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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征婚启事

    征求25~35岁的未婚女性(再婚者亦可)

    条件:

    1.能够配合早上八点及下午六点接送工作

    2.不排斥与幼儿园孩童相处

    3.没有家累,无特殊病史

    4.须定居台北

    征婚者:

    1.30岁,无负债

    2.每月支付三十万元金额家用

    3.育有一名五岁儿子

    意者请电洽:09xx-xxxxxx黄律师

    戴着粗框眼镜的女子推了推眼镜,桌面上放着五份知名报纸,她咽了咽口水,微扬的眉完全没有任何修饰的化妆品颜色,干涩的嘴唇一启一阖,却未发出半点声音。

    整间办公室里只有她还坐在位置上,其它的人全跑出去用餐,而她如同往常坐在椅子上看着早上买的报纸。

    桌上的不锈钢便当盒里还有一半的色拉没吃完,被紧握着的叉子随着手的主人颤抖而微微晃动。她把眼镜从脸上取下,揉揉双眼,把充斥着难闻油墨味的报纸往脸上贴近──果然没看错!

    她看了五份报纸,每一份报纸的头版广告区都有相同的“征婚启事”。

    再把五张首版仔细比对上面的条件、电话、联络人,她更能确信这是相同一个人刊登的。

    哇!这人还真不是普通有钱,而且还很随便!

    要在头版登广告,费用一定不便宜,而且还在五大报上刊登如巴掌大的版面,那肯定又是一笔可观的数目。

    她低头往联络人的方向一看,啧,是律师呢!

    只是对方开出的条件非常优秀,且先不论长相,也不要讨论他的家世背景,更别理有公婆还是孝,里面有个条件正好符合她的状况!

    至于对方长得是圆、是扁……那都不重要。

    不过这么优的条件,应该会有很多人抢着报名吧?她知道现在很多女性都是拜金主义,记得先前电视也有播过,上海富豪征婚,上门应征的各个都是漂亮的博士生,而且身材姣好,皮肤白皙清透,都是非常上等的货色。

    至于这则广告的真假成分,她倒是没多想──那人能花钱刊登广告一定不简单,就算是骗局也没关系,大不了摸摸鼻子当作付学费啰!

    连犹豫都没有,她环视周围,确定办公室真的只有她一人后,摸出抽屉里的手机,颤抖的拨下报纸上的联络电话……

    “您好,我看到报纸上的征婚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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