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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合眼之前,明明身周所处的是迎春楼里闹中取静的寒光阁。

    恍惚间像是回到了西北,从歌舞升平的秦楼馆到血流成河的修罗殿,也只需要一夕之间。

    “敞亮兄,您的这个行事风格还真是清奇。”星宇打量完周围的环境,确认是在班长生的私宅之后,重新闭上眼睛

    班长生趴在床沿上,一脸玩味地看着她。

    “我从未见过有人睡在床上能像睡在棺材里一样板正。”

    “班兄你还是见得人少了。”

    “是少了。”班长生伸手将她往床里面搬了搬,抽出被她压了这许久的衣摆,给自己腾了点儿地坐下。

    “啧。”星宇极不情愿地撑坐起来,吊着脸子看他。

    “我今儿收到一封信。”

    星宇神色半分未动,一脸被人扰了好梦的不耐烦混杂着没劲儿计较的呆滞。

    “我问我母亲,多年前与你打赌,赢得的是什么样的彩头。”班长生偏头看她,“你猜猜信上回了什么?”

    “日久天长的,记岔了也是有的,班兄不必挂心。”星宇忙慌慌地推开班长生,满地找鞋。“公务繁忙,星宇不打扰了,班兄见我鞋了没有?”

    班长生倚着枕头不看她,“没有,光着脚来的。”

    “别闹,怀里一大包鼓囊囊的不是吗,我都看着我鞋上的花样了。”星宇早眼尖的瞧见班长生有意的护着衣领子,“怎么着,好这口儿?”

    “哎”,班长生装模作样地叹一声,“枉我一世风流,自诩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哪知家母早就将红绳子绑住了我的腕子。”

    “你不是说我不像女人嘛。”星宇一屁股坐在地上,理着几缕垂到额上的碎发,透过发丝的间隙望向班长生。

    班长生吃不准她是正经的还是又在瞎说,皱着眉将她上下扫了几眼,“其实看久了吧,也还过得去。”

    星宇没作声,摊着手问他要鞋。

    班长生不情不愿地,真的从怀里摸出一双鞋来,“脚上那疤是怎么了?狼咬的?你以前不穿鞋的吗?”

    “狗。”

    “颜色都浅了,有年头了,獒犬吧,后来被你生着吃了没?”

    “叭儿狗。”

    班长生故意的没有理会星宇突然急转直下的态度,“怪道你见到黑电时的眼神像是立马要剥了它的皮子炖着吃了呢?”

    “‘班兄说笑了。”

    “没说笑,到现在为止,我家的黑电没有我陪着,还是不敢在你周围的方圆百里内出没。”

    “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星宇整着衣服头发,“不过牵住也好,发了狂性就不好了,狗跟人还是不一样的。”

    星宇意有所指,班长生也听出了她话中的意有所指,“银棠她在怨我?”

    “怨你什么?你做了什么对不住她的事儿不成?”星宇抱着手臂,开玩笑似的看着他。

    “她心思细,又拗又傲,我原先混蛋了些,她越是不搭理我,越是爱闹她。”

    如今也不见得混蛋的地方就好了些。星宇如此想到,“从小儿一起长大的情分总是在那里的,只是我再不喜我的那些表哥表弟们,也没有到要放狗咬的地步。”

    “不是,那日黑电在外面打架回来,我去找她讨点药膏子,她不给。”班长生臊眉耷眼的,落在星宇眼里又好气又好笑,“不给就不给吧,骂我就骂我吧,别指着鼻子啊,别比划啊,这不黑电就上去咬了她一口。”

    “依我对她的了解,凭这点事不会让她一怒之下叛出流沙帮,一意孤行地要堕入秦楼馆这样的烟花之地。”

    “家母,是家母,年岁大了,盼望她有个好归处。”

    “父母为子女计长远,李姨虽是养母,理当为她的将来打算。”星宇点点头。

    “谁不说是呢,她偏偏不肯。”班长生摊着手,无可奈何地垂着眼睛,“嫁妆都备好了,这姑奶奶好,一声不吭地收个包袱尥蹶子走了。”

    “为何?”

    “什么为何?”

    “既是李姨挑选出来的,想来不会差到哪儿去,是出了什么岔子不成?红俏把新郎官克死了?”

    “您这张嘴怎么没被她掐死呢?”班长生被气笑了,“是那孙子不好,真是欠克死,本来银棠是被我们李家当亲生的养大的,那小子不知哪里听来的知道了她是我家家奴所出……”

    “悔婚了?”

    “他倒是想,我借他俩胆子,也只敢背地里抱怨两句罢了。”班长生越说越没声,“不知哪个多嘴的传进了银棠的耳朵。”

    星宇眯起了眼睛,“你们那块儿人都好管闲事哈,民风淳朴。”

    “你要走啊?”

    “嗯,陛下命我领了京兆尹一职,且得忙活呢。”星宇道。

    “你还真是一专多能,哪里破了洞缺了口子,团吧团吧都能补上。”

    星宇已迈过了门槛,像想起了什么似的顿住脚步,“还有,她现在叫红俏,班兄不要忘了,她喜欢这个名字,比原来的更喜欢。”

    “我知道……”

    班长生一直没抬起头,他不敢去看已经空荡荡的门廊,好像不去看离去的那个背影,那人会便一直在那里。

    星宇第一次在秦楼馆遇见红俏时,只觉得这位新来的姑娘一手琵琶精绝妙绝,看人时的眼神有点发木,像在看你,又像只是在看酒碗里自己的倒影。也是个苦命的人,跟这楼里最不缺的那些苦命的故事一样,很快便会在几场宿醉中亲手葬了自己的前世,与这屋内的雕花绣瓦化为一体,定格成一个永永远远笑着的形状。

    向来如此,理当如此。

    每次发完晌,星宇都要随大流去秦楼馆坐坐。那里有最美丽的女人,有最好的酒。人人口中喃喃有声,直着眼往那座三层半的小楼走去,像被鬼怪缠了身,妖狐迷了心。秦楼馆里的姑娘个顶个的光滑水嫩,几年几十年过去了都是那个样子,或许真的是妖鬼幻化的。

    星宇还注意到,善弹琵琶的那双手却没有奏出来的乐音那般无暇,受了一样的伤的人或许会互相吸引,因着感同身受的苦痛和渴望被治愈的希求。

    血腥吸引血腥,伤痛疗愈伤痛。

    “姑娘能奏出马蹄音来,甚妙,若是运用得法,可成退敌良计。”

    “凡是会弹琵琶的都会这个,不算稀奇。”

    “是吗?”星宇端着酒碗朝那姑娘走去,尽量地将酒碗端平,尽量地将步子走稳。

    “小爷缺个帐中洗衣的,姑娘可看得上?”

    “军爷说笑了,军营里不是女人待的地方,军爷要听曲儿,移步来这处不更妙些。”

    “确实不该。”

    星宇没有叹气,端起碗来喝了口酒,她眼睛里分明又是叹着气的,那时她还想治好自己,后来便不怎么在意了。伤口总要愈合,血肉总要生发,再多的都会好起来,除了好起来,也不会再好了。

    还好有酒,只有酒就好。

    西北最美丽的姑娘在秦楼馆,最会酿酒的老鸨也在秦楼馆。

    秦妈妈原籍京城,父亲犯下大罪,流放西北,幸未殃及家人,次女却执意随父西行,为了活下去,将与她遭遇相同的女子集结起来,开了一家名叫秦楼馆的酒楼。去的客人是星宇,便只卖酒,去的是别人,也卖其它的。

    星宇有时候会有种错觉,仿佛很久以前就有了秦楼馆,她颤巍巍地屹立在这里,远在蛮人与周朝对立之前,远在沙漠还是绿洲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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