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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六章 不起眼的证据

    蚊子!就是蚊子,在回去后,特案组对现场发现的车辆,进行了重新鉴定,在车内发现了,一只死蚊子。在该蚊子体内,提取到了,微量血迹,经鉴定,血迹不属于被害人,也不属于被告人,而是属于另外一个人,被害人的男友陈某。

    案件的转折点,竟然出现在,一只小小的蚊子身上,然后谢诚的律师,随后提出了,延期审理的请求。检cha院在接到,延期审理的请求以后,就对特案组林欢欢,提交的鉴定报告,进行了核实,在确认鉴定报告,没有任何问题后,检cha院和本案的新的,主办侦查员——特案组全体成员,进行了一次沟通后,决定重新调查此案。

    只不过这一次,特案组的全体成员,将本案的嫌疑人,放在了被害人蒋梦瑶的男友,陈某的身上。

    当特案组的全体成员,在将陈某带入审讯室后,陈某很快就崩溃了,并交代了犯罪事实。被害人蒋梦瑶,与谢诚之间的关系,从一开始,陈某就知道,但从未提出过反对,甚至鼓励,蒋梦瑶和谢诚在一起,因为蒋梦瑶从谢诚那里,得到的钱,大部分都被陈某挥霍掉了。

    至于这次作案,则源于陈某在游戏中,和别人发生的一次争执,就像蒋梦瑶,同时有两个男朋友一样,陈某也不止蒋梦瑶,一个女朋友。在游戏里,他还有一个“老婆”,但是游戏里的这个“老婆”,后来跟一个公会的老大跑了,那个老大,是一家公司的小老板,有房有车。

    陈某气不过,又没有足够的钱,就打起了歪主意,谢诚不是有车吗?借他的车,拍几张照片,去骗骗那些女孩子,还是比较容易的吧?

    在那天中午,陈某交代了蒋梦瑶,晚上要做的事之后,他一个人,在网吧的包间里,开了台机器,一直玩到,晚上10点多,才从二楼的窗户离开,到了蒋梦瑶和谢诚开房的酒店。

    11点多的时候,蒋梦瑶套着一件风衣,拿着车钥匙,下了楼,然后陈某开着车,载着蒋梦瑶,在夜色中,兜着风,车行驶到公园的时候,陈某突然来了兴致,将车开进了树林里,不顾蚊虫的叮咬,打算和蒋梦瑶亲热亲热。

    不过,让陈某没想到的是,平时一向百依百顺的蒋梦瑶,这一次居然拒绝得,如此干脆,强烈的嫉妒心,让陈某眉毛一挑,伸手扯开了,蒋梦瑶的外衣,看到她里面的衣服,陈某笑得更开心了,他以为蒋梦瑶,是在挑逗自己。

    但是没想到,接下来蒋梦瑶,竟然奋力挣扎,恼羞成怒的陈某,“啪”的一声,打了蒋梦瑶一巴掌,这一巴掌,让蒋梦瑶当场呆住了,陈某借着这个机会,翻身而上,没想到蒋梦瑶,突然尖叫了起来。

    陈某伸手捂住了,蒋梦瑶的嘴,控制住了,蒋梦瑶的双手,等蒋梦瑶,失去了反抗的力气后,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完事后,陈某才发现,蒋梦瑶已经一命呜呼了。这一下子,陈某彻底慌了手脚,匆匆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后,离开了现场。

    看起来,好像是陈某失手杀人,但是特案组队长薛洋,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认为,在蒋梦瑶的身上,没有检查到任何和陈某,有关的线索,连指纹、毛发,统统都没有发现。

    而且,陈某离开网吧的时候,并没有走正门,而是从没有监控的窗户离开,又从窗户返回。按他的说法,他就是借车拍几张照片,能出啥事?需要做得如此小心谨慎吗?

    所以特案组队长薛洋判断,这一切,都是陈某计划好的,他从一开始的目的,就是杀人,所以,才要刻意避开监控,作案的时候,肯定戴了手套,作案后,又仔细清理了痕迹,陈某根本不是过失致人死亡,而是故意杀人!

    “可是陈某为什么这么做?这么做的动机,是什么呢?”林欢欢提出了,心中的疑问。“如陈某所说,是为了炫富,那就是缺钱,把车卖了,不是更好?何必要杀人呢?”

    特案组队长薛洋,冷笑一声,分析道:“蒋梦瑶再怎么说,也是陈某的女朋友,这绿帽子戴得,陈某都快成绿巨人了,就算表面不说,难道陈某,心里会不记恨?再说,陈某只是个学生,恐怕根本没有渠道,出手那辆车,而且那车,也不值几个钱,风险又大。蒋梦瑶死了,向谢诚申请民事赔偿,来的钱又多又安全,这才是陈某打得如意算盘。”

    三天后,检cha院正式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了蒋梦瑶的男友陈某,最终陈某被判死缓,同时警方也解除了,对谢诚的强制措施。

    谢诚经历了这一场冤案,最终能够得到侦破,关键的线索,居然只是一只小小的蚊子,犯罪嫌疑人陈某,在实施这场故意杀人案的时候,可以说已经把所有的细节,都考虑到了,现场清理的也非常干净,这才让无辜的谢诚,差点就成了一个“杀人犯”。

    如果不是特案组,对于案件侦破的执着,和留心每一个小小的细节,谢诚这个牢,可就坐的真的是太冤了。

    特案组队长薛洋,在案件侦破结束之后,脑子里不断的浮现出,在拘留所里看到谢诚时,谢诚当时的那个目光,也就是因为这个目光,才让特案组队长薛洋,下定了决心,决定对这起杀人案,进行重新侦破的。

    从案发现场的车里,找到的那只小小的死蚊子,最终成了这个案件决定性的证据,别看死蚊子这种东西,实在是小得不起眼,但是在它的身体之内,却留下了凶手,最关键的痕迹物证,那就是凶手的血液。

    由此可以看出,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真的是蛛丝马迹,都不能马虎,又有谁能够想到,案发现场的一只死掉蚊子,能够提供最关键的证据呢?

    这个不起眼的证据,同样也在林欢欢的心里,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以后在这破案件的过程当中,还是要对现场的每一个细节,都分外留心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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