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印象
“嘿,哥们儿,以后就一起工作了。”这时,一个胖子迈步走了过来。
他倒是自来熟,也不管于明山的反应,直接是朝着于明山挤了挤小眼睛,然后一条粗壮的胳膊勾了上去。
这种勾肩搭背的动作,如果不是熟人,于明山还真不敢随便做,可是这个胖乎乎的家伙,不仅做了,而且还丝毫没有任何的难为情,仿佛两人早已是多年的好友一般。
“我叫董思邈,比你早一年来到骨科。”胖子自我介绍道。
“药王孙思邈的那个思邈?”于明山笑道,“难怪你会从医了,这是要奔着药王的名头去的吧!”只可惜自己本身就是药王的徒弟。
“这个你还真猜对了,”董思邈笑道,“我爸妈都是学医的,因此从小我就被迫选择走上了学医的这条道路,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达到药王的高度,但是我却一直在药王的道路上行走着。”
于明山朝着这位有着伟大梦想的胖哥伸出了一个大拇指。
“好了,大家静一静,听我说几句。”
正在这个时候,主任吴思达站了出来,拍了拍手掌,整个房间立刻安静了下来。
“咱们骨科的成员应该到得差不多了吧,今天这个聚餐之前呢,我也照常说两句。”
吴思达笑着扫视了众人一圈,说道,“大家也看到了,今天,咱们骨科又要迎来了一位新同事,我呢,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他就是于明山于医生,于医生还很年轻,跟你们这些人应该聊的来,而且他的医术也是非常不错的,等下大家相互之间可不要太拘束了啊!”
“哼,不就是一个刚刚转正的实习医生吗,至于搞得这么隆重吗?”
吴思达在上面说得异常兴奋,而底下却是响起了一丝不和谐的声音。
声音虽然小,但是却异常地尖锐,无论是有心或者是无意,都能够听得到。
于明山扭过头望了过去,那是一个三十岁作用的男子,长得倒也是挺方方正正的,白衬衣,西装裤,怎么也算得上是一位上的了台面的人物,怎么就跟自己杠上了呢?
于明山不解,不就是介绍一下新同事吗,至于这么一点面子都不给?
这是有多小气?
“他叫冯建华,这人和何副院长的关系比较好,仗着何院长的这层关系,眼里倒是一直放不下别人。”董思邈在于明山旁边提醒道。
原来是何明瑞的人啊,难怪这么跟自己不对付,初次见面就拆台,还真是让人讨厌啊!
吴思达也知道冯建华是故意找茬,只要不是太过分,他倒也不愿意多说些什么。
“来,小于,你来说几句。”他直接是把于明山喊道了人群之中。
于明山虽然不愿意来这一套,但吴思达既然说了,他也不可能当面拒绝,不就是说几句话吗,那就简单说几句。
“各位同仁,大家好,我叫于明山,是你们新来的同事,以后就会在一起共事了,希望大家能够多多指教,有些地方做得不对的,还请各位见谅。”
于明山并没有说太多,身为一名即将要为人民服务的医生,他也知道,医生这个工作真的很累,能够出来聚餐也是一件特别不容易的事情,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就是大家能够吃好喝好,其他的都是废话。
“好,好,好!”董思邈倒是非常给面子,第一个动手鼓起了掌来,掌声异常地大,直接是带动了房间里的其他人。
所有人都下意识地跟着鼓起了掌,除了一个人。
冯建华冷眼看着于明山,心里似乎正在算计着什么。
“哼哼,连何院长都不放在眼里,我倒想看看,你究竟是个什么人物!”
冯建华跟何明瑞私交甚好,今天的周会结束之后,何明瑞见于明山进入骨科已经是不可能改变的事情了,因此立马想出了进一步的应对措施。
在骨科,他还是有着自己的眼线的,那就是冯建华。
于是,何明瑞迅速找到了冯建华,并向他讲明了于明山的事情,要冯建华务必替他监视好这个于明山的一举一动,甚至可以时不时地给于明山使点绊子。
总而言之,何明瑞的眼里容不得于明山,他要用尽一切手段,让于明山滚出新南市第二医院。
对于冯建华来说,这个任务不算难,不就是对付一个刚刚毕业的小子吗,小事!他当即向何明瑞保证完成任务。
“好了,既然大家都认识了,就不啰嗦了,大家就坐吧!”吴思达吩咐了一声后,转头对着身后的服务员说道,“上菜吧!”
很快,热气腾腾的美味佳肴就一盘又一盘,陆陆续续端了上来。
大家早就饿得不行了,于是一个个地都放开筷子吃了起来。
“大家少喝点酒,明天还要上班呢!”这个时候,吴思达适当地补了这么一句。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聚餐不喝酒,那还是聚餐吗?
显然不是这个道理。
要知道在华夏,酒文化一直都很浓,酒桌上的故事也是颇为地丰富。
甚至有人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酒桌上不喝酒,那你就是看不起我。
所以,大家伙吃着吃着,也会多多少少饮一些酒,但大多都是礼仪性地喝一小口,也没有人出来敬酒什么的。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副**的场面当中,一道颇为不**的声音响了起来。
“于医生真是英雄出少年啊,年纪轻轻的能力倒是不小,今天大家伙特意在这里聚餐,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欢迎你的到来,既然是欢迎,怎么能不表示表示呢?”
冯建华站了起来,面带微笑,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拿着酒瓶,他给自己倒了大半杯,然后举了举酒杯,笑道,“这杯酒,我敬你,以后大家就是同事了,一定可要多多关照哦!”
说完直接是一仰头,尽数喝完。
“冯医生客气了。”
既然被敬酒了,于明山不可能不接,不然就显得太不识大体了,不仅会给冯建华以及何明瑞留下做文章的根据,而且还会给在座的其他人留下不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