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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捐献银两

    太阳微微斜下时,彬鸢披着一件白色的柔软披风,踏上马车,去往城主府。

    马车一路悠悠晃晃,走了十几分钟,便停了下来,路程短的让人惊奇。彬鸢与墨野和梁羽辞下了马车,被城主府朴素的外表给惊讶到。他们三个都以为会看到装修华丽,富丽堂皇的城主府,唯独没有想到城主府朴素的和普通人家的院子无异。

    一个年迈的仆人引领着他们走了进去,拐过一片小碎竹林,被竹林遮挡的视线随着那条小路豁然开朗,许许多多身着不同国家服装的人分散或围成一群站着。

    三人的到来,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

    彬鸢和靠的最近的一些人打了招呼,便安安静静的找了一个空位子坐下。这些人里面有年轻的也有老的,服装各异,一看就知道来自于不同的国家。

    有些人聚在一起聊天的语言,还有些听不懂。彬鸢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不同国家的人,一时间还有些诧异。

    墨野恭恭敬敬地充当背景板,右手随时随地都握着挎在腰间的宝剑,以防有危险突然袭击。

    梁羽辞紧挨着他家的殿下坐着,将身上其他的脾气都收敛起来,刹那间一看,还以为是一个温文尔雅的皎皎公子。只有熟悉他的彬鸢知道,这家伙就喜欢假扮成一个温文尔雅的公子来迷惑他人。

    不过片刻,刚刚三人走来的那条小路上传来的声音。这场庆功宴的主嘉宾终于登场。

    那是一个年龄看起来四十岁左右的男子,头发多半已经花白,身着一身对襟开口长衫,领襟绣着太阳图案。他的身旁,跟随着一位金发碧眼的西洋男子,男子的服装颇有13世纪英国封建社会时期的服装元素。

    但彬鸢深刻的明白,这个时代与他生前生活的那个时代没有丝毫关系。因为这个世界的国家还是历史,都不曾在他以前的记忆里有过丝毫片刻的关联。

    那金发碧眼的男子长得非常白皙,骨骼也很壮硕,虽然他的壮硕和南蛮人比起来稍微逊色了一点,但和浮桑国人相比,还是有胜算的。

    城主笑着围绕后院当中的人瞅了一眼,有请身旁的西洋贵族到他身旁最近的那张椅子旁坐下,才笑呵呵的开口发言:

    “想必各位已经知晓此次庆功宴的目的了。”

    城主大人的金口良言,自然不会有人傻不拉叽的反驳。

    “当然。”这类的回答,陆陆续续响起来。

    托米亚满意的眯了眯眼睛,接着说道:“我城的战士连续一个月蹲守在太寒山下,不辞辛苦,终于将那作恶多端的匪盗连根拔起,真是大快人心!来!各位贵客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从今往后再也不用惧怕那匪贼,可放心来我南蛮!干!”

    彬鸢端起酒,一饮而尽。

    霎那间只觉得喉咙火辣辣的,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两年,他还是不太习惯这高浓度的粮酒。

    梁羽辞知道自家殿下不能喝酒,后面的酒他全部都挡了下来。

    客套的话说完后,大家便开始用餐,气氛也缓和下来。

    半个时辰过去,大家用餐用完了,一直笑眯眯如同一个弥勒佛一样的托米亚,终于露出了他原本的目的。这果然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庆功宴,彬鸢没办法的笑了笑,观看着每一个人脸上变幻莫测的表情,他却是妥协的最快的一个。

    城主大人要求大家每人捐献一些银两,给他们那些战死的战士。这话一出,许多商队都露出了被坑的表情,大家都是经商的,路途遥远,钱财本就是保命的东西,白白送出去,这的确不太符合商人的标准。

    彬鸢却想得很简单,世界上本就没有白吃的午餐,他打算奔赴这场庆功宴,就已经做好了被宰的准备。在众人的面露出为难的表情下,他率先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笑着说道:“这是应该的。”

    随后齐刷刷的目光都看向他,彬鸢直接无视那些眼光各异的注视,挥了挥手,一直站在他身后的黑衣男子,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恭恭敬敬的递给彬鸢。

    “城主大人,钱财虽换不来战士们的性命,但我还是非常感激城主大人为我们这些长年累月奔波的人开了一条活命的路。一点心意,还望笑纳。”拍马屁什么的,彬鸢摆足了不卑不坑的气势。

    他这话一出,原本还在死钻牛角尖的一些人恍然醒悟。

    这是在别人的地盘上,就算他们百分之百不愿意,那也不能明面上和别人死抗。况且,那些匪盗若一直寄居在官道上,他们这些经商的也捞不到好处。一些人想明白之后,也陆陆续续捐献银两,淘得非常大方。

    托米亚笑呵呵的看了一眼彬鸢,光通过彬鸢的衣服,他便能分辨得出,此人来自于‘浮桑国’。归根结底两个国家不太友好,他刚才那一点上升的好感度,又瞬间降到了零。只不过他并不讨厌眼前此人,顶多就是讨厌那个国家对于他们国家所进行的压迫和祸害。

    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弱小的国家永远是强国的附属,托米亚虽然寄居在一个小城,但眼光看得很透彻。

    未时开始的庆功宴到了酉时才结束。三人从城主府出来的时候,天边已经泛黑,坐在马车里,依然还能闻到一股股饭香从敞开的窗口飘进来。

    那不知是谁家聚在一起吃晚膳,虽不能观赏,光闻着味道,也能品尝出一丝家的味道。

    脑袋靠在车窗旁,彬鸢恍然间鼻子有些酸楚,他想家了。这具身体二十一岁,当年他刚刚继承这具身体的时候也才十九岁。

    彬鸢尚未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也刚好十九岁,上大二。他依然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死的,那段记忆很模糊,每次去回想,他的大脑都会有点疼痛。

    想到这儿他也不去想了,毕竟多半是回不去了。他是这样猜测的,便也只好认命的光顾于眼下的生活。

    回到客栈的时候,店小二为他们留了一扇小门没有关上。

    彬鸢拖着疲惫的身子来到二楼,却在自己的房门口看到了一个小小的物体蹲坐在门。他下了一跳,还以为是小偷。

    幸好墨野眼睛尖,一看就瞧见是自己人。

    墨野打算把已经靠在门边睡着的阿维库叫醒,彬鸢阻止了他,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嘴边,示意他们俩小声点,不要吵醒了那孩子。

    “他的房间在哪?”彬鸢将孝抱起,小声询问着身旁的墨野。

    “第七间。殿下,还是我来吧。”墨野眉头垫着,小声回答。他总觉得,自家尊贵的殿下不应该这样做,总想着把那霸占了殿下怀里的小鬼拎起来,然后扔回到那间房间。

    “没关系。”彬鸢摇了摇头,吩咐他们两个先去休息,自己一个人抱着阿维库去第七间客房。

    十四岁的孩子不应该长得这么瘦小,何况这个孩子还是有着强悍血统的南蛮人。彬鸢并没有去猜测阿维库的血统,归根结底只觉得他可能吃得太少,或者是发育太晚。

    他用脚尖推开房门,将阿维库放上床盖好被子,细心的照顾对方,就像照顾自己的外甥一样。

    房间里的火盆里发着红光的炭火越来越弱,彬鸢又添了一点炭火进去,把紧闭的窗户打开一条缝隙通风,然后才退出了房间,关上门。

    门外的脚步声渐渐变小,直至消失。

    阿维库睁开眼,那双在白天清澈童趣的双眸变得暗沉如墨。他贪婪的吸食着空气中残留着的那人的余息,目光盯着火盆,眼里面闪烁着让人无法读懂的思绪。

    那人给予的温暖,让他想起了冷酷无情抛弃他们一家子的父亲。在尚未碰见彬鸢之前,阿维库这十四年来最痛恨的就是浮桑国人。因为他们巧言令色、心思繁多。

    可这半月以来的相处使得阿维库越来越否定心里的那股想法,他甚至有时候在想,并不是每一个浮桑国人都像他父亲一样,抛家弃子,冷落无情。只要想到这,阿维库的眼前总是会浮现彬鸢那双让人沉沦的瑞凤眼,那温和如阳光普照一般的笑容,总是能驱散人心底的黑暗。

    天气越来越冷,每天早晨起来外面就好像下雪了一样。

    十一月中旬,彬鸢设计了几个方案,每个方案上的商品卖的都非常好,短短的几十天,他们就已经挣足了盘缠。

    那些嗷嗷待哺的小狼,每一只都有了特定的主人照顾。阿维库也分到一只,是一只棕灰色的小狼,活泼的时候,颇为有一点像哈士奇,破坏能力一流。

    这家原本生意不怎么好的客栈,几乎被他们的商队给承包下来。

    用了早膳,彬鸢披着白绒雪貂披肩跨上枣红马。他想逛一逛城内市集,所以并没有叫上许多护卫。再加上商队正在贩卖货物,绝大多数的人手都去帮忙了,能跟在他身边的也就只剩下贴身侍卫墨野。

    两人骑着马,一前一后慢悠悠的走着,很快就从城南走到城北的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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