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她的金手指
她先往二叔的那片田里看了看,却没看见人,但庄稼都是浇了水,料理过了的。
叶思南犹豫一下,大概猜到了二叔他们去了哪了。
叶家以前是当过村长的,她爷爷那一代还攒了些资产,比如村东边的几亩良田。后来卖了几亩,留了三亩田。到她爹时,那三亩好田地,都划给了她爹,而二叔拿到的是南边的四亩中田。
现在叶父不在了,哥哥在县里,那三亩田,自然是给了二叔家去种。
她再想了想,一并归了二叔的,不只是田,还有爷爷给他们家的三间房。
古人讲究四世同堂,五室而居,认为一大家子住一起才好。
叶家住的地方有点像个四合院,中间是长辈住着的,两边是小辈的屋子,还有厨房和鸡圈。
现在整个院子,住着二叔一家五个人,加上叶思南,恰恰把五间屋子住了四间,多出来的是留给叶北朝的。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在他们看来,读书人总是要金贵些的,特意留间屋子也不是什么事儿。
到底是拿了不少东西,她叶思南寄人篱下尴尬了些,也不是白吃白喝,却遭到了二婶的不少抱怨,连带着年纪小不知事的堂妹都学去了二婶的闲话,嘀咕她是个累赘。
这见鬼的日子,将来还不知要怎么过下去。
到了村子东边的那一片田,老远就看见几个人在大榆树的树荫下歇息。叶思南看见二叔和堂兄也在其中,不由松了口气。
她来回走着也不容易,送到了,再等他们吃喝完了收了碗筷,就可以回去了。
树下一起歇着的人看见了,不由羡慕道:“还是叶家嫂子贤惠些,我家的婆娘可不会在这日头正毒的时候弄了汤水来。”
在他们看来,叶思南送粥,不论是谁煮的谁送的,总不过是大人提的主意。跑腿的叶思南,也就是跑个腿罢了。
“不过思南这丫头不是前两日磕伤了头吗?怎就现在就出来了?”一个人随口问了句,“又不是小子,皮实,上树掏鸟下河摸鱼,伤着了也能活蹦乱跳。”
“伤的是脑袋,也该注意些。”
二叔听着这几句闲聊,匆匆把碗一撂,道:“思南你快些回去吧,天热,你多歇歇,家里人多,不缺你做事儿。”
堂兄一边喝着粥,一边嘻嘻哈哈跟别人闹道:“谁说小子就皮实的,我掏鸟时从树上摔了也要揉半天屁股才能爬起来。”
堂兄的那份自在,叶思南羡慕不来。
她收好东西往家走,心里郁闷,脸上也带了不高兴。
从吃穿不愁生活便捷的时代到了这里,换谁会乐意?别人穿越,好的是成了皇子王孙,天横贵胄,普遍点的是侯门千金,官家小姐,差点的就是她这样的庄户人家。
还摊上个不管事的哥哥和寄人篱下的处境。
这让她一个身无长技的穿越者怎么办?连个金手指都没看见,没......看见,看见了啊!
一个淡蓝色的屏幕在她眼前跳出来,突然到吓得叶思南下意识后退了两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