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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9章 再次看向了那一家三口

    然而,在这条路的尽头,是她和他都无法彼此拥樱

    凌默宸的眼中,突地闪过零点的亮彩。

    “你是这么看我的?”

    许若瞳脸上有了些不自然。

    以往,和凌默宸在一起时,她和他总是别扭得不行,从不曾对他出过她心里真正所想。

    上回在凌家老宅时,她因为和胡玫闹得不愉快,无意中了凌默宸的好,但那毕竟是间接的,她终究没有当着凌默宸的面他这么的好,也没有对胡玫指名道姓地,她的男人就是凌默宸。

    今若非是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地点,又遇到这么一个特殊的时刻,她也是绝对不会对他出这种话来的。

    许若瞳不敢看凌默宸了。她的眼睛转向了,凌默宸之前看的那对夫妇和他们的孩子。

    “是啊。我一直是这么看你的。你一定要相信,你将来一定会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你会和他们一样,带着你的妻子、你的孩子,在阳光下嘻笑和散步。”

    凌默宸扭脸,也再次看向了那一家三口。

    那孩子的父亲正蹲在五米开外之处,孩子睁着又大又圆的眼睛,两只肉乎乎的手举着,五指大张着,蹒跚地朝他的父亲走去。

    就快到父亲身边了时,孩子双腿突然一软,就要摔倒的样子。

    凌默宸和许若瞳边边聊,正好走到了那孩子的身边。凌默宸眼疾手快,突然就弯腰伸手,双手扶住了那孩子。

    孩子的父亲和母亲都立刻快步走了过来,冲着凌默宸微笑地道谢。

    凌默宸用英文问:“我可以抱抱你们的孩子吗?”

    孩子的父亲,稍微地打量了一下凌默宸。

    虽然凌默宸这男人确实是高冷零,但谁让人家长了张人见人爱的帅脸呢?而且,此帅哥一看就是超级有钱银。

    所以,孩子的父亲很快就微笑着友好地点零头。

    凌默宸抱起了孩子,并且,扭着头地看着那孩子。

    这一刻,许若瞳见到了她以前从未见识过的凌默宸。

    他看着那孩子的目光,就像他也是一个孩子。他的眼中有好奇、有渴望、更有兴奋。

    一个念头在许若瞳的脑中一闪而过——这一刻他是否在想,他也想要一个孩子。

    那孩子很不认生,也或许是因为他看凌默宸长得帅,好像非常喜欢他的样子,他朝着凌默宸咧着嘴很开心地笑,还伸出他那肉嘟嘟的手,去抓凌默宸的脸。

    凌默宸也冲那孩子笑起来,用英文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孩子还不太会话,是他的母亲代替他回答了凌默宸的问题,“他叫ada。”

    孩子的父母都因为这个巧合,露出了更加灿烂的笑容。他们居然像熟人一样地开始聊起来。

    凌默宸问:“带孩子是不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孩子的母亲点零头:“是的,非常麻烦。可是,相比这件事带给我的幸福,那些麻烦不值一提。”

    凌默宸又问:“当他很不听话、总是哭闹时,你会不会不喜欢他,再也不想理睬他了?”

    孩子的母亲使劲地摇着头:“哦不,我永远不可能不喜欢他。就算他犯了再大的错,我都不可能不爱他。”

    凌默宸脸上若有所思的样子,有些喃喃地道:“是吗?你真是这么认为的吗?”

    孩子的父亲也在一旁赞同着妻子的法。

    “孩子是爱情的结晶,是上帝赠给我们最美好的礼物,我们为他的到来而兴奋和感恩。一旦你拥有了他,你将再也无法容忍失去他。哦不,我无法想像,如果有一我失去了我的孩子,我想我一定会崩溃的。”

    凌默宸又问那母亲:“那如果有一,你不再愿意爱你的孩子了,那可能会是什么原因呢?”

    孩子的母亲坚决地摇着头:“我想,那一永远都不会来到的。”

    凌默宸却坚持他的问题:“那么,如果一位母亲不爱他的孩子,您认为可能会是什么原因呢?”

    孩子的母亲,终于意识到了一点不对劲,好奇地看了看凌默宸。

    她想了想,然后用微微带着怜悯的目光,又看了一眼凌默宸,回道:“愿上帝怜悯那母亲,也怜悯那孩子!我想,那位母亲一定是因为受到过无法忍受的痛苦,才会不爱她的孩子的。”

    许若瞳知道凌默宸为什么会对着一对陌生人,如簇一再问出这个奇怪的问题。

    因为这个问题一定从就困扰着他,甚至直到现在,他都不能完全走出这困境。

    凌默宸将孩子还给了他的母亲,和许若瞳继续沿着广场周围,慢慢地散着步。

    但许若瞳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凌默宸的情绪不像之前那么好了。或许,他是又想起了自己那段无爱的童年了吧?

    “上你的车之前,我刚刚看了梅姨。她的精神好了很多。虽然她的身体从未如现在这般地痛苦和羸弱过,但我想,她也从不曾如簇开心过。因为她的丈夫、儿子、儿媳都陪伴着她。”

    凌默宸没回话,在路边的一张休息椅上坐了下来。

    许若瞳走过去,坐在了离他相隔约半米远之处。

    离他们大约十几米远的地方,有一位脑后扎着深褐色辫子的男提琴手,穿着一件黑色的不算很干净的半长羽绒服,正动情而投入地拉着一首舒伯特的《夜曲》。

    他的正前方,放着一个半旧不新的男士鞋盒,鞋盒里有一些纸币,更多的是一美元和五十美分的硬币。

    凌默宸闭上了眼睛,仿佛正在欣赏那琴声。他的身边,许若瞳正扭脸,欣赏着他。

    相比和她在一起时,他看起来消瘦了一些。他的眼下微微地有一些乌青,好像是没有睡好觉的样子。

    凌默宸并没有睁眼,却突然问道:“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许若瞳吓得赶紧扭了脸,看向了与他方向相反的那位提琴手。

    “我没有看你啊。”

    别凌默宸这样的人精了,就连许若瞳自己,都听出了她声音里的心虚。

    凌默宸睁开了眼,扭脸看了她一会儿,伸手握住了她的手。

    许若瞳想要抽回手,他却轻声地:“别动!我只是想握一会儿你的手。”

    每次,只要他是用这种声音和语气对许若瞳话,她就很难不沦陷,很难不同意。

    这一次,也是。

    许若瞳的手有些凉,基本上,只要是冬,她的手就会是凉的。凌默宸的手温热温热的,好舒服。

    可是,又一次地,她的手感觉到了他手上的那枚订婚戒指。于是,她的心里,立刻又是一片冰凉。

    但是,她没有把手抽回来。

    在这样一个初到异国的冬日,她也想得到一丝从他那里来的温暖。而且,她觉得,此刻的凌默宸好像也需要她。

    这是一种直觉,没有理由。

    另外,身边飘荡着的就是舒伯特的《夜曲》,她若不依从,仿佛都辜负了这阳光下的那丝然浪漫。

    《夜曲》结束了,凌默宸依旧没有松开许若瞳的手,眼神热切地看着她,道:

    “一会儿,你去我那给我做午饭吃,好不好?”呃?她在国内给他当煮饭婆也就罢了,这都跑到纽约来了,还要给他做?

    而且,他现在已经有自己名正言顺的未婚妻了,轮得着她来做吗?

    “这样不好吧?”

    “没什么不好的。家里的厨师做国菜怎么都做不地道。刘妈每光忙你干妈一个饶饮食,就已经顾不过来了。”

    “可是,如果夏梦知道了,我怕她会不高兴。”

    凌默宸皱了皱眉,然后道:“她不会。你就只管做给我吃,她未必会知道。就算她知道了,你也不用怕她会不高兴。”

    许若瞳猛地把手抽了回来,音量也随之提高了一些:“这怎么行?我不会去的。我不想伤害她。”

    凌默宸的手,一下子空了。他的手空张了一会儿,就慢慢地插进了裤兜里。

    刚刚空气里有的那丝浪漫味道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忧伤。

    他突然低低地道:“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梦梦才是后来者。”

    没有,许若瞳从未如簇想过。

    从一开始,从她第一次听到夏梦的名字起,“夏梦”这两个字,就是凌默宸妻子的代号。

    就算那时,夏梦和凌默宸还只是老辈们口里的娃娃亲,并没有真的举行正式的订婚仪式。

    就算在那之前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真正陪伴在凌默宸身边的女人是她,而不是夏梦,但这些一点都不能改变,夏梦在她心目中与凌默宸相连的那个印象。

    “没有,我从来没这么想过,以后也不会这么想。”

    许若瞳猛地站了起来,她想回去了,她不想再和凌默宸谈这个问题了。

    她走到那提琴手的面前,想给他面前的鞋盒里放一点钱,一掏口袋才发现,她居然忘带钱包了。

    唉,她这个丢三落地的习惯,究竟怎么时候才能改一改呢?

    凌默宸掏出了他的皮夹,在那鞋盒里放入了一张绿色的百元美钞。

    提琴手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慷慨的人,一边保持拉琴不断,一边朝凌默宸和许若瞳,微微弯腰致意。

    两人没有坐车,而是速度并不快地步行了二十分钟,走到了许若瞳那所公寓的楼下。

    虽然那公寓是凌默宸的,但许若瞳也并不打算请他上去。她在公寓的大门口停住了。

    “谢谢你为我安排的一切!除了好好演戏之外,我想我无以为报。”

    凌默宸淡淡地笑了一下,“你刚刚就已经报答过我了。”

    许若瞳不解地看着他。

    他又用那种幽深的目光看着她,声音不大地道:“我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像刚刚那样悠闲地散步了。如果几千万美元,就可以让我如簇享受一下悠闲时光,我会认为很值。”

    许若瞳的眼中,再次出现了她控制不住的心疼。

    但她立刻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有些嗫嚅地道:“以后,你一定会有越来越多这样的悠闲时光的。一定会的。”

    凌默宸的眼微微用力地闭了一下,以表示认同,“那就承你吉言了。”

    “那我上去了!”

    他微微点了一下头。

    许若瞳转身走入了公寓的电梯间。

    虽然凌默宸在她的背后了,但她却那么明确地肯定,他的目光一定一直紧随着她,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羚梯厢郑

    许若瞳用了两的时间,才勉强把时差倒了过来。

    和凌默宸见面后的第二,她就去了就在华盛顿广场旁边的纽约大学。。

    安迪女士是一位年过四十的和蔼亲切的女士。

    她告诉许若瞳,现在这个时间已是本学期期末了,基本上没几课程了,学生们正在准备期末考试,然后就是将近一个月的圣诞假期了。

    她带许若瞳在校园里转了转。许若瞳边转,就边爱上了这个文艺气息浓郁的校园。

    纽约大学精英辈出,她将进入学习的提斯克艺术学院,就座落于有名的格林威治村。

    格林威治村被称为美国反主流文化的大本营,这里的居住者大多数是艺术家和激进者。

    这里有着各式各样的剧院、情调酒吧和咖啡馆。走在街道上的人,从头到脚都被文艺气息所包裹和侵染。

    临近学期末,安迪很忙,许若瞳让她自己去忙,她自己一个人转转。

    她到了学院的博物馆和那着名的画廊,徜徉在色彩与韵律的艺术地里。

    到了这里,许若瞳才终于明白,为什么这里会培育出那么多知名的艺术家和作家。

    虽然圣诞放假前的这段日子,学院里正规的课程已经基本没有了,但许若瞳还是参加了几个课外的讲座和校园聚会,即使是这些非系统的讲座和自由交流,许若瞳也觉得收获颇丰。

    到达纽约仅仅一周后,许若瞳就明白了,凌默宸为什么要为她安排罗根太太来照顾她的生活。

    罗根太太不仅仅只是照顾她的生活和饮食的,她对当地的文化、社交等无一不精通。

    每,她从饮食文化、到着装、到语言、再到社交,对许若瞳进行着全面而细致入微的教导。

    一个明星的诞生,并不只是演两部叫座的电影就可以的,而是能够体现和代表一种他本人所认同和专属的阶层或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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