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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毫无还手之力的屠杀

    天空灰蒙蒙的一片,没有月亮,人们常说,边关的月亮分外的圆,分外的明亮,但是近些时日却是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些美景,不免让人觉得有点遗憾。今日也是这般,月亮躲在乌云深处,活像个害羞的小女孩,不敢见人。天空之中只是点缀这几颗星辰,一闪一闪,忽暗忽亮的。

    看到此情此景,又不禁想起了家里,不知道母亲这些时日过得怎么样,不知道家里一切都还太平,还有她!这些日子,她没有看到我,是不是很想见到我,很着急啊……如此这般,在脑海里胡思乱想着,现在是能够体会到,为什么人们会说边关的月亮,比其他的地方更圆更亮了,这或许就是浓浓的思念之情导致的。

    夜风袭来,我紧了紧身上披着的长袍,这个时节的边关,夜里还是有点凉的,昼夜温差甚大,在外面已经是站了好长时间了,我轻叹了一口气,转身向着营帐走去。进的营帐,躺在床上,合衣而睡,一夜无话。

    第二日清晨,战鼓声骤起,我也是早早地已经起来了,穿戴好铠甲,拿起我的勾镰银枪在外面操练,这是一如既往的习惯,几乎每天早晨皆是如此,从未荒废过。

    待的三军收拾停当,我们将军队整合到一起,我和刘俊秦臻三人,骑着战马,走在军队的最前列,浩浩荡荡的向着檀州进发。这一战旨在要给辽兵一个措手不及,因此在行军途中,我们也是不敢耽搁,一日行军近百里,这样的速度已经是极快的了,在行军的路程中,也算是风平浪静,有惊无险,只过了两日,我们已经是接近檀州了,在檀州十里之内,安营扎寨!

    此时,正值晌午,三军收拾停当,日头正盛,炊事兵在埋锅造饭,其他士兵则是在各自的营帐里歇息,这边关的气候就是如此,白天热早晚冷,也正是人们常说的,早穿棉袄,午穿纱!

    待的晚上,吃过晚饭,三军将士也是酒足饭饱,精神大振,斗志昂扬,在我和刘俊以及秦臻三人的商议之下,决定将军队分为三部分,由三人带领,分别从檀州城的三个方向,同时进攻,让辽军不知道我们来了多少人马,也让辽军忙的自顾不暇,这一战我们只许胜,不许败,倘若败了,我军将会陷入腹背受敌的局面,因此这一役定当全力以赴。

    如此这般,商议一定,待的亥时三刻,夜已经深了,今天夜里看不到一丝光亮,这种环境之下,很是适合打突然袭击,真是连老天爷都会帮助我军啊!

    集结三军,我和刘俊秦臻三人站在最前列,下面是三军将士,刘俊对着下面的将士说道,“此战想必大家也知道他的重要性,这也将会是一场恶战,我们要进攻的是檀州城,大家也知道幽云十六州自古是我大宋之地,现在就被胡儿侵占,幽云十六州的子民,日夜盼首,盼望着我大宋将士能够解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之中,现在我们来了,我们不仅要攻克檀州,还要收复幽云十六州,这将是千古功业,在场的各位三军将士,将成就千古功勋,封候拜将,指日可待,此战我军定当全力以赴,旗开得胜,所向披靡……大家有没有信心?”

    “有……有……”

    “全力以赴……”

    “旗开得胜……”

    “所向披靡……”

    听到全军将士热血沸腾,士气高涨,我看了一眼刘俊,只见他微微一笑,看着众将士,志得意满!我也是不得不佩服刘俊的口才,一番话说的将士们热血沸腾,不仅仅是这一场战役,他是直接上升到了家国情怀,上升到了三军将士个人的丰功伟业,如此一来,三军将士岂不是拼尽全力!对此我也是很赞同刘俊,出征之前,确实是得有这么一场震动人心的激励和鼓动,这样也是调动了全军的积极性。

    这时一个看样子像是军中的小头领模样的中年男子站了出来,说道,“元帅,现在天这么黑,伸手不见五指,等会儿和辽军作战时,倘若误伤了自家兄弟,那该如何是好?”

    听到这个士官的说话,全军将士也是沉默了,各自在脑海里思考着这个问题。

    “是啊,元帅……”

    “说的有道理……”

    只见刘俊看了看我,估计对于这个问题,他也是一筹莫展。我也是和刘俊对视一眼,我已经是明白了他的意思,随即成竹在胸,笑意浅浅的对众位将士说道,“这个诸位大可放心,我已经想到对策!拿出来吧……”我对着站在我旁边的一名小兵说道,这人正是我的近卫兵苏继农。

    只见苏继农手里攥着一些白色的布条,下面的将士看到这些,也是不明就里,不明白这些白色布条能有什么用。我笑着从苏继农手里接过一条白色的布条,在众将士眼前晃动,说道,“各位能否看到我手里的白色布条?”

    “可以啊!”

    “那就行了,今夜大家只需要把这些白色布条绑在自己左边的胳膊上,这样一来,只要是左边胳膊绑着白色布条的就是我军,其他的就是辽军,那么在这个黑色的夜晚,只要看到没有绑白色布条的,上去就是一顿砍就行了……”我笑着跟众位将士解释道。

    众位将士,以及刘客秦臻,听了我的主意,连声叫好,这样不就解决了敌我之间的问题了嘛。

    “所以各位一定不要揭下自己左边手臂绑着的白色布条,听清楚了吗?”我又强调了一遍。

    “听清楚了……”

    “元帅好计谋啊……”

    对于这些我实在是不敢居功啊,在前世二十一世纪时,自己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了,尤其是酷爱历史书,而这个计策在历史战役之中,也是经常用到的,就好比在隋唐演义之中,那时候还不是皇帝也不是秦王的李世民,奉隋炀帝杨广的命令,前去征讨瓦岗寨,本来李世民是与瓦岗寨交好的,也十分敬佩瓦岗寨的英雄,更何况瓦岗寨的统帅秦叔宝,那可是李世民的救命恩人啊,因此李世民并不想伤害他们,而随他出征的自己的四弟李元霸,又是一个性情无常,并且武艺高强,力大无穷之人,李世民也是怕自己的四弟,误伤了瓦岗寨的英雄,这才想出了一个计策,那就是让瓦岗寨的英雄脖子上全都系上一天黄色的围巾,如此一来,李世民就提前给李元霸吩咐,凡是脖子上系有黄色围巾的人全都不能杀。而这里我也是应用了李世民的办法,他那时候是白天作战,黄色围巾显眼,而我现在则是黑夜作战,自然是不能系黄色围巾了,于是乎就该用白色布条,这样在黑夜里显眼。

    确实如此,对于古代兵书,书上所看到的知识,就得灵活应用,学会变通,切不可墨守成规。试问从古至今兵书有那么多,但是能成为战神的,却是寥寥无几。

    如此这般,我在心里想到,随即听到刘俊一声大喝,把我游离的深思拉了回来,只听得刘俊一声令下,三军将士皆悄无声息的向着檀州城奔去。

    来到城下,这时候已经是丑时了,檀州城的辽军万万想不到,正在他们做着美梦之时,会有宋军来犯。

    凌晨时分,霜寒露重的,只听得一声令下,战鼓擂动,三军将士发动攻击,从三个方向进攻这檀州城,檀州城本来静悄悄的,一瞬间如炸雷入海,惊起千层浪,汹涌袭来。檀州城已经是好多年都没有打仗了,城墙之上的不妨也极为松懈,我率军进攻的是东门,本来以为是一场恶战,谁知竟然不费吹灰之力就攻进了东门,也是辽军有耶律休哥这个大元帅领军在前,谁人能想到,宋军会突然进攻这后方的檀州呢,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也是出其不意,打辽军一个措手不及。

    我率领本部将士,攻进东门,一时之间,辽军也是如梦惊醒,回过神来,只听得辽军巡夜的士兵敲锣打鼓,大声喊道,“宋军来啦,宋军来啦……”可惜啊,现在醒悟已经是为时已晚了。

    只见我军左臂都绑有白色的布条,全军将士手持大刀,这也是有所讲究的,通常情况下,在旷野作战,普通士兵都是手持长矛的,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而现在黑灯瞎火的,不似是空旷的原野,用长矛的话,自然是多有不便,不及大刀用起来顺手,一时之间,只见宋军手持大刀,在黑夜里,看到手臂上没有绑白色布条的,那便是辽兵了,手起刀落,就是一具尸体,横于街头,顷刻间,辽军那是死伤惨重,惨不忍睹啊!

    正在这时,天空也是下起了倾盆大雨,宋军也是杀得兴起,与其说这是一场战争,倒不如说这是一场对手毫无还手之力的屠杀,可能是老天怜悯,眷顾这些辽军死去的亡灵,感念天地,这才下起了大雨,给这场屠杀之中,死去的辽兵送行。

    随着大雨的冲刷,偶尔也会袭来一个炸雷,伴随着一道明亮的闪电,闪电给这个黑夜带来了光明,能够清楚的看到,大街上血流成河,红色的血液随着,大雨汇聚成一片红色的汪洋,如大海一般,让人看着心有余悸。

    我率领本部兵马,率先杀到檀州城府衙,这时府衙大门紧闭,我命令士兵撞门,一众士兵则是冲将上去,“怎么撞不开啊?!”

    “自然是里面有人顶住了!”

    只听到士兵们如是议论着,“大家伙儿再使点劲儿!”

    “都到这个份儿上了,辽兵还在做垂死挣扎,等会儿我军破门之时,我一定要给他们点颜色瞧瞧……”

    这时另一个士兵也接过话头,说道,“是啊,胆敢阻拦老子光复这里,等到进去之后,老子一定要让他见识见识我的厉害……”

    “……”

    听到众士兵如此,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道,我也是气不打一处来,对着他们厉声说道,“少废话,现在说这些屁话有什么用,赶紧给老子撞门……”

    平日里我也是很少说这些粗话的,现在外面大雨倾盆,而这些小兔崽子还在这里打嘴仗,过嘴瘾,我也是气不打一出来,对着他们一顿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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