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冷风如刀。
雪下的更大了,叶真和花仙子两个人的脚印刚踩过不久,便已被吞噬覆盖,整个镇子上空笼罩着一层阴霾,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黑手,自上而下的为这个镇子撒上厚厚的鹅毛。
静,死一般的沉寂。
可偏偏,这个客栈的门被扣得咚咚响,远处的柴狗闻声吠着,他们的主人在里屋裹着棉被,不耐烦的训斥着。
同样不耐烦的是这家客栈的伙计,终于禁不住敲门声,裹着厚厚的棉袄把门打开了一条缝,很不客气地道:“门口的牌子看不到吗?小店已经客满了,两位另找他家吧。”
叶真和花仙子这才看到门口挂的牌子,可就在叶真打算接着开口问黑白双阴的时候,伙计接着道:“你们也可以去花苑楼,不过你们这个女人就……”
叶真看了花仙子一眼,笑了笑,她也喜欢女人。
这种店里的伙计,自是没见过这个花苑楼的大老板,他们每个月的铜板就那么几个,除了要留一些给家里外,自是没钱去这种地方,不认得这位镇子上最神秘的女人,本就是寻常之事。
叶真和花仙子回到了花苑楼,两个人一路无言。
此时的花苑楼灯火通明,比白天都热闹两番。
这种地方,本就该如此,这里的黑夜就是白昼,而这里的白昼才是黑夜。
热闹的厅堂,叶真和花仙子还是坐在他们一直坐过的地方,整个厅堂都亮如白昼,偏偏这里,是连灯都望不到的地方。
可坐在这里,却把整个厅堂的一举一动都尽收眼底。
花仙子道:“你就认定他们一定会在这里?”
叶真拿起桌上的酒,喝了一杯,道“一定在这里!”
花仙子道:“你就这么笃定?”
叶真道:“难道除了这里,还有其他地方会收留无家可归的人吗?”
花仙子还是不依不饶,接着问道:“可那个女人?”
叶真道:“黑白双阴一直以来都是以男人的装束行走江湖,谁说女人就不能爱红妆呢?”
花仙子啐了叶真一口,道:“就你爱胡说。”
叶真认真地道:“这还真不是胡说,女人爱女人,虽说是一件有些离谱的事情,可并不代表不会,江湖之大,难免有些超出常理之事。”
花仙子不再和他纠缠这个话题,而是接着问道:“可是这么多人,你打算怎么找到他们呢?难不成要一个个去问吗?”
叶真大笑,道:“你不是一直说我聪明吗?这么笨的方法不仅不适合我,而且你见过有哪个贼,是被人问话问出来的吗?”
花仙子不再搭腔了,而是拿起桌上的酒,一口喝下。
叶真从没见过有哪个女人喝酒如此狂放。
女人喝酒本就是细饮慢酌,如同女人走路,摇曳着身姿,小步凌波。
可偏偏眼前的女人走路大跨,说话也不是燕语莺啼,而是像极了一只大雁,每当飞过天空,方圆十里皆可听到它的叫声。
叶真就是喜欢面前的这个女人,这个除了长着一副女人的身体,其他和男人并没什么区别的女人。
叶真看花仙子不再理会他,自也已觉无趣。
男人总是喜欢戏弄女人,而女人也善于和男人打趣,只是聪明的女人知道适可而止,要给男人以想象和发挥的空间,而聪明的男人也知道适可而止,否则就给女人以无赖的印象。
叶真是个聪明的男人,而且是个聪明绝顶的男人,所以他知道适可而止,更要给女人留下自己聪明的印象。
他把眼前的酒端起来,小酌了一口,大声喊道:“没想到一个女人也会来这种地方!”
声如洪钟,全场瞬间安静了下来。
花仙子微怒,眉毛皱到一起,可随机便舒展开来,目光和叶真一样,变成了一个刷子,把全场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扫了一遍。
此时,在场所有人都将目光投向了这里,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他们都在好奇,一个女人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当然,这里从不缺女人,可是除了以此为生的女人,是绝不会出现在这种地方的,哪怕是谁家的婆娘知道自己的男人在这里,也定是不会寻来的。
叶真和花仙子的目光同时停在一个方向,因为全场只有这两个人头也没抬,他们只是把握着酒杯的手停顿了一瞬,接着便继续自顾自的将美酒送进嘴里,他们对刚刚发生的一切都漠不关心,对来到这里的女人漠不关心,岂非只是因为他们早已知情这个让所有人惊讶的消息。
或者,他们中的一个人,就是那个女人。
不然他们握着酒杯的手,是不会停顿的,是不会将酒杯放下,握紧了桌上的剑。
叶真冲着花仙子笑了一下,拿起桌上的酒壶,径直向那两个握剑的人走去,他走的很慢,就像是一个村里的妇女在逛大街,悠闲的毫无顾忌。
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中,眼前的这两个人已经是瓮中之鳖了,至少在叶真自己看来,他们是绝不可能逃脱的。
可事实呢?
许大娘突然从外院里冲了进来,大声喊道:“救命啊,有人要杀我!”
叶真顺着喊声转过头去,他看到了许大娘惊恐的表情,但也只是一瞬,他还有更要紧的事情要处理,于是又把木桌往那两个人的方向看去。
哪里还有人啊,只剩下了两个空空的板凳,一壶酒,两个酒杯。
叶真再转头去看门口的许大娘时,亦是空空如也。
叶真怔了片刻,随即露出了一丝苦笑,将手里的酒壶直送进口中,走回厅堂那个最暗淡无光的角落。
叶真看着花仙子,皮笑肉不笑地道:“好奇心害死人啊!”
花仙子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你利用众人的好奇心找出了黑白双阴,她利用了你的好奇心为黑白双阴制造了逃走的时间。”
叶真道:“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啊!”
他将酒壶拿起,将剩下的酒一口饮尽,然后晃动了一下空荡荡酒壶,直至花仙子喊人拿来了一壶新酒。
叶真倒了一杯,接着道:“父亲说青楼是最好打听消息的地方,我本来不信,现在看来,这地方真的是卧虎藏龙啊!”
花仙子道:“我始终和你在一起,你觉得我有时间安排这些事情吗?”
都说男人一旦爱上一个女人,就会变成一个呆子。
叶真也是一样,他一直以为自己只是好奇,好奇一个女人为什么会开青楼,好奇一个女人为什么会整天提着一把刀,可是喜欢和爱,不就是从好奇开始的吗?
对一个人好奇,本就是爱情的第一步。
可偏偏,叶真直到现在为止,他还是以为自己只是好奇,一个风月的老手,怎么会承认自己会爱上一个人呢?
更何况,一个风月的老手,是万万不懂得爱的。
可是一个风月老手,最擅长的事情就是在女人面前保持理性,哪怕是一个呆子,他也会在偶然惊醒,哪怕是片刻之后接着沉沦,但至少有那么一刻,他能清醒的看透这个女人。
叶真也一样,他已经觉察出这一晚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来的太过巧合,巧合的像是被人安排好了一样,巧合的像是有一根线,一直在牵着他的鼻子前行,他的每一步都在被算计着。
叶真的眼神突然凛冽起来,就像是今夜的风,如同一把刀子。
叶真道:“今晚从追踪黑袍人开始,你一直都在。”
花仙子懒懒地答道:“是。”
叶真接着道:“等我们发现黑袍人死的时候,你出现在了竹林里。”
花仙子道:“是。”
叶真问道:“虽然我给你扔了一颗石子,可是你怎么会知道我们在那里?”
花仙子道:“既然你能找到那里,我为什么不能?”
还没等叶真说话,花仙子又接着道:“你是在瞧不起我这个女儿身吗?”
叶真怔怔的看着微愠的花仙子,似有些痴了,一个男人最喜欢女人的微微生气时的神态,不然男人也不会整天去戏弄自己心仪的女子。
这是男人的通病,叶真是男人,而且是一个对眼前这个女子有着不一样情愫的男人,所以片刻的清醒,依旧抵不住这个女人的一句话。
呆子,岂非大部分时间都是傻傻的。
花仙子是聪明的女人,聪明的女人从不会把主动权交给一个男人。
何况她身在青楼,青楼的女人最擅长的事情,就是去引诱男人,并牵男人的鼻子走,这是青楼女人的饭碗,她们就是靠这个才能安身立命的。
所以,叶真又沦陷了。
他似已忘了今天发生的一切,眼前的这酒这人让他醉了,他的双眼开始迷离,可这迷离中,总还透着光,让人不禁怀疑,他究竟是醉着的还是醒着的。
花仙子开口道:“不去追踪黑白双阴了?”
叶真道:“如不出我所料,那两人此刻就躺在竹林中。”
花仙子道:“之前不知道行踪时,你追上追下,现在都知道行踪了,反倒却不追了?”
叶真道:“死人是跑不了的,不是吗?”
花仙子楞了一下,道:“许大娘能杀掉黑白双阴?”
叶真道:“救人岂非比杀人更难些,她能救得了他们,自然是能杀了他们。”
花仙子不语,沉默的喝着酒。
外面的风比来时小了些,雪也不那么急骤了。
是过子时了吧,这个夜晚已进入了尾声。
白昼只会迟到,但从不会失约,就像是一些人一些事,该来的总会来,绝不会因为你无暇抽身,就会不来,恰恰相反,祸事从不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