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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嗜血乌鸦26

    是满月,夜零曾经说过吸血鬼的来源,吸血鬼是小说中虚构的人物,而现实生活中,和吸血鬼性质一样的原型,可以说就是夜零了。

    我怕程艺园这天晚上还来找我,所以我推托家中有事,就让她一个人在寝室睡了,毕竟让程艺园知道我夜不归宿也未必是一件好事。

    每一次和程艺园聊天说话,我的脑海里下意识的就会想到刘茜茜。

    当初我天真的以为异能人和正常的人类可以成为朋友,不顾刘茜茜的生命安全和她靠的太近,也正是因为我们靠的太近,所以才让事情演变成了现在这个局面。

    这样胡思乱想着,我已经来到了钟楼底下,明德大学月圆之夜,乌鸦盘旋在钟楼之上,这个传闻明德大学很早就已经有了,而我在钟楼之下,果然能够看到,夜零的影子模糊不清,月亮将钟楼照映成了黑影,包括那在钟楼上盘旋着的乌鸦。

    钟楼从没有上过锁,但是很少有人能够有毅力去浪费时间爬上去。

    那几乎是两栋五层楼那么高,我顺着螺旋梯走上去,此刻还没有到午夜十二点,可是我的脑海里已经塞满了乌鸦环绕在钟楼上的模样。

    这么多的乌鸦,是在做什么?

    保护夜零吗?

    从前的月圆之夜,夜零总会失踪一天两天,我一直好奇,但是一直没有往深了去问。

    当我爬到钟楼之上,午夜十二点的钟声同时响起,乌鸦的叫声充斥在耳畔旁,我从没看到过这么梦幻的一幕,以至于我没有眨眼,应该是看愣了。

    夜零就站在钟楼上,十数只乌鸦围绕着他盘旋着,他听到声音回过头,那张脸比从前看着还要柔和,不知道不是不是月光的缘故,只是我看着他那双慵懒中又带着蛊惑的眼睛,忍不住靠近了一点。

    他的身体看上去虚弱得很,只是他还能走动,我站在原地,钟楼上的斜坡让我不敢乱动,直到他像是走平行线一样朝我走过来,动作缓慢,连同他身边的乌鸦也跟着他朝我盘旋。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像是要与夜色和乌鸦融为一体,他的头发许是长了,遮住了半边的脸,露出一双在黑夜中殷红的眼睛。

    那眼睛对我来说就像是拥有生命一样,在他凑近我的时候,那眼睛也是一瞬间变红了。

    夜零的獠牙一点一点的变长,而他抵着我脖颈的那只手也根本没打算放开。

    我记得之前夜零说过,从前有人一直在月圆之夜给他输送血液,因此他不会去伤害人类,他也因为这一点,所以才帮助那个人的忙。

    我想,那是明德大学的校长。

    而当我想到那一袋针筒的时候,我立刻回过神来,比如为什么从前明德大学的校长资助夜零满月的鲜血,为什么这个月却放手不管,然后就是明德大学新生入学的时候,明德大学的校长送来的针筒,也就是利用的针筒来制造的人造异能人,萧易寒的失踪和体弱,珩绝的出现,这一切的一切都仿佛在说,这个月将发生惊天动地的大事。

    夜零靠近我的脖颈,近到我甚至能够感觉到他吐息的温暖。

    “阿嚏——!”

    虽然这个时候打喷嚏十分不礼貌,甚至我还感觉到我这个喷嚏不偏不倚的打在了夜零的身上,气氛尴尬,乌鸦依旧盘旋在我们的身边,而我的喷嚏也接连不断。

    夜零眼中的殷红完全消失,他的身体就像是矫捷的动物,看着我的眼神,仿佛是在叫我不要动。

    然后他下坠的身体让我浑身一颤,夜零抱着我,一路飞驰下了钟楼,连同乌鸦一起环绕着我们送行,那一瞬间,我以为自己也要向殷素文她们一样坠楼而亡,尤其我和夜零是头朝地。

    没有翅膀,因为我原以为夜零会张开它的翅膀,但是我忘记他此刻是在虚弱状态,或许站立都会有问题。

    乌鸦盘旋在一处,抵住了我们下坠的趋势,然后我们平安着陆,只是夜零却无力地倒在地上。

    “夜零!”

    明德大学的校园,在午夜十二点没有一个人,我所说的话就吞没在了夜色当中,没有人会听到我所说的,只有倒在地上的夜零,他意识模糊,鬓角也有了冷汗。

    乌鸦四散,钟楼下,就只有我和夜零两个人。

    “你撑住。”

    我半蹲在地上,我扶在夜零的手腕,曾经夜零为我补习异能人知识的时候曾经说过,拥有治愈能力的异能人也是珍稀物种之一,但是一般这样的异能人寿命更加的短暂,而我还记得夜零曾说过,当具有吸血能力和自控能力较差的异能人时,千万不可以可怜他们,而去给他们鲜血。

    因为那个时候,鲜血才是令他们发狂的最大引子。

    “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用,但是我会尽力……”

    治愈能力,我曾经用我的生命救助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容若和萧易寒。

    我一直都以为自己的异能是最无能的,可是容若,很多年前容若对我说过,治愈能力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暖最善良的异能,如果可以,他也愿意用这样的异能。

    那个时候我问,一般治愈能力的异能人寿命都会很短,你这是在用生命去换取异能,即便是这样你也愿意吗?

    当容若说愿意的时候,我立刻反驳了他,因为容显曾经说过,生命才是作为异能人最宝贵的东西,而当时我也的确如此想。

    因为人死了,不仅不会留下什么,也不会再有思想,更不会有人记得。

    因此我无法去理解当时容若的想法。

    生命力一次又一次的从我的体内抽取,到了另外一个人的身上,我竟然会觉得很幸福,很高兴。

    不是因为自己的死亡而恐惧,而是因为救了别人而幸福高兴。

    这在以前的我看来,是绝对不可能的。

    那个时候的我,总是保留着一切的精力去看美好的事物,天真的以为这个世界就像是蓝天白云一样清澈,然后又陷于怕死的恐惧,而忽略了人和人之间最宝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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