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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滴水的世界里,你我以分子的距离相遇

    “帅哥,你好啊。”

    “你好,你是?找我有事?”

    “我说我随便输入的手机号你信不”

    “哈哈,那挺缘分啊,美女哪里人啊?”

    “暂住成都,你呢”

    “巧了,我也是呢。”

    “那帅哥有空出来玩不?”

    “在哪?美女发个照片来看看啊”

    微信的界面接着出现一张浓眉大眼的女孩,左眼角有颗泪痣,妆容整洁却不浓艳,三分妖娆,七分清纯。酒红色大波浪,裸色系口红,是那种天使和魔鬼的混合体。

    “你好漂亮啊!不如现在出来玩啊”

    屏幕上的时间显示的是晚上11点20分,是个暧昧的时间点。

    “我现在就在外面呢,你来不嘛?我在拉斯维加斯会所三楼22号包间。”

    “哦?夜场?那我可以带几个朋友不?”

    “当然可以,几个呢?”

    “两三个吧,他们公安局执勤夜班不知道下班了没,我问问”

    “嗯,欢迎,对了,帅哥你是单身不。没别的意思,就是上次大半夜叫个帅哥来陪我们几个小姐妹玩,结果半路杀出他女朋友,没把我们吓死。单身玩的开些嘛。”

    “嗯,我当然单身啦。那你可以做我女朋友不嘛?”

    十点之后的世界里,男男女女之间都夹杂着荷尔蒙的气息,就好像是动物们搜寻伴侣时留下的气味,而有心者便会追随着这些味道轨迹摸索而上,以求最佳交配权。

    只有崇笙双手紧握着手机看着屏幕里不断传来的聊天记录截屏泪如雨下。是种无声却又无比悲愤的情愫,复杂而简单。

    “老公,你在干嘛呢?”

    “没事做嘛,我都睡了”

    电话对面他刻意到拙劣的模仿困倦的声音,还连带打了个哈欠。

    “哦,我就是想你了,也没撒事,那你早点休息吧”

    “嗯,老婆晚安。”

    崇笙听着墙上时钟滴答滴答的躁动,她看了下是晚上11点25。

    成都是个好地方,张艺谋说成都是一座来了你就不想走的城市。崇笙一直觉得这只是媒体美化的成都,正确的解释是成都是一座来了你都走不掉的城市,因为人潮拥挤,是可以在火车站挤到你大小便失禁的那种。

    五年前,在东方明珠下最经典的照相码头,来自四川小县城的崇笙梳着马尾,和闺蜜朋友凑了不多的费用,用一周时间游走在上海的风流富贵乡里,吃着路边廉价的日本刺身,喝着三块五的百事可乐,她完全不在乎路人对她一身杂牌,川味浓重的白眼。她看着上海最高的建筑,幻想着未来的一天,她要在这个冷漠的水泥森林里修筑起一座属于她的城堡,一个可以像泰坦尼克号里的杰克向世界里呐喊“iamthekingoftheworld”的地方。

    当然崇笙她们和每个去上海旅人一样,在东方明珠下拍照留念。在她们排队拍照的前面一组人,一男一女端正的站在那里,中间隔了三个拳头的距离。

    崇笙仔细观察着那个男生,平板小寸头,和那些头发张牙舞爪的时尚派来比,很是干净清爽。这个男生眉目微微有点异域风味,浓厚而又轮廓清晰的眉毛,深邃的眼窝,仿佛是潘多拉的盒子让人沦陷,宽大的双眼皮上,密长的睫毛忽闪而动,有灵气,有朝气。男生穿着校园言情小说里最俗气的装扮,白t恤,牛仔裤,平板鞋,可在车流簇动的喧嚣里,时空仿佛停止在崇笙的眼睛里,阳光下的他宛如一个魔戒里的精灵,不染尘埃的干净。

    崇笙端详着女生,比男生矮了两个头的身高,像是最萌身高差,一头黑发直达腰间,齐压压的刘海下,黑溜溜的大眼睛从头到尾都在看着男生插在裤兜的双手,及膝的黑色碎花裙,斜挎的小包,和白色坡根高根鞋。一身清秀,小家碧玉润如酥。

    三个拳头的距离,崇笙知道他们不该是恋人,旁边男男女女就用力起哄,在一起,在一起,那他们就肯定不是恋人。

    这年,18岁的崇笙在众目睽睽下,在中国最东之端,走向那群起哄的男男女女中。

    “你好,我叫崇笙,正在西安读书的大二学生,很高兴认识你,可以交个朋友么?”崇笙自以为是的大方而又礼貌,端庄又很自信,举起等待对方握手回应的姿势,这和崇笙土包子的打扮衬托起来有西瓜那么大的尴尬,崇笙心里默默骂着自己各种脏话,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然如此行为。

    男生被她小小年纪的正式感震撼的说不出话来,缓了半天才举起手回应崇笙“你好,我是莫超然,我也在西安读书,今年大四。”崇笙心中有了一丝丝喜悦,“那可以要个您的联系方式么?今后可以一起出来玩。”

    莫超然忍俊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他觉得眼前这个女孩率真的可爱,模仿成人世界的交流方式尽力遮挡自己蹩脚的社交能力,心中的渴望在自卑面前相互搏杀,可悲到可怜的程度,很有意思。“159…………这是我的电话,有空联系吧,再见。”崇笙,存着手里的电话号码到手机,看到那个精致的女孩脸色大概是彩虹的七色各出现了一遍。

    而崇笙回过头,走向自己的朋友们,每个人的表情几乎是收到了某种外星生命惊吓一般的一致,因为这些年的崇笙,大家眼里的崇笙,那个懦弱乖巧的崇笙,那个读书很努力成绩很中庸的崇笙,那个老师同学都不太记得住的崇笙,那个穿着永远有几分土气但又很干净的崇笙,那个渺小而卑微的崇笙,居然爆发出原子核裂变那样的巨大能量,奔向自己最绚烂的太阳,把自己灼烧的体无完肤。

    这就是崇笙青春的开始,这样的崇笙,这样的莫超然。在异地同城,一个眼神尖锐,一个涉世未深。偶尔相互慰藉取暖,但又都心怀距离。

    只是经年,世事沧桑。俩人生活的背景从十三朝的古都变迁到潮湿拥挤的成都。俩人身份的转换在那场过家家一样的婚礼中完善。婚礼简乏,可崇笙和莫超然然交换戒指的那一刻,莫超然的眼神坚毅的像个雕像,这个力度,让崇笙深深陷了进去。

    而今天的崇笙再也忍不住5年的韶华已逝,她再也无法像个孩子样骄傲的和自己的姐妹炫耀自己丈夫的忠诚和坦然,再也拥有不了一个信徒般坚定不移的幸福。这一刻崩塌的不只崇笙的爱情,还有五年前那个梳着马尾站在东方明珠下笑容真诚的崇笙的尊严。浴室里,不知是眼泪还是花洒流出的水,世界安静的出奇,每一滴水花溅起的声音都很空灵,冷漠而有节奏的嘲笑着崇笙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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