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6章我哥的女人
郑宜那精致的脸庞上现出了明显的尴尬的笑容,因为这时,秦振兴我俩自动把她略过,可秦浩天却也没有一点要为她正名的意思。
最奇怪的是,难道郑宜没有认出我吗?怎么瞧见我倒是没有其他的反应了?
以我对郑宜的了解,这个时候,她绝对会搂着秦浩天的胳膊,耀武扬威的宣誓主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奚落我,可以令我难堪的机会。
难不成是真的没有认出自己来?
可是郑宜只是尴尬地笑了笑,说:“振兴啊,这是你的女朋友啊?怎么不给嫂子介绍介绍呢?”
秦振兴从鼻孔里哼了一声,似是不愿意理会郑宜,而他这反应明显也在郑宜意料之中,并没有什么意外的气氛。
怎么回事?难受HIA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吗?自己走的这几年空档,到底都发生而来什么?若是问秦振兴,他定是不会那么容易乖乖告诉我的,要是想说他早就说了,唉,这小子,心思也深沉了不少。
“小茹,这是我哥的女人。”郑宜终究还是没有从秦振兴口中听到那一声“嫂子”,只是以“我哥的女人”为代称,这要是换了以前秦浩天的事事都要拿来跟我计较的郑宜,或许会很开心,可今日,是他们的订婚宴,已经订了婚,却得不到自己心爱的人弟弟的认同。
不过,虽然看着秦振兴如此做派,我很解气,可是他这么给我介绍了,我却要怎么回应才好?
总不能上来就一句“大哥的女人你好”吧?
四个人,两两相对,偏生我今天穿的还是套红裙子,正好和郑宜撞了个正着,秦浩天和郑宜又是今天的主角,这场面对碰,一下就吸引了不好宾客的目光。
一时间,好不尴尬啊。
“我朋友还在那边等我,我们先过去了。”秦振兴很有礼貌地开口,可是做的这个事情吧,它不是什么符合礼节的事情。
不过也多亏秦振兴子在关键时刻伸以援手,虽然,这坑也是他挖了让自己跳的。
和秦振兴双双离开后,我才释放出一直压抑在心底的额悲哀,也不怕被他看见笑话。
原来,秦浩天却是认都没认出自己来,或者说,他是根本就不想和自己相认。
我和他之间,终究是做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吗?
可笑我之前还曾幻想那再次相遇事的种种窘境,还想着要躲着他,怕耽误了出国的计划,怕自己终是食言。
原来,这一切不过是黄粱梦一场,醒来后两眼皆凉,不过是我自己在自作多情而已。
步伐渐渐紊乱,大脑也开始失去控制,眼前似有模糊的景象闪现。
我咽下一口气,不过是叫眼泪糊了眼,柳欣,你不是已经下定决心要放弃了吗?这样不是更好吗?两不相误。
可是为什么,近在眼前的结果,我却不愿意相信了呢?
难道我终究还是没有死心?
我脚步踉跄着跟在秦振兴身后,见他从桌上拿了两瓶红酒,扬扬手,对我说着:“不醉不归怎么样?就当是为你们的过去送葬?”
我点点头,秦浩天的最后一面我也看见了,我却迟迟没有离开会场,就是因为心中留了好多疑问,想要问明白。
不醉不归?或许是个好主意。
跟在秦振兴身后左拐右拐,来到了一间会客室,这间酒店都是秦氏旗下的,秦振兴这位秦家二少自然能来去自如。
坐下来,先不问缘由,因为秦振兴已经灌了自己好几口。
半晌,等他停下来,眼神也逐渐清明,我才问道:“郑宜是怎么回事?”
秦振兴为我倒上一杯,一副我就知道你要问的样子,“她失忆了。”说完这句话,我察觉到他的视线,秦振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你难道没有怀疑过当年自己是被谁绑架的吗?”秦振兴反倒问我。
当年的绑架案,若不是拿起绑架,说不定现在会是另外一番风景了,虽然,我和秦浩天时有小摩擦小误会,可是都会被一一化解,我们的感情仍然很好。
至少不会走到现在这般境地,佳人在侧,对面不识。
而我们的孩子也不用从小就经历那么多艰苦,身体不好,HIA险些自闭,更不用在一个单亲家庭生活这么久,她会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爱她的爸爸,爱她的妈妈,富足安乐的生活。
而我自己,或许也就不会流落到法国街头,饱尝那风餐露宿,雨里奔波的苦。
虽然,自己这次也算因祸得福,坠崖被老师所救,又有机会到法国去继续自己的梦想,还在这个领域得到了专业人士的认可。
只是终究让自己的家人朋友惦念不安,雪一,兰婷婷,甄晓瑜,还有爸爸和舅舅,虽然爸爸的病是因为妈妈而起,但加重却也有我失踪的缘故。
想到悬崖边秦浩天单腿屈膝的画面,我的心没由来一抽,像是走过了电流,麻麻的,疼痛的。
至于这场绑架,之大现在我才有心思来认真思考一下其中的细节。
是为求财?不,绑匪并没有以我为人质像秦浩天索要赎金。
是为寻仇?难道是秦浩天的仇家?生意上还是黑道上?毕竟,那绑匪曾提出只要他跪下就放过我这一条件,秦浩天这么骄傲的一个人,让他下跪还不如让他去死,摆明了是为了羞辱他。
可是……似乎还有另一种可能。
万一,这绑架本身就是冲着我去的呢?让秦浩天下跪也许只是绑匪临时起意,但并不能保证他们会信守诺言真的将我放过。
那么,从这一点上来说,是有人想要我死。
我的仇家,想要我命的人。
是她!
我只想到一个人,郑宜。
因为秦浩天,郑宜可以说是恨我入骨,恨不得将我扒皮抽筋,食肉饮血。
郑宜身为郑家的大小姐,似乎也有这个财力去雇佣这些个亡命之徒。
“郑宜……”我咬牙切齿地说出这一个名字,虽然没有证据,可是这会我越想越觉得正中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