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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强留你身边

    明月辉被突如其来的变化,搞得身体应激性地一紧,接下来,她听到了骨头错位的声音。

    “咔擦!”

    明月辉愣住了,她放下手来,眼前的小少年狠狠看着她,双臂软塌塌地下垂,整个人几欲到底。

    明月辉又手忙脚乱地将之扶住。

    方才,她把他的手臂给——抱断了。

    她之前真的只是抱着一块显示面板,真人她压根就不敢动手,真的。

    “袁姐姐,没想到你也是个狠角色啊。”沈忌看着都疼得倒抽气,刚才那骨头错位的声音,做得干净利落,一看就是不世出的高手,“方才那程家刁奴的胳膊被姐姐打了个粉碎,我去检查,骨头都成渣了,手法也太漂亮了。”

    【不,我只是丢了块石头,你不要脑补这么多。】明月辉也不清楚,原身明明是大家闺秀,怎会有这么大的劲儿,动不动就卸人胳膊。

    “原来你是这种人,不惜卸了我的胳膊,也要将我强留于你身边。”小少年的额头早已冷汗岑岑,他盯着那双扶住他腰身的手,咬着牙冒出了一句。

    明月辉:“!!!”,

    孽畜啊,停止你脑内的特效!

    司马沅:“你早说嘛。”

    他眼皮耷拉下来,眼神晦涩不明,让人看不明晰。

    “不,不是,我没有……”你误会了……明月辉下意识摇头。

    “若是这样能够救她,我甘之如饴。”抬起头来,目光坚定。

    那个眼神……明月辉想把他两条腿也给卸了。

    ……

    直到薛快雪被安置到另一辆马车上,司马沅才乖乖坐到明月辉马车里,任由军医给他治胳膊。

    车内只有明月辉、司马沅、军医三人,陈凉真与沈忌都回避了去。

    他这种情况在行军途中根本不算事,军医解开他的衣襟,将他的衣物褪到了腰间。

    那一刻,明月辉差点不敢看了,她以为只有在牢房里折磨已久的犯人才会有这样一具躯体——

    在套上重重的衣服时,他的脸是小的,跟女孩子的巴掌一样的小脸。可脱了衣物,他就变成了一只脱了毛的小猫崽,瘦得浑身上下每一块骨头都清晰可见,比起身体,头有点大得突兀。

    那具一点不具观赏价值的躯体上,没有一块好肉,青青紫紫,布满了未干的血疤,甚至还有一些陈年老旧的疤痕。

    怪不得他的体力值只有7点,他坚持到现在,分明就是只靠一口气。

    “咔!”空气里爆发出一个夸张的正骨声,军医摁住司马沅胳膊,手法熟练地把骨头给他掰正了。

    小少年额头汗珠密布,死死咬牙,连一声也不吭。

    倒是条汉子。明月辉想,默默把心底给他的负分往下调了点点。

    正了骨后,军医替司马沅一一将身上的大小伤给清洗了,然后去除白练包扎,一些伤口结了痂,也挑开消毒,该缝合的缝合,该包扎的包扎。

    明月辉从不敢看,到以深深的目光去面对直视这一切,“大夫,麻烦把他下面也给清理了。”

    方才这么痛司马沅动都没动下,这句话令他浑身猛烈一颤。

    紧接着,她看到了那张气急败坏的脸,“袁芳尘,你还要不要脸!”

    明月辉有点想笑,这孩子毛都没长齐,可能还没长……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他们纵然是夫妻,她不也都是被他和薛快雪坑了的吗?

    怪不得系统让她别代入袁皇后,一代入只想把眼前这个坑爹的小渣男给宰了。

    果真还是只当个玩家粑粑好,面对这样一个狗儿子你还能怎么办?

    还不是像个粑粑把他原谅……一想到这里,明月辉的眼神里都开始散发父性光辉。

    “你方才不也是答应了么?”明月辉故意激他。

    那少年先是面目堵得通红,随后好大半天,脸上的红晕才消退,“你……你也不能这般趁人之危……”

    “你想要的,我自会给你……袁芳尘,只要你替快雪找好医女。”他的背挺得很直,有股坚毅的味道。

    明月辉也不戳破他,她心知这少年心思太过敏感,只有让他误会下去,他才能心安理得地去接受她的救助。

    “我瞧我那侍女凉真便是个好的,你不若……”

    “凉真?”话还没说话,便被司马沅打断了,“最初我只知她名叫凉灯,而快雪叫做梓宣。如今快雪早已对我敞开心扉,而她,自诩是我俩共同的友人,她还有什么信誉可言?”

    明月辉摸了摸额头的汗,心想少年人别把话说这么死,总有一天还不是会把她当做心肝来搂。

    “那你要我如何去给你找个医女?”

    司马沅抿了抿嘴唇:“程家,程家那边蓄养了一个医女。”

    原来他这般算计,不过是想让她去求程家要个医女。明月辉拊掌,是算计,却并不高明,透着股傻气。

    也好,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人拔乎众祸必及之,此古今不变之理也 。

    现在正是风雨飘摇的时节,他现在这样,才不会被豺狼虎豹吃了去。

    想到此处,明月辉掀帘——

    “你去哪里?”司马沅突然叫住她。

    “替你请程家医女,怎么,还想我看你脱裤子啊?”明月辉眼角含存促狭的笑意。

    “你——”那句不知廉耻还没骂出来——

    “大夫,他的腿和脚伤口不少,好好给他清理清理。”

    司马沅眨了眨眼睛,怔然当场,余光里女人背影翩然,只见她利索地戴上了斗笠,远去在了春意萧然的天光中。

    ……

    “那小郎是带着一名成年女郎跟大部队一路南下的,路上两人没吃的,就由小郎东偷一家,西偷一处,给这女郎攒粮食。”

    “今日是偷到了程家的马奴那处,被马奴集结了几个家丁给狠狠收拾了。”沈忌翘着二郎腿,兴致盎然地给明月辉摆谈道。

    他现在是对明月辉又是好奇,又是崇敬。那样俊的身手,比起他阿父身边的十二暗卫也不遑多让。

    “袁姐姐,那孩子到底跟你是何关系啊?”他靠过来,猫儿一样圆圆的眼睛看着明月辉,总算有了些孩子的情态。

    “他可不是孩子,他今年十五,比你虚长两岁。”明月辉道。

    “……”沈忌两只眼睛瞪得更大了,仿佛听到了什么让他三观崩塌的言论。毕竟那小猫崽一般的司马沅比他不知要矮小多少,这小少年呆愣当场,半天没反应过来,三观重塑是需要时间的。

    “他和我的关系,并不是你看到的这样简单,但他确是我非常重要之人。”明月辉斟酌语句,“不过你也看到了,他心中牵挂着一个女郎。”

    “而我,不得不替这个女郎续命。”虽然明月辉一想起那张立绘框,就本能地十分抗拒她。

    ”续命?那死崽子根本不让军医碰病女郎。”沈忌反应过来,气不打一处来。

    “据他之言,程家那儿倒是有个医女。稚儿,你不是点了队兵去过程家马车那儿么,依你之见,咱们有几成把握借到那医女?”明月辉问。

    “借?”沈忌手指一揩鼻子,两条长腿跳下马车,“本世子这辈子还没跟人借过东西!”

    他当然没有借过,在他的字典里,要不就你乖乖自己上交,要不就撸起袖子自己抢。不过算他好心,每次抢之前,都会劝别人最好双手奉上。

    当初在清河王封地居住的那些年,沈忌沈世子便是当地最大的纨绔,周围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后来稍大了点,清河王凯旋归家,发现孩子给养歪了,便提了孩子去戍守的并州历练历练。

    没想到边境的风沙更练就了他与生俱来的霸气,敌人的热血更点燃了他骨子里的血性,他的乐趣早已不在于欺负当地宵小了,他更爱壮志渴饮敌酋的血肉。

    程家那几个刁奴,虐起菜来还不够他塞牙缝。

    不过过久了在清河王身边温良恭俭让的日子,沈忌倒很想抓只老鼠来慢慢玩耍玩耍,正好,程家这只老鼠就比较肥——

    ……

    所以当沈忌点了队兵,带着明月辉再次冲入程家队伍的时候,那边爆发出了绝望的哀嚎。

    “啊……疯子,你这疯子又来做什么?!”

    “那几名马奴,你打也打了,惩也惩了,还想怎样?”

    “我家女郎可是颍川敏成侯府的表亲,你们打的可是敏成侯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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