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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 名字的内涵

    明灭......

    秦书心底暗暗念叨两声这个名字,突然有了一个惊奇的发现。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个世界的王朝,就叫做明吧。

    秦书这个历史老师,又想起了以前世界中,一个有关红烧猪蹄的典故。

    红烧猪蹄也叫“万山猪蹄”,关于“万山猪蹄”的来历倒有个传说,据说当年朱元璋为了刁难江南第一富商沈万山,提出要吃这个猪蹄。但当地加工出来的猪蹄是非常硬的,只有用刀把它切开才可食用,而在皇帝面前是不能动刀和利器的。

    沈万山想出一个办法,把做好的猪蹄拿回家,用叙把它焖得一直到肉非常酥软,只要轻轻一碰,就可以把它分开。因为沈万山的钱比皇帝朱元璋的钱多得多,朱元璋有心想加害沈万山朱元璋叫沈万山请皇帝皇后吃饭。

    朱元璋突然指着猪蹄对他说:“这是什么菜?”

    如果沈万山回答是“猪蹄”的话,“猪”和“朱”同音,那不就是吃皇帝朱元璋的脚吗?必然冒犯了皇帝,皇帝定他个死罪也不是不可能的。

    这时,沈万山赶紧改口说:“这是‘万山蹄’,请皇上品尝。”

    这样,沈万山化解了这一道生死攸关的考题,让朱元璋加害不成,而那道红烧猪蹄因此改名为“万山猪蹄”。

    皇帝的姓都需要避讳,更不用说王朝的称号了。

    清朝时大兴文字狱,徐骏的诗集里又两句诗“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雍正帝挑剔说这“清风”就是指清朝,硬是说徐骏暗讽皇帝等满清统治者没文化,这一来,徐骏犯了诽谤朝廷的罪,把性命也送掉了。

    即便是现在明王朝暗弱,朝堂黑暗,官吏腐败,江湖动荡......但也一个国家机构啊,威严不容挑衅。

    他的长安这辈子,不仅敢在号上面加上“明”,还敢在后面跟一个“灭”字,这被朝廷知道了,那还了得?

    秦书发现了一个不得了的事情。

    夫人想要搞事业,他是不是该支持一二?

    低头思索了一会儿,秦书抬头看向子思,淡淡的开口,“没什么,问个称呼平时好叫,不可能我也像你一样用‘公子’来代称吧......对了,以后别人问起你公子的名称,千万不要像今天这样,随便给别人透露了。”

    “为什么?”子思有些疑惑。

    “以免招来杀身之祸。”秦书扬起一抹冷笑,露出八颗森森牙齿。

    看着被自己吓走的子思,以及地上跟着子思屁滚尿流逃走的小狼崽子,秦书暗嘲了一声自己无聊到去吓小朋友,便躺在床上看着屋顶发呆。

    秦书发现床头还摆放着些地理杂志,奇闻异志,医学名着,甚至还有鬼怪之谈等书籍,便拿过来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每隔一个时辰,子思便会前来查探一番秦书,顺便带着茶杯大的一小碗汤药过来。

    据澹台明灭说,秦书醒了过后,就该换药服用了。

    就连喝药的频率,也多了起来。

    子思有点害怕秦书,不仅是因为秦书之前那一副吃孝的冷笑,还有几天前的凌晨澹台明灭抱回全身血肉模糊的秦书的场面,给子思幼小的心灵留下了巨大的阴影。

    子思每每将药碗放在秦书床边的小桌子上,便飞也似的逃走了。

    而澹台明灭,也时不时的从门口经过,查探秦书的情况,很快就离开了。

    看了一上午书,秦书悲催的发现一个很难说出口的事实,药喝多了,他现在想上厕所。

    扶着床,秦书艰难的起身,脚踏在地上那一刻,秦书整张脸越发惨白,差点没有直接跌在地上。

    放开扶着床边的手,秦书颤颤巍巍的朝着房间内的衣柜走去,寻了一件澹台明灭的长袍披在身上,这才一步一步拖曳着身体出门而去。

    他的行李,早就丢失在野狼谷的林子里,现在只好穿澹台明灭的衣服了。

    秦书悲催的发现,这些衣服披在身上,显得很大很大。

    这说说明了一个事实,他现在,居然没有夫人高......

    秦书有些幽怨,然后在心底为自己制定了无数的长高方略,比如营养套餐和锻炼计划。

    幸好,他现在这具身体才十七岁,还处在生长旺盛期。

    刚扶着墙出门的秦书,便遇到路过的子思。

    “你去哪儿?”

    “茅厕在哪里?”秦书苍白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淡淡的开口问道。

    “还在楼下的最右边房间里......要不要我扶你去?”子思有些怀疑,秦书能不能下楼梯,走到楼下。

    “不用了。”

    秦书扶着墙,艰难的顺着楼梯下去,额头直冒冷汗,几次都差点摔倒。

    秦书不觉得,上厕所这种私密的事情还需要别人帮忙,他还没有成为废人,不至于所有事都让别人伺候帮助......

    他有他的骄傲。

    年幼的子思,呆呆的看着秦书一点点挪动身体,在楼梯上一点点的往下走。

    突然,他心中涌出一种莫名的感觉,这种感觉复杂到他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他突然觉得这个之前吓他,还对公子做出无礼举动的人,此刻是那么的让人挪不开眼睛。

    不知何时,澹台明灭站在了子思的旁边,也注视着秦书下楼。

    澹台明灭眼底闪过一丝复杂。

    “子思。”澹台明灭叫醒发呆的子思,“到饭点了,你去准备午饭吧,去药房抓点红枣枸杞回来,给这人熬点补血的汤水,再去做些猪肝粥。”

    “哦,公子。”

    子思抱起藏在墙角瑟瑟发抖的大白,很快便离开了。

    到了饭点,空气飘着食物的香味,几天没吃饭的秦书,肚子开始闹腾不已。

    之前有药水垫胃,还没觉得饿,闻到香味秦书突然感觉到饿了。

    躺在床上的秦书,怎么翻书都看不进去了。

    终于,房间门被人打开了,澹台明灭亲自端着托盘,走了进来,托盘上还放一碗热腾腾的粥和一碗浓稠呈现暗红色的汤水。

    眉眼温和如画的澹台明灭,逆着门口的阳光走进来,站在秦书面前,修长的身影投射一片光影在秦书身上,让秦书一时间看得有些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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