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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4章落脚之地

    最后,为了图方便,三人决定就在此住下,我去订房间的时候,才得知,安德里已经先行订好了两套房间。

    和孩子一起洗了个澡,又换过一套衣服,搂着孩子,在大床上沉沉睡去。

    “妈妈,叔叔打电话来叫我们下去吃早饭,安德里叔叔还要带我们出去玩。”

    第二天一早,听着孩子清澈的声音,我缓缓睁开了眼睛,孩子已经自己穿好了衣服,看样子,也洗漱过了。M国这边气候较之国内稍稍宜人一些,而洛杉矶则更是,这个时节,穿着毛衣和薄款外套完全不觉的冷,我起床,简单洗漱一番,换上一套卡其色棉质长裙,搭了一个黑色立领大衣,领着孩子出了门。

    站在早上略显空旷的酒店大厅,甄晓瑜已经在一旁的餐厅等候了,早餐是酒店套房提供的,味道如何先不说,营养搭配很是均衡,倒像是用了心的。

    “怎么样。睡得好吗?一国之旅的第一天就要开始喽。”甄晓瑜说着,将孩子抱在了自己腿上。

    前一句话是问我的,后一句,则是对孩子说的。

    我没有说话,点点头,算是不错,至少我对这边的时差问题反应没有这么强烈,已经渐渐适应了过来,观察孩子的表现,应当也是如此。

    “吃过药了吗?”放下孩子来,甄晓瑜又问。

    “什么药?”

    “消炎药。”

    “……”我的脸瞬间爆红,孩子还在呢,虽然她并不能听懂我们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可是我心里很清楚,这件事和什么事情有关,忒忒羞耻,白了甄晓瑜一眼,径自埋头。

    喝着杯中的热牛奶,我已经开始了神游天外,至此,我已经彻底离开了那个呼吸的国家,离开了那座城市,离开了那个男人。

    隔着大洋的想念似乎显得格外珍惜,当然,我并不认为我会再去想念秦浩天,他给我的伤痛现在还留在我身上,昨天陪孩子洗澡的时候都是先给孩子洗完,自己才敢褪下衣物,看着满身狼狈痕迹的自己,我的心里莫名有了一股冲动的恨意。

    只是之前,经历了那么多事情所不曾有过的,不仅仅是因为秦浩天那天不顾自己的意愿与强bao好不差别凌虐暴行,还为他那明明知道我就是我之后的冷漠态度。

    那天,在意识间断不清醒的那个晚上,我曾默然惊醒,幡然醒悟,我为何会那般心痛,不过是因为无论何时心底始终对他抱有一丝幻想罢了,这是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可是他呢?在他世界中,我早已不是那个对他来说最特别的唯一。

    他枉顾我的意愿,在我的身体里肆意发泄的额时候,我才幡然醒悟,却是为时已晚。

    若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若是造纸如此,我不确定自己还会不会做出再见他最后一面的决定。

    至于秦振兴……

    本来我还担心事情败露之后,秦浩天会追究他隐瞒不报还成为帮凶的责任。

    现在想来,却是我自做多情了,他早已不在乎,是既成事实,又怎么会因为我再多费心思?

    思绪渐渐平静下来,我给舅舅乏了一条信息报过平安,便随着甄晓瑜一起上了安德里的车。

    说是去看我们今后要住的房子。

    今日,安德里的座驾不是昨天那辆越野,而是慌了一辆法拉利,是不是限量版我不清楚,只觉得这车型是真的挺酷的。

    坐上车之后,明显感觉安德里驾驭这辆跑车比昨天那辆越野更加游刃有余,想来,昨天,只是为了方便放行李才卡的那辆车。

    车子飞速驶向郊区,一路上,虽然眼掠匆匆,但还是觉得风景秀丽,连带着这几日有些阴霾的心情都跟着转晴了一些。

    只是,当我们这一行人终于抵达了目的的,饶是这两年来没少见过大场面的我也是暗暗吃惊的。

    先前听安德里说,房子还要打扫,我就抓住了房子这个字眼,想着是一栋独门独户的公寓就已经不错了。

    至于之前在国内说的什么庄园什么的,我和甄晓瑜自是又能力负担的额,可是既然甄晓瑜已经和朋友谈好了,就先在这住一段时间看看。

    今早看到安德里的另一座驾时,我大概已经猜到这位看起来热情似火没什么架子的M国大男孩应该是家世不错了。

    虽然已经做好了相应的心理准备,可是眼前这场景,显然并不在我之前准备的范围内。

    竟然能真的是一座庄园,不,是一座布伦斯规模和配置都要豪华上十倍百倍的庄园。

    若是换掉某些M国标志性的建筑风格,我险些以为这是Z国古代某个朝代皇帝的行宫,还得是国力强盛且大兴土木的朝代。

    站在庄园外面,我粗粗扫视着,估计了一下沾地面积,五千亩得有,这还是只算这庄园铁门栅栏以内的地界,不过,显然,这周围方圆十里并无人烟,很可能也是这庄园的附属品。

    我这边还犹自惊叹,安德里却是没再门口多做停留,几乎是车子一开到门口,便身着黑衣黑裤,一丝不苟的人前来开门,虽然没有语言上的交流,但是能看出,那些人对待车上安德里的态度是尊敬。

    我更加好奇了,这安德里到底是什么来头?

    “就先在这住下吧,这是我家的一个别院,平日里是没人住在这的,用来招呼远道而来的客人正好。”

    安德里的这番话就更加耐人琢磨了,这种规模还只是别院而已,至少我在国内,在G市都没有见过这样的“别院”。

    秦浩天,也没有。

    “不过,既然你们都在这了,我也会搬过来和你们一起的,大好的时光不久是用来和朋友相处的吗?是吧?瑜?今天午饭吃什么?就上上次你做的那道水煮鱼怎么样?”

    听到这里,我不禁失笑,虽然已经确定了家世定然不菲,可是安德里倒是很简单纯粹,好相处的一个人。

    嗯……一个吃货,还是一个迷恋Z国菜的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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