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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成相

    凛冬已至,万物肃杀。

    雪在一夜之间倾盆,将方圆十里吞噬。

    这个镇子边有两座山,一座形似五指,名曰如来;一座貌如铁锹,号为神农。只是这大雪过后,如来之手白似狼爪,神农之锹亮如獠牙,明晃晃的伺机而动,仿若要将这披着白袍的镇子撕烂。清晨薄薄的雾梨花带雨,又为这凶煞又平添了几分哀怨。

    两座山前,有片很大的竹林,每天风都会到这里哭泣,可偏偏在今日,它迟到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大雪耽搁了行程。

    镇子尚未苏醒,似乎所有人都如同今日这风,被雪关在了被窝里,镇子到竹林间只有一个人的脚印,每个脚印间距离适中,毫分不差,深浅一致。如果是行家看到,一定会唏嘘一番,瞧人家这内力;如果是一个好交朋友的行家,就会切两斤牛肉上几坛女儿红,把酒言欢。

    隋风把视线从自己的脚印里挪开,又望向不远处还未苏醒的镇子,他的眼神突然多了些坚定,只是这坚定里有太多的情感。

    “江湖人,本不该有牵绊的。”

    隋风叹了口气,从腰间解下一个黑皮囊,大口的喝着酒,江湖人本就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可在高手过招的时候,这确为江湖大忌。

    酒会麻痹人的神经,而一息只差,便是生死。

    隋风早已是名满江湖了,他懂这个道理,可冥冥中,他似乎有种预感,这将是他最后一次喝酒。就像是十五岁那年,他第一次喝酒,就是因为他知道那晚会是他第一次杀人,而且不止一个。

    那也是个被大雪吞噬的清晨,镇关镖局被薄雾覆盖,隐隐的红色。隋风一袭白衣被染得通红,静静的坐在大堂门前石阶上,眼神冷漠、坚定、凶狠,让人会联想到狼,爪牙刚刚喋血,还未完全隐藏,那片刻的狰狞来留有余痕。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杀人,更没人知道他为什么残忍的让整个镖局的妇孺年幼鸡犬不留,就是从那时起,他被江湖人称“七十二血狼”。

    意气风发,自信可以屠戮一个镖局,而当人至迟暮,自信的却是死亡。这就是江湖,生和死,都显得那么从容,或许可以说,在决定如何生的那一刻,就已想好了死亡。

    隋风又将酒送入了口中,他想起了那个他一直想杀却始终未下得去手的兄弟。他平生最恨虚伪,但他却因为这个兄弟,偏偏成为了与虚伪为伍的人,只不过这段虚伪的日子实在不错,锦衣玉食,美人环绕,心情好时可以一掷千金,哪怕心情不好时,也可以千金散尽。

    就像是这酒,如果不是这个兄弟,他又怎能享受如此美味。

    酒囊空了,他就拿起手中的这把剑仔细端详,他又回到了他十五岁那年,眼神冷漠、坚定而又凶狠。

    没错,那七十二口人命,就是断送在这把剑下,而也仅仅是因为一口棺材钱。

    隋风的乞丐养父在他五岁的时候收养他,教他练功,会把一天的乞讨都用在他的身上,而自己只是捡些残羹剩菜。养父不是什么武林高手,但却知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唯稳不坚,于是每天都会让隋风练习拔剑和马步。

    直至十五岁那年,乞丐养父得了疟疾,不治而亡。隋风虽然知道养父靠乞讨为生,可却被养父明确禁止不许参与,养父说隋风将来是干大事的人,以后一定要成为江湖上呼风唤雨的人物。

    可养父死了,他除了一把剑什么都没有,于是学养父去乞讨,镇关镖局门口这个少年跨出了生平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乞讨路,却被管家直接关门赶了出来。

    他记得养父说过,他将来是大人物,怎能受辱于生活。于是,第二天清晨,他用那把拔了十年的剑,让这个侮辱了他的镖局彻底除名。

    “成大事不拘小节,杀人不留活口。”这是养父唯一和他说过关于江湖的话,他牢记于心,不留活口,七十二人,满门清名。

    江湖就是这样,有时候连至亲的家人都不会理会你的生死,又有谁会为了已故之人而报仇雪恨呢?不过是酒余饭后的豪情冲天,甚至只是谈资而已。

    隋风已经将这些都看透了,因为他曾亲眼目睹那个和镇关镖局总镖头称兄道弟的地头蛇,在酒楼里摔碎了喝酒的碗,高谈阔论“就算掘地三尺也要杀了七十二血狼,为我兄弟一家七十二口偿命”。可转眼,就将在家里磨刀的小儿子给关进了柴房,直至小儿子再也不提为他青梅竹马报仇的事情。

    如果说隋风从什么时候喜欢上一掷千金,就是再这个屠灭整个镖局的事件里。为养父乞讨棺材板,让他知道了没钱连死都无葬身之地,而且那个镖局管家的一句“臭乞丐”也让他明白,没钱得不到任何人的尊重,更别提成为养父口中的大人物。

    他要钱,而且要好多好多的钱,于是他结识了那个虚伪的兄弟,他恨虚伪,因为那个镖局整天打着接济穷人的口号,每逢初一、十五都会发粥,所有人都说那是个大善镖局,可偏偏他第一次去借买棺材的钱,就被扫地出门。

    可是他不恨这个虚伪的兄弟,正是他给了隋风一掷千金的生活。当然,没人知道他这个兄弟虚伪,江湖人只知道他呼风唤雨,是每个人都憧憬着要成为的大人物,隋风也是大人物,因为他是这个随时号召半个江湖兄弟的左膀右臂。

    只是,他改头换面,没人知道他就是名噪一时的“七十二血狼”,而江湖上提起他的名字,都会目露贪婪,尊称一句“钱总管”。

    隋风突然握紧了手中的剑,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他要活着,因为这一掷千金的生活,他还未享受够,他经历了那么多,终于如愿被万人敬仰,又怎甘心就这样失去。

    “老伙计,今天再做一回七十二血狼吧!”

    握剑的手青筋暴跳,和一个即将窒息而亡的人如出一辙,不甘心岂非只是最后的挣扎,无用的挣扎。

    他想起了他那个兄弟的儿子,那个如视己出的孩子,他带他走过南闯过北,他才刚刚满十八,但他的聪明才智一点都不输给他们这些江湖老人,虽然没有杀过人,但他和他交过手,隋风用了全力,仍在百招之内成为他的手下败将。

    “孩子,希望你真的可以不用躲躲藏藏过一辈子吧。”

    离约定的时间已不足半刻,远处已有人影往竹林这边走来,步与步间距离相等,深浅一致,恰巧全部落在隋风的脚印上,每一步都像第一步一样沉稳,隋风看到了,握剑的手更紧了,似乎在下次气息到来之前,青筋就会爆裂身亡。

    隋风把目光从脚印上挪开,死盯着那张被面具遮盖的脸,试图从那仅有的轮廓里看出来人的身份,可是他错了,什么都看不出,起风了,竹林开始哀嚎,就像是厮杀过后的战场,万人凄怆。

    “无影无踪,杀人成相。无相鬼果然名不虚传。”隋风握剑的手突然放松了,眸子里多了些笑意,像是回光返照。

    “你来早了。”令人不寒而栗的声音,像是从地狱里来的恶魔之声,没人见过恶魔更没人听过恶魔说话,但隋风确实是这么想的,如同一把火烧了整个村子,荒凉、悲怆的余烬,你不知道从哪来,只知道去向了地狱。

    隋风随即又恢复了笑意,毕竟是他十五岁便以名噪江湖了,什么场面没见过。但是这个场面,确实没见过,可又有几个活人一眼就看见过死亡,见过的人早都成了死人。

    “每个人赴约都会讨厌迟到的人,可讨厌早到的人,你是第一个。”

    “为什么每个人都这么喜欢等死?”

    “每个人赴约前,都认为自己能走回去。”

    “现在呢?”

    “我相信有人会给我买棺材。”

    “你有个好兄弟,不是吗钱总管?”

    隋风仰天长笑,是真的笑,像是九死一生活下来的那个人,可显然,他笑的不是这个。

    “杀人成相,听说你杀人后会成为那个人。”

    “没错,但这次我想换个玩法,选了两个人。”

    “你的目的是什么?”

    “时辰不早了,我还要赶场。”

    隋风从五岁开始拔剑,数九寒冬,从未停止过练习,因为这是他活命的本事,也是这一次次的拔剑,让他拔出了现在一掷千金的生活。

    可偏偏这一次,他没有拔剑,也可以说,他连拔剑的机会都没有。

    十五岁成名,七十二血狼的名号可谓是名震一时;三十岁改头换面,一伸手便是半个江湖的钱总管,终于躺下了,白茫茫的竹林里被染了色,人从出生开始就是不断占地的过程,就连死了不忘多占几分,血不断蔓延,也不过两席,哪怕你生前拥有再多名和利。

    无相鬼没有逗留,倒骑驴的方式走回隋风来的地方。

    归路相同,归人却不是归人。

    无相鬼的下一个目标,就在这个镇子上最大的宅子里,雾气开始逐渐消退,他加快了脚步,他必须在所有人醒来之前成相,否则这一切都会功败垂成。

    “叶相,我做鬼十八年了,是时候有个了解了。”

    镇子上最大的宅子,所有江湖人心中的主心骨,五丈高五丈宽大门上八十一颗金钉,横九竖九,抬头往上看,金匾上书“天下第一”,正对神农、如来二山,一眼望去风光旖旎。

    此时镇子还未苏醒,可这里是一天十二时辰不眠之地,说是不眠,只是因为有人常年把守大门,但又有谁敢到这里闹事,门口的两个门卫早就倚在门柱上睡着了。

    无相鬼摇了摇头,七丈高的围墙翻身而过。

    镇子开始苏醒,一切有回归了原本的模样,可又有谁知道,本不是本,真亦是假,就像是隋风那个虚伪的兄弟,人前是被整个江湖尊敬的天下第一,实则是人是鬼又有谁知,这个世界就是如此,人、事、物皆为千人千面。

    如同无相鬼,杀人成相,鬼入人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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