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妙笔三式
这突如其来的五色光以极快的速度落下南院,几乎在刹那间就消失在了陆忻的视线里。但陆忻能感觉到,这飞过头顶的东西有呼吸,是某种活物。
鸟会飞,也有呼吸,但没有一种鸟能发出五彩的光芒。甚至这种光,连中秋节的月光都能遮掩住。陆忻无比震惊,心脏跳的很快。
过了一分钟,哑巴吴才渐渐松开手。陆忻抬头看他,以哑巴吴的武功境界,脸色同样凝重。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哑巴吴显然提前就知道那五色霞光会来。甚至,连时间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吴叔,那是个什么东西啊,飞这么快。”
“一种神鸟,你也可以说它是妖。”
“神鸟?妖?”
感受着哑巴吴用指尖在自己掌心划过的轨迹,陆忻瞳孔猛缩,越发的震惊。这世界,果然远比自己想象的还要神秘,还要陌生。穿越唐朝不到两年,他见过瞬间吃光人体血肉的毒虫,御空飞来不戒杀生的和尚,现在连妖怪都出现了。此时的他,就算哑巴吴说这天地间有神鬼仙魔,他都不会怀疑。
哑巴吴说,刚才飞过头顶的是一种名叫“五色鸾鸟”的妖禽。这东西每年的八月十五都会飞进许府的南院,待半刻钟就走。谁也不知道它从何而来,更不知它会飞去何方。总之年年如此,这在许府并不是什么秘密。
“有古籍记载,五色鸾鸟,天生彩翼,有五尾,能活八千岁。降世间万物,好食金银,极通人性……”
初到许府时,哑巴吴曾暗中调查过五色鸾鸟的来历。但也只是查到了一些古籍上的记载。好在这东西从未伤过人,也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现身,久而久之,他也就习以为常了。而且五色鸾鸟应该跟许府有着很深的渊源,许三金包括当年的许老员外,都是知情的。
“吴叔,照您这么说。这家伙铁定是来许府吃东西的呀,不过每年也就飞回来一次,它能吃掉多少金银?”
“其中隐事,旁人不得而知。我让你看这些,只是想告诉你。天下之大,高山仰止,总有些事你不知,总有些人你不如。我当年心高气傲,明知天大地大,仍以己为尊,目无余子。因而犯下大错,也吃了大亏。如今你习得妙笔剑法,正是年少血气之时,我不想看你重蹈覆辙,将性命丢在这一口剑上。”
中秋夜的哑巴吴,似乎想起了很多往事,心境沉入潭底,索然无味。但他的话,陆忻没有一句敢忘,全都铭记于心。他知道,如今的哑巴吴,早已看透人世,不争不抢,不喜不怒。心中唯一放不下的,就是那段灭门的记忆。
“吴叔,当年究竟是何人,能胜过你的剑法,屠你……”
陆忻很想知道十年前发生的事,都过去这么久了,哑巴吴却说仇家还在找他。陆忻很想有朝一日,能为哑巴吴解决这个麻烦。可他只问到一半就停下了,揭人伤疤,始终是一种伤害。
好在哑巴吴并未在意,但也没有回答问题,就像是根本没听见一样自然。贞观二年的中秋节,就在这股平静中过去了。两个人,一坛酒,一盘月饼,各有各的思念。但普通人的思念,尚有重逢的一天。哑巴吴的思念,却只能在时间长河中激起一朵水花,无法再回到过去。而陆忻,也不知如何跨过时间,回到未来。
可记忆是真实的,摸不着,却有它的温度。在亘古永恒的时间面前,天地万物,日月星辰都将不复存在。生命,耗不过沧海桑田,比不得白云苍狗。于时间,生命亦如无言的尘埃,轻飘、可笑。但是记忆,它能穿过时间,它能凌驾在时间之上,让你看清一切。
哑巴吴说,习武之人的大忌就是心急。他传授陆忻剑法,是想让他有一技傍身,免于夭折宵小之辈。既然练武不是为了杀人,也不是等着寻仇,那就顺其自然,以机缘悟道。陆忻觉得是这个道理,也就不那么着急了。
此后的日子同样过得很平静,大唐的天下还算太平,许府的生意也越来越好。至少在东海之畔的越州,一副风平浪静的盛世模样。陆忻除了负责店铺的茶叶买卖,便是练剑。他有很多的时间专研剑法,哪怕是在前往杭州城的马背上,都在练习呼吸吐纳之法,用以配合剑招。
妙笔剑法,哑巴吴总共传了三式。第一式“化龙”,剑意取自南北朝时期梁朝画家张僧繇作画的典故。画龙点睛,雷电破壁,扶摇腾空。这一式若能完全练成,剑法便可入小成境界,能以一剑敌十数人。
第二式“高山”,剑意取自《列子?汤问》。峨峨兮若泰山,洋洋兮若江河。大成者,立于山巅,曲高和寡。这一式,剑既是笔,也是琴。以内力催动剑气,可发出琴瑟之音。琴只为一人所弹,剑只为一人而舞。剑法若至大成,以一敌百。
第三式“青天”,剑意取自《庄子?田子方》。夫至人者,上窥青天,下潜黄泉,挥斥八极,神气不变。这一式,为妙笔剑法一、二两式的归宿。化龙腾空,上的就是青天。而立于山巅者,仰望的也是天。这一式若能练成,剑法入化境,可至万军丛中取人首级,神鬼莫测。
武学至化境,便是所有习武之人的归宿,也是武道的巅峰。据哑巴吴说,他十五岁时剑法便已大成,再十五年,入化境,整个江湖无出其右者。但在其后三年,也就是十年前,哑巴吴整个家族被灭,自己也差点身死。
一个武学已经到达巅峰之人,是什么力量能使之家破人亡?其实就算哑巴吴不说,陆忻也能猜到一些。敌人,要么是一个巨大的门派,要么,就是修道的阴阳师。但不管是哪一者,都无比强大。
陆忻问过哑巴吴,剑法到了化境,再往前走,就真的没路了吗?哑巴吴没有直接回答,但陆忻见过一张树叶在他手中的威力。也许哑巴吴的剑法修为,已经超越了化境。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没人清楚。但他看过阴阳师的战斗,深知那些人的可怕。
贞观三年,春。四月的天,江南刚下完连绵的小雨。百花盛开,候鸟归来,正是春光明媚的最好时节。陆忻从狮峰山带回了最后一批春茶,从此之后,他便不再是许府的下人。
其实早在一个月前,陆忻便赚够了脱离奴籍的两百两银子。但他并没有马上离开,一来春季多雨,道路泥泞,不适合长途跋涉。二来,他还需要储备一些钱粮当作盘缠。其三,春季是出好茶的季节。狮峰山上的茶叶生意需要有人照应,田贵爷孙二人也需要帮忙,陆忻便便选择留了下来。
但现在,他必须得走了。从小溪镇到越州府城,已经过去了两年之久。堂哥陆庭昉也已经消失了两年,不管他有没有在长安,陆忻都想去找他。这个世界对陆忻而言,太过陌生和冰冷。陆庭昉是他唯一的亲人,也是他始终放心不下的哥哥。
南院正厅,许三金独自为陆忻践行。这两年来,也许是因为哑巴吴的关系,许三金对他还算不错。不管是生意上的事情,还是平时的交谈,都没有将他当作奴仆看待。陆忻对这个曾经的老爷很感激,不管怎么说,是许三金出钱替他葬了屠爷爷。也是许三金,在他穷途末路之时给了他活下去的希望。
“许员外,陆忻深受您的大恩,无以为报,请受我一拜!”
陆忻并不是个忘恩负义之人,别人对他的好,哪怕只有点滴,他都会记在心里。对于许三金,虽说没有和哑巴吴那么深的感情,但陆忻还是想以跪拜的方式告别。这不是做作,而是蒙受大恩当有的礼节。
不过许三金并未受礼,而是笑着扶住了他。
“好了好了,两年前我便受了你那三个响头的大礼,如今你为许府的茶叶买卖所做甚多,你若再拜,可就要让许某折寿喽。唉,说起来,这两年你我相见不多。但临了,反倒是舍不得你走了。我还记得刚入府时,你看着还只是个柔弱的孩子。现如今,都长这么高了,实在是让我恍如隔世。”
许三金看着眼前之人,目光迷离,似乎是在回忆过去。也难怪他如此感叹,此时的陆忻,身高一米七五,身材健硕,相貌更是俊朗。加上穿着一袭紧身的青衣,怎么看都像是一个二十来岁,仗剑江湖的翩翩少年。但陆忻的实际年龄,也才不过十一岁。
“对了,你带着此物上路,到了长安,便去找一个叫钱海的人。他是我的至交好友,你住在他的府上,凡事也好多个照应。”
许三金将一枚碧玉戒指塞到陆忻手中,并嘱咐他到了长安可以入住钱府。陆忻没有拒绝,心中又多了一份感激。许三金此举,对到了长安,人生地不熟的他来说自然又是一个极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