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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怎么能吃兔兔

    秦书心头咯噔一下,连忙开口。

    “哈哈,秦书哥哥从前很喜欢吃青菜,只不过突然换口味想吃肉了......人总是会变得嘛,哈哈......”

    子思点了点头,小脸有些愁苦,“可是秦书哥哥,镇上里沉涣谷有些距离,我今早上去买了三天的蔬菜没有买肉......三天后我和公子才会去镇上义诊,顺便赶集。”

    一听要吃三天的青菜,秦书脸又绿了。

    青菜这种拥有死亡之绿的东西,不仅折磨人的胃口,还没有足够的蛋白质等营养元素。

    还没有澹台明灭高的秦书,可是要励志长一米九的人,怎么能整天只吃青菜?

    一顿痛苦的午饭后,秦书自己出门打主意了。

    寻了几根绳子,秦书在寒竹林外的荒草从中,找了几个洞口将绳子做成圈套,几个小时后秦书边便收获了两只肥美的野兔。

    秦书提着兔子长长的耳朵,嘴里哼着调调返回竹屋。

    “秦书哥哥,你在做什么?”子思端着一盆一副,正要出门去沉涣谷的沉河进行清洗,结果发现秦书提着两个灰扑扑的兔子回来了。

    “今晚上加菜。”秦书去厨房拿来菜刀,准备对野兔进行抽筋扒皮。

    看着秦书手中的刀,子思才反应过来秦书要做的事情,瞬间就哭了,“兔兔那么可爱,你怎么能吃兔兔!”

    哭得稀里哗啦的子思,扑倒路过的澹台明灭怀里。

    “公子,秦书哥哥居然想吃兔兔……兔兔那么可爱,他怎么能吃兔兔?”子思抬起泪汪汪的眼睛,向澹台明灭告状。

    秦书:“......”

    “公子,我们把兔兔救下吧,不能让秦书哥哥得逞。”

    秦书:“......”

    “好。”澹台明灭摸了摸子思的脑袋。

    秦书:“......”

    于是,到嘴的兔子肉飞了,子思破涕为笑的抱着两只兔子,将两只兔子当成宠物养了起来。

    秦书一脸麻木的被夺走兔子,心里有如吞了一只苍蝇。

    孝子果然都是魔鬼。

    “子思,想要养兔子,我可以再给你捉两只回来......兔子肉又嫩又滑又香,今晚上就可以吃到了,把它们给秦书哥哥扒皮好不好?”秦书冲着子思招了招手,露出僵硬勉强的微笑。

    “不好!”子思抱着兔子,警惕的看着秦书。

    秦书眼皮一跳,继续微笑,“那秦书哥哥只杀一只,剩下的那只留给你养着行吗?”

    “不行!”子思抱着兔子,直接拒绝。

    秦书这下不光眼皮跳了,太阳穴上的青筋都开始蹦跶。

    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他现在想吃孝。

    一有邪恶的想法,秦书脸上的笑容也越发恐怖了,就在秦书想要以此笑容恐吓子思时,他突然看到澹台明灭冲着他扬一抹死亡微笑。

    秦书瞬间怂了。

    惹不起,惹不起......

    为了提防秦书对两只兔子做出不可名状的举动,子思洗衣服时并没有抱大白,而是给两只兔子脖子上栓了绳子,这才牵着绳子端着一盆衣服离开。

    趁着阳光澹台明灭拿出药材来晒,而秦书就坐在门口的大石头上,满脑都是吃肉这件事。

    时不时的小声抱怨。

    躺地上晒太阳的大白,似乎被这抱怨声吵到了,时不时的抬起头瞟着秦书,冲着秦书翻了几个白眼。

    大白:我特么一只狼,为了生存都开始吃青菜了,你在瞎抱怨做什么?

    就这样,秦书吃了三天的青菜。

    沉涣谷距离最近的城镇大概有二十里远,城镇的名字叫做红枫镇,虽然是个小城镇但风景无比优美,每到秋天满大街火红的枫叶十分惹眼,也有不少文艺才子秋天前来赏景。

    红丰镇三面被群山环抱,城镇中有溪流曲折流淌而过,将城镇分成了东镇和西镇,城内布局井井有条,贸易区和生活区模糊分开,商贸区两侧的商铺林立,叫卖声不绝于耳。

    虽然在秦书眼中这不算什么,但相对于古代其他城镇而言,也算是繁华和热闹了。

    秦书还知道了,朝胥城离红枫镇,大概有三百里路的距离,看来那天晚上他骑马走了很远路程。

    三人收拾好药箱,乘着马车来到红枫镇,车上除了各种药材外,还有一些竹编和寒竹子笋,竹编是澹台明灭亲手做的,带到镇上卖换取一些钱财进行日常开销。

    对此,秦书大跌眼镜,倒不是稀奇澹台明灭还会这个,而是惊奇澹台明灭还需要卖竹编换钱?

    一直没缺过钱用的秦书,实在不懂普通人的生计问题。

    进了商贸区后,澹台明灭花了三文钱就租了一个十平米大小,有遮阳棚的摊位,将马车上的药材,还有竹编竹笋摆了开来。

    因为路途遥远,更为了早点来占地方,秦书他们天没亮就出来了,都还没有吃早餐呢。

    澹台明灭叫旁边摊位上的老者帮忙看摊,看样子两人也是熟人了,澹台明灭领着秦书和子思,离开贸易区去了商业街,进了一家不大不小,看着干净敞亮的酒楼。

    酒楼里还有一个小台,台上搭了一个小木桌,桌边坐着一个说书先生。

    说书先生摇着小扇子,口才十分潇洒流利,正在讲着各地的奇闻异事,酒楼里吃早餐的客人听得如痴如醉。

    当店小二前来询问点餐时,秦书看着菜谱上的红烧肘子,欲要开口却犹豫了。

    “我要一碗混沌就好了。”最终秦书放下菜谱,只是点了一碗混沌。

    小明做竹编养家不容易,他身上带的零钱也丢在野狼谷了......他们现在很穷,穷得吃不起昂贵无比的红烧肘子。

    “公子,我也要混沌。”子思抱着大白,眼睛亮晶晶的。

    澹台明灭点了点头,“三碗混沌,一碗卤煮肉片,一笼肉包。”

    好听的声音如清泉流淌,引得周围其他的食客忍不住关注这边,这一看就看呆了,心中暗道这是哪儿来的仙人。

    澹台明灭被这样火热的眼光注视习惯了,对于他人的眼光早已下意识的忽略,况且是这些没有恶意的视线。而秦书向来淡漠,更何况当明星的时候还被全国人注视,自然对这些目光视若无睹。

    秦书拿起桌上的水壶,伸手从桌上整齐的摆放着的白瓷碗中拿出三个,往碗里注了些热水,用手摇着热水使其在碗中慢慢的旋转了几圈,觉得每个地方都烫洗了,秦书才将碗口倾斜让水流出。

    伸手将手中碗递给澹台明灭,秦书又为自己重新烫了一个碗。

    纤长的手指映着素白的瓷碗格外的漂亮,一如秦书本人一样,叫人赏心悦目。

    烫完碗的秦书,一抬头就发现澹台明灭定定的看着自己。

    “小明怎么了?”秦书摸了摸自己的脸。

    “看秦某人久了,越发觉得秦某人貌美如花。”澹台明灭一脸温和的笑意,却冷不丁的又来了一句,“完全叫人分不清男女。”

    秦书手中的碗差点滑落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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