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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3章 唯一的一双男式拖鞋

    于是,她笑着道:“本小姐正好今天心情超爽,做了道大菜,你过来吧。”

    凌杰高兴得大笑:“我运气那么好!那你等着我啊,我这会儿刚下飞机,正在来你这的出租车上,还有一会儿就到了。”

    许若瞳微笑着放下了手机。然后,她扫视了一下屋子,赶紧开始收拾。

    凌默宸跟她同居了那么久,对她的不知收拾,那是早思空见惯了的。可凌杰不同,有些东西被他看见了,不太好。

    还好,她原本的日程表是正在剧组拍《杜拉斯的春天》,现在她罢拍,日程表还空着。李肖想着不需要太久,她可能又会忙着跟剧组打官司,就没给她安排什么别的工作。所以,这两天,她在家把家里收拾得还挺好的。

    没一会儿,除了厨房,家里就都整洁了。

    许若瞳看了看,看到了门口鞋柜处的男式拖鞋。那是她这里唯一的一双男式拖鞋。

    她想了想,就把那双拖鞋放进了带柜门的鞋柜里。

    她平时有相当大一部分时间,都不在云海。所以,她的鞋通常只有经常穿的几双,会摆在无门的那边鞋柜。相当一部分的鞋,都放在了带门的鞋柜里了。

    她不想凌杰知道,凌默宸最近才来过。

    她又将桌上凌默宸刚刚用过的碗筷,都收进了厨房。然后,将菜盖好,坐在沙发上,等着凌杰的到来。

    十分钟后,门禁铃声响起。

    凌杰是第一次来许若瞳这里。

    他的背上背了个“雷彩”自己出的登山包,身上从t恤到运动裤,再到登山鞋,也全是“雷彩”出品,很酷、很青春的感觉。小麦色的皮肤,比前阵子见着他时又深了几许,很性感、很阳光。

    凌杰一进门,许若瞳从带门的鞋柜里,拿出了那双男式拖鞋,放在了地上。

    凌杰换了鞋,取下了背上的登山包。许若瞳想接过来,他没让。

    “太重了,你拎不动的。”

    他把包放在了沙发上,然后,开始环视屋子。

    屋子里很整洁,而且,香气扑鼻。不是香水和空气清新剂的那种香味,而是,食物的香味。

    他脸上立刻是一副陶醉的神情:“闻着我就觉得馋了。”

    许若瞳看着他的样子,就想笑,“那你赶紧去洗手。”

    凌杰很听话,去了洗手间,洗了手出来。

    许若瞳去厨房拿了一副干净的碗筷出来,摆在了桌上。掲了佛跳墙瓷坛和狮子头的盖子,一股更浓郁的香气,立刻冒了出来。

    凌杰惊讶地睁大了眼,毫不掩饰地吞了口口水。

    “我说,这真是你自己做的?不会吧?”

    许若瞳又“切”了一声,“你看看厨房,我忙了一整天的成果呢。”

    凌杰还真的站起,走到厨房门口看了看。

    嗬,厨房那叫一个乱!可是,现场的乱的确证明了,这桌上的菜,出自许若瞳之手。

    凌杰口里一边“啧啧”地惊叹,一边坐回到了餐桌边。

    “我可真是遇上超稀有的生物了。你得有多喜欢折腾,才会一个人在家也能整出这种大菜来啊?”

    凌杰这绝对是遇上了好时候。

    其实,许若瞳平时在家时,也就自己随便做个简单的家常菜对付一下,或是干脆煲一锅鸡汤,管几天用的。

    “我也就偶尔来这么一回,正好被你给赶上了。我这几天临时不演戏,不是闲的吗?”

    凌杰看了新闻,知道许若瞳这话倒的确是不假。

    天热,凉了这么好一会儿,佛跳墙的温度正好适合吃。

    许若瞳为凌杰盛了一碗,递给了他。

    这时,新闻联播里开始播国际新闻了,许若瞳赶紧从餐厅快步走到了客厅,很认真地盯着电视看。

    他那么急着走,是不是就是为了处理这个事啊?

    以前,许若瞳看这些所谓的重大新闻完全都不当回事的。这都是那些大佬和巨头们玩的游戏,她关心不上,也不想关心。可是现在,她心里乱得很。

    凌杰见她饭也不吃地跑去看国际新闻,就开始取笑她了。

    “看不出来,你还挺关心国际局势的嘛。”

    许若瞳关了电视,重新坐回到了餐桌前。凌杰的取笑,她少有的没有顶他,就只是笑了笑,然后就动筷子开始吃饭。

    凌杰边吃,边赞不绝口:“你这佛跳墙简直是绝了,开个高级酒楼,那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呀。”

    许若瞳就笑,“好吃,你就多吃点,别剩。”

    凌杰:“这么多,哪里吃得完。”

    边说,凌杰就边夹了块火腿塞进了嘴里,一边嚼着一边道:“我说,我可真没看出来,你绣个字绣得丑得不行,做个菜,却如此美味。你这反差简直太大了,大到天下难找啊。我看,你可以改名,叫盼盼了。”

    熊猫盼盼?

    许若瞳用筷子敲了敲碗边,“我还真希望我能做只熊猫就好了,啥都不用做,就天天被人疼被人爱的。”

    凌杰就笑:“你不是说,你是个吃货吗?做了熊猫,就没有佛跳墙吃了,还是做人好。”

    和凌杰吃饭与和凌默宸吃饭,气氛很是不同。两人在一起,话很多。

    许若瞳:“你又出去徒步了,那你公司不用管的吗?”

    凌杰:“公司基本的管理都已经上轨道了,我偶尔不在个几天,问题不大。”

    许若瞳很是羡慕:“你活得可真是潇洒!”

    凌杰一边大块地朵颐,一边美美地道:“那么努力地赚了钱,不努力地花掉,岂不是对不起自己?”

    许若瞳若有所思的样子。

    全世界能比凌默宸有钱的人,恐怕也没几个了。可是,和他住在一起时,许若瞳看他整天就是忙。常常回到别墅了,还在忙美国公司那边的事。

    按她的想法,凌默宸都已经这么有钱了,还那么辛苦干嘛啊?

    要是她,她就啥也不做,只管做自己喜欢的事,那就是每天弹弹琴、旅旅游、养养花,再看看书什么的。

    许若瞳有些茫然地道:“人跟人,怎么就那么不一样呢?”

    凌杰的吃相,也跟凌默宸不同。

    凌默宸虽然忙,吃什么东西却都是慢条斯理的,优雅和严谨得像个王子。

    和他共一张桌子吃饭,许若瞳时常带着不小的压力,生怕自己表现不好,和他一对比,就成粗人了。

    这对于身为吃货的许若瞳来说,实在是一件很令她觉得痛苦的事。

    凌杰却不是这样。

    他的吃相当然并不粗鲁,也绝非是狼吞虎咽,却要比凌默宸有烟火气多了,让人感觉就像亲人一般的亲切。

    听许若瞳如此嘀咕,凌杰就问她:“你说谁跟谁不一样啊?”

    许若瞳耸了一下肩,回道:“你和你堂弟啊。你说……他整天这么地忙,快乐吗?”

    凌杰吃饭的动作,突然就慢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才答:“默宸很不快乐。”

    许若瞳也这么觉得。

    凌默宸极少笑,他的衣着大多数是深色系,甚至是最深的黑色。除了工作,许若瞳也看不出他有什么别的爱好。

    他艺术天气极高,却选择了成为商人。他弹琴很厉害,可是,又极少见他弹。

    不过,也不好说,她和他毕竟不是整天呆在一起,他们呆在一起的时间,大多数是在黑夜,并且,是在床上。

    许若瞳很不解地问凌杰道:“为什么?他是真正富可敌国的人,为什么会这么不快乐?”

    凌杰皱了皱眉,反问道:“你这么关心他吗?”

    许若瞳有点嗔怪:“难道,你不关心他吗?”

    凌杰回:“我关心他是应该的,他是我最亲的堂弟。我和他虽然不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却是一起长大的。可你呢?”

    许若瞳用筷子扒了扒饭,没回话。

    凌杰看了看她,有些报歉地道:“对不起,我这样说你,对你不公平。毕竟,你和他……”

    说着,他有些烦躁的样子,又道:“咱不说他了,行吗?”

    许若瞳冲他一笑,道:“我又没有专门说他,只不过,话只好赶到这里了嘛。”

    于是,两人重启话题。

    吃完了饭,凌杰帮着许若瞳一起整理厨房。

    一边整理,凌杰一边头大:“你这厨房,怎么能乱成这个样子?”

    许若瞳一边把所有的碗碟,都用水快速地冲一下,一边答:“我一向如此,等全忙完了,才最后一起整理的。你去沙发上坐着吧,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给凌默宸做过那么多饭,凌默宸从来都是抹抹嘴就走人,根本不会想到还要帮她收拾厨房。

    凌杰一边接过许若瞳冲的碗碟,放进洗碗机里,一边微笑着答:“吃了你那么好吃的佛跳墙和狮子头,帮你收拾收拾,也不算亏。”

    那些大的厨具都不能放进洗碗机里,只能用手慢慢地洗。

    于是,两人又一边干着活,一边说着话。把厨房完全收拾完,已经是近半个小时以后的事了。

    两人坐到客厅,开了电视,坐着一块看。

    许若瞳已经习惯了和凌默宸在一起时,基本上凡事都将就他,所以,只要是看电视,就都是她陪他一起看财经新闻。

    所以,现在和凌杰在一起时,她很自觉地就调到了体育频道。

    凌杰很惊讶,“你也喜欢运动?看不出来啊。”

    许若瞳耸了耸肩:“要不是必须保持身材,施施姐又给我下了死命令,我连跑步机都不会上。”

    凌杰更惊讶了:“那你是……在将就我?”

    许若瞳点了点头:“你是客人啊。我当然要将就你了。”

    凌杰再问:“那你平时自己一个人,都喜欢看什么?”

    许若瞳答:“很少看。我不爱看电视。”

    凌杰又问:“那你不工作时,一般都做些什么?”

    就这样,从兴趣到生活,两人聊得越来越热闹,时间很快就过了九点半。凌杰起身告辞。

    “今天真是大享口福,下回,我让你也尝尝我的手艺。”

    许若瞳惊讶地睁大了眼:“你还会做饭?”

    凌杰敲了一下她的脑门:“眼睛睁那么大干嘛?我只会做点简单的东西,跟你当然是没法比的。”

    许若瞳觉得,这也很恐怖了好不好?

    在她的感觉里,像凌杰这种真正的富人公子哥,那就应该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不食人间烟火才对的。就像凌默宸那样,厨房的事,他压根不碰。

    这两堂兄弟还真是不一样哈。可是,他们的感情却又还好。

    许若瞳痛快地点头:“那你得把你的拿手菜,做给我吃。”

    凌杰:“那是当然,不然,显得我多没面啊。”

    两人一边继续地聊着,凌杰就一边又要背起他那有一米来高的登山包。

    “你这包里都有些啥啊,怎么这么重?”

    “没啥,就是一些摄影器材什么的,不好托运,所以,我只能随身背着了。”

    许若瞳这才反应过来。

    是啦,一般喜欢徒步和旅游的人,都会连带着喜欢玩玩摄影什么的。她以前跟凌杰聊天时,就知道他从很小起,就喜欢摄影。

    他跑过全世界很多地方,还曾经跟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记者巧遇过,一起一边探险,一边摄影。他的一些摄影作品,还得过国际摄影大赛的大奖。

    总之,凌杰这个人,许若瞳很喜欢跟他呆在一起。

    凌杰把他的背包背上了,才又转过身来对她说:“我给你带了礼物,但是那礼物我是寄过来的,这会儿应该还在路上,没到。等到了,我再给你送过来。”

    许若瞳兴奋得睁大了眼。

    以她对凌杰的了解,他的礼物,绝不会是那种普通富贵公子爱送女人的什么珠宝跑车之类的东西,而一定会是很有特色、很有艺术感的东西。

    “我真的真的是好期待!”

    凌杰见她开心的样子,很满足,坏坏地一笑道:“我提前告诉你,就是要让你期待的。”

    许若瞳一听,就用眼斜他。

    他就更是开心地大笑,“你要知道,礼物带给人的开心,更多的常常不是礼物本身,而就是这种期待。”

    此话,许若瞳举双手认同。

    送走了凌杰,屋子里立刻就安静了。许若瞳坐回到沙发上,眼睛看着电视。正好是一段很短的整点新闻,又是关于中东最新局势的报道。

    于是,刚刚和凌杰在一起时的兴奋和轻松,立刻又被担忧和沉重取代了。

    她很想知道,现在那个男人,正在做些什么?他赶着要去解决的那个问题,会不会很麻烦啊?

    因为《杜拉斯的春天》剧本还在精修中,新的男主演又还未确定,所以,许若瞳现在一下子闲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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