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first blood
她继续豪情万丈的说道:“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这是北岛在《波兰来客》里写的诗句,顾诺附庸风雅的时候总爱念叨几句,她也有一个梦啊,关于爱情和文学,还有穿越世界的旅行,可是许多年过去了,她说走就走的勇气几乎在生活中消磨殆尽,只剩下了满腹空想。
“曾经我幻想自己拥有水晶鞋,有高贵清冷的白马王子来拯救我这个落魄的公主;后来我还幻想自己的是紫霞仙子,有会十八般武艺的至尊宝不顾一切来寻我;我还幻想自己是名震四海的女作家,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发现除了自我拯救,谁都靠不住。”顾诺和的有些累了,就把头趴在桌子上,两只胳膊抓着啤酒杯,那浊黄色的液体将她亮闪闪的眼睛折射出不一样的光芒。
顾诺开始絮絮叨叨,也不管对面的人有没有在听。
“我前一段时间好不容易背起背包,去了自己想去的地方,刚欣赏了活.佛唯美的爱情故事,就把自己的firstblood送了出去,甚至都没体验到是什么感觉,那人还非要说是我自己爬床。我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回了C市,想要好好的过活自己的小日子,结果开着小破车把我睡了的那个人的豪车给撞了,我就这样被当成了廉价的卖yin女。我顾诺什么时候那么下贱了?!我这么多年来踽踽独行,我觉得自己一步步在变优秀啊,可是为什么这世间优秀的人永远是那么多,我就只能在底层摸爬滚打,惶惶不可终日。”
……
在听了十分钟以后,陈景昭终于忍不住了,清冷的开口说道:“因为你不能喊苦喊累,只要你一停下来抱怨,成功就会离你更远一步。”
“是吗?”顾诺的眼睛里带着亮光,似乎一不小心就能把陈景昭吸进去一样,“可我原来只想有一个爱我的爱人,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我把自己逼得太厉害了,所以现在只想让自己放松一点。”
顾诺说完以后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叹了口气说道:“你说为什么世间深情的人总是最先被抛下的那个?”
“你说谁?”
“我说我自己啊。不瞒你说,我原来谈过恋爱哦。”顾诺装作神秘兮兮的样子,端起杯子来继续喝了一口酒,“我第一个男朋友他长得很帅呢,嗯~差不多跟你一样帅,哎不对,好像没你帅,嗯~我好像都快忘记他的样子了呢。”
顾诺的样子有些娇憨,引得陈景昭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却一把被顾诺抓住了,她还装作若无其事的在人家手上摸了一把,简直就是个十足的小色女,嘴上说的话却是一本正经,“书上说了不能随便摸女孩子的头呢,你要是摸女孩子的头就是喜欢她。”
陈景昭在心里白了她一眼,你还随便摸我的手呢。
“哪本书上说得?嗯?”他清冷的声音差点就让顾诺缴械投降了,但是顾诺没有畏惧,砸吧了砸吧嘴说道:“我自己的书里写的啊,每次男猪脚要表达对女猪脚的宠溺时,总是要摸摸她的头,表达爱意。”
陈景昭也算是服了这个答案,只能用眼神示意她继续说。
顾诺倒也算给面子,松开了他的手,继续灌了一大口酒,“我原来觉得,爱一个人就要一心一意,全意付出,从来不计较后果得失,整颗心都放在了他身上,我就觉得他应该也是和我一样的,所以当他要分手的那一刻,我特别懵逼。”
“我就心想我到底哪点不好啊?结果你知道他给我的理由是什么吗?”
陈景昭也喝了一口酒,冲着她摇了摇头。
顾诺开始笑,从低低的笑变成放声大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他跟我说他妈妈不喜欢我。我可真是奔腾而过一万只草泥玛,我不知道原来爱情里还有这么多杂七杂八的事情,像劳资这种江湖儿女,从来不知道还能有八分喜欢?”
“当我把他变成我的全世界的时候,我就注定要遍体鳞伤了。后来我还尝试着找过男朋友,像他的发,像他的眼,像他的脸,却没有一个再像他那个人让我付出一切了。我是应该恨的吧?他就是个渣男啊。”
“可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我想起来还是恋恋不舍,念念不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