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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1)

    早上十点十五分,向来是宋祈进公司的时间。

    习惯性的,他会在进办公室前先在助理桌前停留一下,拿今天的工作流程,询问在未进公司前有没有找他的来电,并交代助理要注意的事项。他维持着这样规律的生活,已长达五年。

    杜宣良这个女人的定位,多年来一直都是“下属”这个安全的位置,让他不会有机会多想,他习惯了她的存在,就像呼吸一样自然,理所当然。

    自然到他已经练就能一眼就看穿她的情绪,例如她今天微笑的表情不够自然,眼神带着惶惶不安——

    “昨天熬夜了?你看起来精神很差。”宋祈盯着她的脸,关心的话脱口而出。

    一个男性上司,会这么“自然而然”的关心女性下属吗?

    当然不可能,宋祈太晚发现自己对杜宣良的感情,早已不只是单纯的上司对下属。

    一听他这么问,杜宣良在心中暗自叫槽,怎么他的眼睛这么利?“早安。”一如以往的早晨,她对进门的上司道早,顺手交出前几天审核过的夏日庆典企划案,以及下个月专栏的文章,故意忽略他的问题。

    “早。”看她几眼,宋祈接过文件,把她的文章摆在上头,打算进办公室后先行阅读。

    其实,杜宣良的专栏已经不需要他看过后再行决定刊登与否,他已完全授权她负责专栏的部份,但拿文章给他看、听他的指点,是她多年来的习惯。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熬夜了吗?”见她没有回答,宋祈不死心地再问。

    “没,我只是没睡好。”杜宣良含蓄地回答。

    “发生了什么事?”不进办公室了,宋祈把资料夹在腋下,视线与她相对。

    啊,又来了,不能看他的眼睛。宋祈的眼神太有魄力,盯久了,她就会把实话讲出口!

    “没……”她想闪躲,但他发出闷闷的质疑声。

    “嗯?”淡淡的一声,就让她不敢转移视线,掌心冒冷汗,像小学生一样眼睛不敢乱瞟。

    唉,宋祈这一点真的很讨厌,总是有人不信,像他这种对员工大方又随和的老板,怎么会没人骑到他头上呢?还不就是因为他的眼神太具威吓,谁敢在他那双利眼下说谎?根本办不到嘛。

    “就……上周末……”

    她嚅嗫的开口,只讲了四个字,宋祈就爆掉了,还帮她接话。

    “晓瞳又硬拉着你去联谊?”他不是已经讲过了吗?怎么那个女人还……

    转念一想,宋祈醒悟了,那女人一定是故意的。

    “对……”杜宣良简直要为他的神机妙算拍手了。

    “晓瞳这回把你电话给了几个人?”宋祈告诉自己:别气,这不是她的错,千错万错,都是李晓瞳那女人的错!

    见她怯怯的伸出三根手指头,宋祈的眉头才稍稍纡解。三个是吗?还好,比他想像中少一点。

    “但是晓瞳当时没有告诉我,结果我自己另外给了三个还满谈得来的男人电话。”

    “什么?”三加三,六个?

    “他们看过我的专栏,对我的文章很有好感,而且也都是业界的人,我想以后说不定会有合作的机会就给了,没有想太多,结果现在……”杜宣良苦笑。

    她搞不懂自己,是她的态度出了问题吗?为什么总是会招惹像这样的爱慕者?

    只见一次面,交谈并不多,她也不认为自己给了对方什么暗示,偏偏就会被夺命连环Call。

    严格说来,她不是漂亮女人,也不会打扮自己,站在艳光四射的好友身边,她一点也不出色,但偏偏惹到烂桃花的都是她,这是为什么?

    “大概是因为那些男人都很想把你娶回家吧……唉,真好啊,为什么我都没遇到想娶我的男人呢?那些男人都只想跟我谈恋爱而已,我想结婚啊!”

    每当杜宣良遇到“热烈”的追求,李晓瞳都会非常感慨的说这些话,让她哭笑不得。

    看着她此刻的表情,宋祈心里越觉得闷。

    杜宣良在他手下工作五年,而他又曾经和她的姐妹淘交往过一年,两人的相处除了公事之外,还多了一点私交。

    他了解杜宣良的个性,她就是说不出拒绝别人的话,才会让那些男人以为自己有机会,拼命的骚扰。加上她又是一个乐于倾听别人吐露心事,会让人感到心平气和的女人。

    宋祈可以理解,像杜宣良这种个性的女孩,身边环绕的绝对多半是像他和李晓瞳这类型的人——强势、有魄力,喜欢别人静静听自己说话,而她正好从来不会显得不耐烦,总是微笑着聆听。

    “这种事情你可以找我帮忙,反正又不是第一次。”他伸手,掌心向上。“手机给我,我来处理。”

    宋祈暗暗咬牙,他会让那些敢打电话来的男人,一个一个吓得不敢再打来!

    杜宣良一脸愧疚,但又感激万分。“真是不好意思,又麻烦你了……”就像丢掉一个烫手山芋般,她把手机交出去给他。

    她明显逃避的神情,让他心情好一点——很好,那表示她对那联谊认识的六个男人没有太多好感,就算有联络也不吃亏。

    “宣良,要开会喽。”

    就在杜宣良把手机交给宋祈代管后,一名资深编辑也探头进她办公室,通知她开会。

    “好。我马上到。”杜宣良给了宋祈感激的一笑,便收拾起要开会用的资料到会议室去。

    而宋祈目送她离开之后,这才蛰回自己的办公室,他一边看杜宣良这个月写的专栏,一边吃着她为他准备的早餐,直到她粉红色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接起,听见陌生男人的嗓音。

    “小良……”

    这么亲密喊她的小名?是有很熟吗?

    宋祈不太爽,口气很差的回答,“她在忙,你哪位?有事?”

    “吓!你、你是谁?小良呢?”

    “我是她男朋友,你哪里找?”宋祈面不改色的说了谎。

    嗯……严格说来,这也不算是说谎,而是他将来的计划提前讲出口而已,如果能够让全世界的人都误会,那就再好也不过了。

    对,他喜欢杜宣良,但他没有办法告白,因为她至今仍认定他对前前前女友李晓瞳爱恋依旧,而像她这么重视朋友的女人,绝对不可能接受好友的前男友。

    因此,当他理解到自己的感情之后,他一反过去相中对象便直接出手的习性,默默的等待时机,了解她吃软不吃硬的个性,他就继续依赖她,对她撒娇,任她照料,被摆在她心中的第一位,这让他感觉还不赖。

    这么没志气的等待,让他的好友们听了都笑得快断气。

    没办法,他太晚察觉了,一直到去年夏天,他才发现自己对杜宣良的习惯,不只是习惯而已。

    “又到了夏天……”也没听完对方哪里找就切断通话,望着办公室的窗景,外头的阳光炙热,他想起去年的夏天。

    如今转眼又过了一年,他的进度这么慢,铁定会被死党嘲笑。

    “不,不行,可不能再这样下去。”看着摆在桌上、属于杜宣良的粉红色手机,他想了想后,下了决定,拿起自己手机搜寻出电话簿里前前前女友李晓瞳的号码。

    “瞳,是我……有事情,我想请你帮忙。”

    眼中突然大亮的光彩,让宋祈看起来像头锁定猎物的豹,危险又致命……

    一个夜凉如水的夏夜,杜宣良在晚上十点的时候,一身轻便运动服,偷偷摸摸的以钥匙转开住家大门的锁。

    “嘘,小声点,小声点哦,瞳不会醒来,不会醒来,她不会发现的……”她一边小声啐念,一边又鬼鬼祟祟的把庞然大物偷渡进住处。

    “汪!”

    但可惜,那个偷渡客一点也不懂得安静,发出声音破坏了杜宣良的完美计划。

    “大丹,嘘——”杜宣良顿时感到很头大,回头对偷渡客——剃了毛的一只黄金猎犬懊恼的喊。

    黄金猎犬大丹摇着尾巴,歪着头,因为天气热而吐着舌头,圆滚滚的眼睛看着杜宣良,一副无辜的模样。

    “噢……”大丹无辜的表情让杜宣良心软了,赶紧蹲下来抱住它的头,愧疚自己刚才态度太凶。“我没有骂你,但是我怕瞳会生气,所以在她发现之前,我们要快点进房间,Go!”牵着狗绳,她让大丹跟随自己的脚步行动。

    不愧是训练有素的狗,大丹乖巧的让杜宣良牵着,眼见就要偷渡成功进房间。“杜宣良,我闻到它了!”原本在房间里的李晓瞳尖叫着奔出来。

    当她打开房门,正好就与那一脸心虚的杜宣良,以及太过快乐的黄金猎犬对上视线。

    “我说过……”李晓瞳瞪着好友,再看看那头朝自己猛摇尾巴的笨狗,不愉快的记忆闪入脑中。

    “汪!汪汪汪汪——”

    还来不及把狠话讲出口,李晓瞳就立刻被大丹热情的扑上,而且它还咬住了她的裙摆不松口。

    “噢!给我放开!这是我新买的睡衣,我第一次穿耶!”李晓瞳花容失色的大喊。

    但是无论她怎么推那只体重跟她相当的大狗,甚至打它的头,她都没有办法让大丹松口。

    “Wait!住口,大丹!”杜宣良压低嗓音。拉了拉狗儿项圈,顽皮热情的大狗立刻松口。“进去。”随她开房间门,命令狗狗进去。

    “坐下,不准动。”

    而大丹竟然也真的乖乖的听话,坐在房间的地板上等待。

    “吼,小良,我明明就跟你讲过很多遍了,那只笨狗不准踏进我家大门!你干么又带它回来?讨厌死了,它怎么老对我的衣服有意见?是想毁掉我几件睡衣才甘心!”越想越生气的李晓瞳,忍不住怨恨起没把狗教好的主人,气到全身发抖,小心眼的对着无辜的狗狗大叫,“叫宋祈把他的狗带回去!”

    李晓瞳跟宋祈养的这条狗不合,就算分手了依旧。

    “宋祈去香港,后天才回来……”杜宣良吞吞吐吐的对好友解释,“如果可以,宋祈也不会让大丹离开他身边——”

    “那可以送去宠物宾馆啊,你干么帮他照顾?”看她没志气的帮宋祈讲话,李晓瞳又一肚子火,打断她的话不让她继续讲。

    “唉哟,那样大丹好可怜,都被关起来。我白天会带它去公司,晚上尽量晚一点回家,不会打扰到你,而且我会确实打扫,绝对不会让房子有味道。拜托啦!瞳,就忍耐两个晚上。”杜宣良嗓音软软的对好友请求,“好嘛?”

    看她的表情,李晓瞳挫败的低吼了一声。

    “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宠宋祈?”

    “瞳,谢谢你!”了解好友高傲的自尊心,这么说已经算是同意了,杜宣良感激的拥抱她一下。

    她承认,她对宋祈真的太宠了一点。

    不只帮他准备早餐,还越过线的帮他跑洗衣店拿他送洗的衣物,在他业务忙时帮他遛狗,他出国就替他照料他的宝贝狗,让他无后顾之忧。

    她从来没有抱怨过上司的公私不分,甚至可以说她是心甘情愿。

    她喜欢帮宋祈做这些事情,让她可以把喜欢的心情找到正当的行为表现,幸好晓瞳没有看出来,到现在还一直认为她帮宋祈做这些事情,是因为她胆小、害怕失去工作的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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