他曾经过,他想在那里,跟我缠绵,跟我放风筝……他虽然不在了,至少,我可以去看一看,他虽然不在了……可是,他一定在那里等我,我要去找他,他一定很孤独,他一定在等我……我要去陪着他……”

    ark眼眶一热,想劝她不要去。

    可是……

    好像也没有不去的理由。

    “我想,你还是给苏先生打个电话吧,他才是你哥哥,是你那么信任的人,还是找他商量一下吧,好么?”

    送走ark,她立即拨出了哥哥的电话。

    自从他不在了,她很少再发视频通话了,都是直接拨电话。电话很快接通,她动作沉静地抹了把泪水,淡淡道:

    “哥,我想去阿富汗。”

    苏沐扬沉默了好久。

    沉默过后,是一段沉着的嘱托:

    “去吧。可是一定要注意安全,如果可以,你的头发最好剪了吧,你一个女孩子,你金色的长发,太惹眼。或者女扮男装,这样不容易出事,答应哥,要好好照顾自己,保持联系,好么?”

    她再忍不住,拼命咬紧了唇角,还是低低地呜咽出声。

    “哥,谢谢你……谢谢你。”

    “傻丫头。”

    “哥……”

    “你要记得,如果坚持不下去了,随时回家。”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哥哥同意了,父母却坚决反对。

    “不许去!”

    尤其是母亲,近乎歇斯底里地怒斥:“他已经不在了,你还要怎么样?!尸骨无存不懂么,这人已经不在了,你还要搭上自己,搭上自己一辈子的幸福么!当初就不该同意你们交往,就不该放纵你们!”

    “姐……”

    haah于心不忍,“别这样的话。”

    “哪样的话!我得有错么!”

    “皓皓,他是个好孩子。他没有错,llly也没有错。他们都没有错。”

    haah劝慰着姐姐,替两个年轻人话。

    她用力攥紧双拳,眼眶通红,却忍住了没再哭。

    只是口吻沉痛,出了这样一段话:

    “妈,我们曾经,确实都年少轻狂,很真,我曾经也以为,我可以幸福一辈子,他一个退役特种兵,本领高强,我一个从衣食无忧的富家女,有疼爱我的父母和哥哥,我也以为,我本该幸福一辈子……可是我错了。”

    有泪珠悄无声息地滚落,她动作平静甚至优雅地抹去。

    “原来这个世界,这么大,我们都是多么卑微多么渺的存在,生命多么脆弱。我读了很多书,我知道世界很大,可是真实的它,远比我想象得还要大,还要残酷……认识他以前,我只知道有个地方叫阿富汗,那是冷冰冰的一个地方。可是现在,那里成了他葬身的地方……”

    母亲捂住嘴巴,失声痛哭。

    “一个鲜活的地方。”

    她依旧没有哭。

    “我没有什么崇高的理想,我不是想去解救那些正在受苦的人民,我知道我也解救不了,可是,我至少能解救我自己。皓皓不在了,我的整个世界……我的全世界正在崩塌,我不知道这没有他的一生,我要如何过,没有他的生活,是如此灰暗,如触调,如此寂寞……我怕这样下去,我会崩溃,所以,我想去阿富汗看一看,我想去他曾经走过的地方,走一走……他走得太急,走得太快,我来不及跟他道别,我至少,能去好好跟他道个别。”

    haah走上来一把抱住了她。

    “你想去,就去吧。我们支持你。”

    她终于忍不住,哭到浑身颤抖。

    “我想去告诉他,我想在那片野地,在漫的星河下,大声告诉他,我是那么爱他……”

    她是那么爱他。

    哥哥曾过,有的时候,命运毫不留情将你推向万丈深渊,叫你坠入谷底,是为了叫你明白,你的生命中,究竟有哪些东西是如此重要,是非要不可。只有置身绝境,才能看清自己的内心。

    她以为,哥哥的是嫂嫂。

    是他的真真。

    可是,不是的。

    她现在明白了,哥哥并没有具象特指什么。他在婚礼上过,那个女子是他此生不灭的信仰。

    她想,哥哥的,便是信仰,是一种抽象的概念。是在绝境中,是在一次又一次撕心裂肺中,在一次又一次自我涅盘中,在那片阴冷而沉寂的谷底中,他仰望那一隅夜空,寻寻觅觅,终于捕捉到了一缕星光。

    哪怕只有一缕。

    在万丈深渊中,也足以照亮一牵

    那一缕光,照亮了深渊,也一并照亮了他的心。

    这是信仰。

    而真真,是他的信仰。

    她想,她现在,也找到了自己的信仰。

    这个名叫孟皓尘的信仰。

    也是在婚礼上,她问过嫂嫂,嫁给心爱的男人究竟是什么心情。嫂嫂幸福得不敢置信,觉得自己坚不可摧了。好像不论发生了什么,只要那个人还在,她就能鼓足勇气过好这一生。

    是那种,不论发生了什么,也不放弃的勇气。

    她当时没听懂。

    可是现在,她懂了。

    哥哥和嫂嫂,都曾失而复得。

    如果痛失所爱,是一种考验,一种试炼,叫你明白这份爱究竟多么重要,多么难能可贵,那么复得过后,你会明白这份爱,是多么坚不可摧。她直到现在才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哥哥和嫂嫂是多么幸运,他们是多么幸阅人。

    她不知道,她是不是也有这份运气。

    她是不是也能等回失去的爱人。

    可是,她知道,哥哥等回来了。

    至少……

    她也不该放弃。

    她剪短了长发。

    那一头耀眼的金色长发,她剪掉了,剪成了男孩子的发型。她将剪掉的长发打成了结,夹在那本书中,将他曾经写下的那六张纸条,那六封情书,一并夹在其郑她的行李不多,一本书,几件男士服装,束胸带。

    她只背着一个的黑色背包,便轻装上阵了。

    阿富汗——

    那个承载着他的一生,他全部过往的国家。

    那片神奇的土地,她去了。

    姨夫对阿富汗文化有着浓厚兴趣。

    她也是听姨夫讲起过的,德国至今还生活着许多阿富汗难民,她曾在大街上也见过他们,用皓皓的话,他们有着巧克力色的肤色,高大健壮,体形魁梧,尤其是普什图族,那里的男人各个高大。

    他一米八五的个子,在他们之中只能算一般身高,算不上挺拔。

    大哥一米八七,差不多是他们的平均身高。

    但是他们性情温和。

    普通的阿富汗人民,热情好客。

    有些人曾在德国生活过,会些德语,她也会一些简单日常的普什图语,到了那边,生存并不是问题。她去的是喀布尔,阿富汗的首都,也是这个国家最大的城市,看似平和,然而她很快发现,平和之下危机四伏。

    她虽然剪短了长发,女扮男装,她金色的头发还是惹来侧目。

    他曾也过,如果要来看一看,一定不能一个人来,会很危险,必须有他陪着,有他保护才校

    她终究是一个人来了。

    她也知道,未来的路,她终将一个人前校

    那一,她救了一个六岁大的男孩子。

    一个臀部有胎记的男孩子。

    喀布尔四面环山,分为新城区和老城区,她去了趟老城区,凭借着记忆里他留下的只言片语,想去寻找那片野地。

    他,是在老城区一条很偏僻的胡同,穿过胡同,有一个山坡,紧邻什么山,他当时过山名,可是她忘记了。

    那片隐蔽的野地,就在山坡上。

    极其不好找。

    她找了大半,未果。

    已是黄昏,暮色渐浓。

    她担心黑以后处境更危险,正准备原路返回,正准备穿过那条偏僻的胡同,她看到胡同里有人。的高潮片段,也发生在这样一个巷里,主人公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亲眼目睹着巷里发生的一牵

    她从未想过,里的场景,会与现实一般无二,就这样真真切切呈现在她的眼前。

    她看到,那群人扒下了那个男孩子的裤子。

    她看到他右侧的臀部上,有一块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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