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拉关系
王大花只是临时工,按说没有宿舍,但是既然是靠关系进来的,税务局管后勤的就告诉王大花,暂且安排她在一个杂物间睡,她先上班,以后想法在外面租间房子住。
王大祥得知王大花也来了城里,而且还是老丈人安排的工作,暂且住在税务局宿舍的一个杂物间。
王大祥就想,王大花是个女孩子,一个人在外住也不方便,而且也不安全。
王大祥就想着要租个房子,刚好把罗晓芳母女也接过来,王大祥也想罗晓芳跟孩子啊。
此时在怀东宾馆的王大祥也调进了后厨,在大厨下面打下手。
其实所谓的调,也就是经理一句话的事。
经理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确定王大祥确实是个干事的人,知道他呆在宾馆也不会久长,所以他想到哪去,就给他调到哪里去,满足他的愿望。
王大祥在宾馆拿着服务员的工资,一百二十块钱一月,王大花在税务局上班,拿八十块钱,说是试用,一个月过后,若可以上班,就是一百块钱一个月。
王大祥想租房子的事,很快被在税务局实习的罗云凤知道,她就给罗云德打电话,问他有没有关系,说王大祥想把罗晓芳母女接来住,最好是找底实的人家住。
罗云德有好多同学都在县里,他就一个个打电话问,问哪里有合适的房子出租。
很快,房子就找到了。
还是上回把罗云德买给罗晓芳的洗衣机送回王大祥家的那个司机,就说了,说他家有个民房,一直空着没有出租,说要是罗云德的妹妹家去住,刚好还替他看个门,不要租金。
这哪行?人家虽然不在乎那点租金,但是还是要给钱的。
罗云德在电话里跟他的同学把道理都说了,说即便我去长期租你家的房子,也得给钱,人情归人情,钱归钱,这是两码的事,一定要分开,不能混为一谈,只有这样交情才长久!
话说到这个份上,于是罗云德的同学就道,那就三十块钱一个月。
他说虽然只盖了两间房子,但是厨卫齐全,院子里还有一块不大的空地,还可以种点蔬菜吃。
这显然是低于市场价的,市场价像这样独门独院的,在那个时候最少也要六十块钱。
但是人家就要这么多,情分总是要讲的!人家家里很有钱,只是象征性地收一点。
用他们家的话说,要是别人就算了,给再多钱也不租,还不值那个烦神的钱。
既然是同学的妹妹妹婿带着一个小姑子住,那是再好不过了。
要知道,房子还是有人酌,但是又怕租出去,不底实的人会在房子里干些乱系八糟的事。
同学的妹妹一家住,放心,都是知根知底的!
而且这个小姑子还在税务局上班,那也是个不错的单位,他们家也有亲戚在税务局上班,一打听,都知道,说小姑娘人不错,挺勤快的!
勤快的人在哪里都受到欢迎。
有必要介绍下罗云德的这个同学,因为他决定着王大花以后的人生。
罗云德的这个同学,是在供电局上班,叫刘兆星,一米七五的个子,人长得很胖,一百八十多斤。
因为他是城里人的缘故,打扮上还是很讲究的,看上去就像个领导!
虽然房子租给了同学的妹妹,他还是经常过来看望罗晓芳,看看她需要什么帮助的。他不想让罗云德到时候说出话来,说他没有照顾好他的妹妹啥的。
而且,他经常去到宾馆吃饭,县城里家庭经济稍微好点的人,都喜欢在这里办事,出礼或者人家请客啥的,大多在这里,所以刘兆星来吃饭的时候,也常到后厨找王大祥说两句话。
王大祥那是八面玲珑的人,两人聊得很投机,刘兆星很赞成王大祥开个饭馆。
他劝王大祥,说要开就不能开那种小吃部的饭馆,最起码能摆上几桌酒席的那种。
刘兆星说只要王大祥把饭店开起来,他以后经常会光顾他的饭馆,而且还会给他带来一些朋友,支持他的生意。
这个王大祥信!
开饭店,有关系那是再好不过的了,有关系才能保证饭店能开得下去。
王大祥一个月有两天轮休,休息的时候王大祥就找刘兆星喝酒。
王大祥要说人比较精,他知道在外面吃很贵,他一般都以自己又学了两个拿手好菜为由,想在刘哥面前展示一下,请刘哥来品尝。
这就为王大祥以后开饭店,打开人际关系有了一个好的开头。
刘兆星每次来,都不让王大祥花酒钱,他都是从家里带一瓶好酒来。
当然,刘兆星也不能老是让王大祥请他,他也会偶尔带王大祥一家去他家里做客。
罗晓芳的爸爸,据说他有可能调到县粮食局做局长,这事情已经有了传闻。
所以刘兆星的老婆,对罗晓芳一家是格外热情。
刘兆星的老婆就在粮食局做会计,要是罗同峰真的做了县粮食局局长,那么快要退休的总账会计空下来的位置,谁来做?这就有了很大玄机!
别看刘兆星的老婆打扮入时,胜过罗晓芳一筹,可她不敢小瞧这个暂时什么工作也没有的小媳妇,罗晓芳可是城镇户口。
而且,罗晓芳家背景很厉害,罗晓芳的爸爸能从一个村支书,一路做上来,除了她爸爸确实有一定的本事外,当然,关系还是主要因素。
所以刘兆星夫妻对王大祥一家非常热情就可以理解了。
他们也学王大祥的样子,觉得在家里招待更显得亲切。
当然,刘兆星家准备的菜肴,那可不是王大祥所能比的,王大祥拿那点工资,像这样的酒席他也招待不起。
王大祥所想到的,那就是只有用农村的土特产,来弥补这份差额。
土特产是什么,首先是鱼虾。
鱼虾从哪里来?从杨爱娟的哥哥那里来!
王大祥在宾馆做久了,让杨爱娟的哥哥送点鱼虾到宾馆来,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王大祥能帮杨爱娟大哥销售鱼虾,杨爱娟的哥哥送点媳的鱼虾给王大祥,那也不为过分。
于是王大祥就把这份鱼虾,拱手送给了刘兆星吃。
刘兆星一家那吃着媳么!比如野生桂鱼,比如野生的大虾,到哪里买去?!
王大祥另外在送些什么干豆角,南瓜,有一回王大祥还给刘兆星送来了五十斤刚从地里收割的稻子机出来的大米。
多新鲜啊!
刘兆星会亏待王大祥吗?
当然不会,刘兆星就把家里人家送的酒,还有一些礼品比如茶叶\糕点,还有节气里单位送的双黄蛋带鱼啥的送给王大祥。
王大祥再把这些东西有送家里的,也偶尔挑出一两样,送给杨爱娟的哥哥。
杨爱娟的哥哥说啥也不要,但是耐不住王大祥嘴皮子遛,他只好拿了。
回到家,把陈军杨爱娟叫到家里吃,跟他们说这是王大祥送他的,跟家里的父母说。
他们就说,吃水不忘挖井人,人家王大祥给你介绍这么多生意,人家还给你礼物,这说明王大祥不想让你太吃亏,那么以后有什么媳物,你就给他多拿些,让他自己留着吃或者送人。
杨爱娟就说了,说哥你多送点给王大祥亏不了你的,王大祥外面的路铺的越大,大哥你越能发财!
谁都不是傻子,谁被人点了都是明白人。
杨爱娟的大哥对于王大祥,说把王大祥捧为神灵一点都不过分,王大祥就是他的财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