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同窗
沈逸的同桌,名叫于欢欢,大约十三四岁,皮肤干净白皙,一脸的婴儿肥,即便依着一袭男人长衫,仍然遮掩不纂身上下散发的女孩子独有的青春气息。
于欢欢初来学堂的时候,虽然一身书生打扮。但于欢欢白皙的皮肤,精致的脸庞,尤其是那甜甜的笑容,无不昭示着她女儿身的事实。
南湖学堂的第一位女学子这个事实,可以说是引起了众多青春期学子的强烈兴趣。以至于,于欢欢到来之后,夫子都觉得学堂里的读书声听上去,也是较以往响亮了许多。
分配位置时,不少学子甚至用满是期盼的目光看向夫子,期盼着可以和小美女同坐一案。奈何老夫子直接无视了诸位学渣们那殷切渴盼的眼神,直接把小美女与沈逸安排在了一起。
由此,沈逸也成为了南湖学堂中所有学子们羡慕的对象。这也是沈逸犯错的时候,诸位学子们幸灾乐祸的原因之一。
“哼,这能够怪我嘛,爷爷都用眼睛严厉警告我了,我还怎么提醒你啊!再说了,上课的时候睡觉本来就是不对的。爷爷打你板子,没有什么不对呀!”
于欢欢闻言,肥嘟嘟的小嘴一噘,轻哼一声,满是不悦的瞥了沈逸一眼道。
如果不是因为沈逸身上有伤,就凭刚刚沈逸那种态度,于欢欢的秀拳分分钟会招呼在沈逸清秀的脸庞上,让他再次尝尝自己拳头的厉害。
“咳咳,那个于欢欢同学,你说你一堂堂大家闺秀,怎么可以使用武力去伤害别人呢。这要是传出去的话,对你的名声多不好啊!”
“另外,还请你好好瞅瞅,我上次被你打的伤,直到现在还没有好利索呢。”
看着于欢欢那满是威胁的眼神,沈逸忍不住打了一个激灵,连忙伸出胳膊,拉起长袖,指着手臂上面那依旧泛青的伤处说道。
虽说大楚如今文风盛行,但平城位居北方,时刻面临着北方胡人的侵袭,是以平城的男女或多活少,都会一些防身之术。
而且大楚贵族,本就是以骑射起家,作为故都的平民受此影响,也多有骑射的功夫。只不过沈逸因为家境和自身的原因,这骑射功夫也就比普通人稍微强一些而已。
至于于欢欢这么一个能够敢于学堂读书的贵族子女,会一些拳脚功夫,还真的算不上多么稀奇。
“哼,至于嘛,堂堂一个男子汉,连我一个女孩子都怕,说出去也不嫌害臊。”
看着沈逸那胳膊上青一块,红一块,于欢欢的小脸上没来由的闪过一丝红润,不过随后便言不由衷的讥讽道。
以前,于欢欢只觉得沈逸没有其他的人看上去那么呆板,没想到,这个家伙的脸皮竟然这么厚,一点小伤就斤斤计较,实在是小气,以前怎么没就有发现呢,于欢欢歪着脑袋,拧着眉头思索道。
“你这小丫头片子懂什么啊,我这不是怕你,只不过身体的条件反射而已。”
男人输阵不输面,对于于欢欢的讽刺和蔑视,沈逸自然要反击。更何况,于欢欢也只是一个没长大的小丫头而已。
恍然之间,沈逸似乎忘记了于欢欢大家闺秀的身份,也忘记了自己曾经是于欢欢手下败将的事实。
“条件反射?那是什么东西?又说些我听不懂的话了,沈逸,你就不能好好地说话吗!看来,上一次你受到的教训,还是不够深刻啊。”
“还有,你再叫我小丫头片子的话,你以后一个人走路的时候,可是要小心一些哦!”
于欢欢闻言,皱着眉头思索了半天后,实在是不明白条件反射为何物,最后只得向着沈逸挥了挥秀拳,咬着贝齿,一脸不善的威胁道。
在央求爷爷同意自己来南湖书院读书的时候,于欢欢心里并不愿意和沈逸做同桌的。因为早在进学之前,于欢欢便听过沈逸的才名。
在于欢欢的印象中,凡是有才气的学子,基本上都是呆头呆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而已。
然而,相处了几天之后,于欢欢欣喜地发现,沈逸这个家伙不仅见识广博,而且说话也不像其他学子一般那么呆板、拘谨和无趣。
只不过,对于沈逸经常称呼自己为丫头片子,小瞧自己的事情,这让自以为长大的于欢欢同学心里颇为不舒服。
为此,心高气傲的于欢欢忍无可忍之下,便和沈逸下了挑战书,想要借此机会好好地教训沈逸一番。
于欢欢和沈逸约定的比试科目,一共包含骑马、弓箭、拳脚对打三项。对于文采,于欢欢还是颇有自知之明的,没有作为比试科目。
沈逸看到挑战书的第一反应便是拒绝,只是只是被于欢欢缠了几次后,沈逸只得答应于欢欢的挑战。
在沈逸看来,于欢欢身材矮小,而且还是女性,拳脚功夫绝对不会是自己的对手。看在于欢欢是女孩子,而且还是夫子孙女的份上,交手的时候,让于欢欢三招也无不可。
至于弓箭和骑马,沈逸心里估摸着于欢欢这一大家闺秀,应该没有机会练习,最多也就和自己同一水平,到时候刚好算个平局,两边都有面子,这也是沈逸同意比试的原因之一。
只是,令沈逸懊悔的是,于欢欢这么一个小女孩,并不像看上去的那么柔弱不堪。虽然沈逸和村子里的发小杨大力、钱富贵等人一起练过几年功夫,但是本质上,沈逸并不是一个热爱练武的人。
其实在第一场的骑马,第二场的弓箭项目之后,按照三局两胜的规则,沈逸想着痛快的认输来着,奈何于欢欢这丫头非要坚持要比试拳脚功夫。
于是乎,沈逸就悲剧了。于欢欢这丫头,仿佛是吃了兴奋剂一般,打向沈逸的拳是又快又密,沈逸根本就躲不开。
挨过于欢欢第一拳之后,沈逸便赫然发现,于欢欢这丫头,拳头虽小,但这力道却是不小,砸在身上,更是钻心的痛。
是以,现在看到于欢欢同学的秀拳,沈逸的肌肉是抑制不住的颤抖,这可都是血和泪的教训啊。
沈逸的遭遇,全班同学有目共睹,自此之后,班级里除了自恃功夫了得的学子,无不畏惧于欢欢三分。
只不过接下来几天里,学堂里几个功夫最好的学子,也是相继鼻青脸肿的来上课之后,于欢欢同学,也自此在班级里被人冠上了小魔女的称号。
“好,好,总之我很怕你就是了。那个于欢欢同学,我们可不可以打个商量。如果你保证以后不对我使用暴力的话,我就给你讲故事可好?”
为了防止以后在更多人的面前出糗,沈逸只好委曲求全了。在沈逸看来,只要再坚持一年,科举考中,自己就可以立刻这个鬼地方了,哪里还用整日提心吊胆的,生怕受到于欢欢这个小魔女的压迫。
“那要看你讲什么故事啦,要是什么女蜗捏土造人,盘古开天辟地,夸父逐日,精卫填海,嫦娥奔月等我熟悉的故事,那最后就免开尊口!”
“本姑娘都听了没有一千遍,也有八百遍啦,早就听腻了。”
听了沈逸的提议,于欢欢眼睛一亮,脸上流露出一丝兴奋地神情,随后却是生怕听到一些耳熟能详的故事来,便抢先声明道。
“这个你尽管可以放心,绝对是你没有听过的故事。而且,这个故事绝对好听,感人。”
闻听小魔女于欢欢,竟然对自己的提议感兴趣,沈逸心里那个激动,别提有多高兴,连忙一脸假笑的拍着胸脯保证道。
“好吧,那快讲吧!”
于欢欢闻言,趴在桌案之上,一脸期待的盯着沈逸,希望沈逸嘴里可以说出什么美好的故事来。
“咳,咳!”
看着于欢欢那满是期待的眼神,沈逸学着茶楼里将评书的先生一般,身形一正,轻咳一声,慢慢开讲起来。
“话说前朝元嘉年间,有一名为祝英台的女子乔装打扮前往钱塘县求学,哪知在路上却偶遇同去钱塘求学的书生梁山伯,两人一见如故,相谈甚欢……”
“无耻,沈逸,亏你还是一个饱读诗书的读书人。在这学堂之上,众目睽睽之下,你不好好读书也就罢了,竟然还敢讲这种故事。真是丢尽了我们读书人的脸面,我等真是羞于与你为伍。”
“欢欢,你少和沈逸搅和在一起,我早就和你说过了。沈逸这个家伙心术不正,你看现在这家伙终于露出他的真面目了吧!”
沈逸的故事才刚刚开了一个头,便听到耳边便传来一连串的怒吼声,打断了沈逸的评书演讲。原本心情有些不错的的沈逸,闻听此言,心情立时变得有些不虞。
沈逸循声望去,不出自己所料,身材敦厚,肥头大耳的赵福,摇着一把纸扇,正一脸嫉妒的盯着自己,仿佛自己抢了他什么东西一般。
看着情种一般的赵福,沈逸有些不明白,这赵福一看便是出自大富大贵的人家,想要什么样的女子没有,怎么会看上素有暴力倾向的同桌于欢欢呢。
依着沈逸的了解,赵福这个家伙,娶了于欢欢这样的女孩子,那婚后还不得被于欢欢压着打啊。
赵福这个家伙虽然长得并不怎么讨喜,但这脑袋瓜还算聪明的,怎么也不至于这么想不开啊!
一时之间,沈逸的脑海里装满了问好,看向赵福的眼神也变得复杂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