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惊鸿一瞥
春节,这是个对刘旭比较重要的日子,不知不觉中,刘旭穿越到这个世界又过去了一年。
这一日,刘旭正在自己的书房里听取新任书曹吏魏澜向他汇报流民安置的情况。
一名侍卫进来禀报,蓟城有信使过来。
刘旭急忙传信使进来,原来是他的母亲郑氏派人前来传书,要他在上元节前赶回蓟城与家人团聚。
上元节(元宵节)是这个时代最大的节日,汉代以前,人们对春节都没有后世那么重视,不过,对上元节,却比后世要重视许多。
侍卫的到来,让刘旭注意到自己的疏忽,难怪这几日训练时,士卒们看他的眼神都是怨念满满啊!
刘旭打发走信使,对魏澜说:“再过几日便是上元佳节,魏书曹也不提醒我一下,让我显些误事。”
魏澜不好意思道:“是澜疏忽了,公子勿怪。”魏澜到了易京之后,接下了程绪手里大量的工作,每天忙得都很充实,他也很享受这种忙碌的日子,以致于连上元节这么重要的节日都忘记了。
“稍后,魏书曹可命人从库房里取出一笔钱,给每名士卒发放一百赏钱,让他们回家好好地过个节。”
“诺!”
“再拿出一些钱财,采买一些肉食,给那些无家可归的士卒们加餐。”
“属下这就让人前去办理。”
刘旭想了想,又说:“此次,我要回蓟城一趟,你收拾一下行囊,随我同去,也回蓟城与家人团聚。”
魏澜迟疑地道:“公子,这里还有很多事需要…”。
刘旭打断他的话道:“工作是做不完的,家人也很重要。你去安排一下,将重要的事先处理好,不太要紧的事,回来后再做便是。”
“多谢公子!属下这就去安排。”
…
在回蓟城的路上,沿途可以看到许多百姓在田地里劳作,而且,一路之上,再也没有流民路倒的惨状发生,这让刘旭心里非常的高兴。他那个便宜老爹做政务的本事还真不是吹的,最让他佩服的一件事,就是这边刚结束和公孙瓒的战争,他立刻就下令将老弱的士卒裁减掉一多半,这些退役的士卒,回归故里之后,将会极大地推动幽州以后粮食自给自足的能力。
想到自己从易京运出去的一百多万斛粮食,也不知道能救下多少百姓的性命,这可能是他穿越以来对幽州的百姓做出了最大贡献。
眼看着天色渐暗,李诚从前面骑马跑回来问道:“公子,前面有座驿馆,我们今晚是不是去译馆休息一夜?”
刘旭点头同意,反正也没有急事,不用急着赶路。
刘旭一行有一百多人和战马,进入驿馆后,立刻就将这里的房子全包下了。
刘旭独自一人占了一间房子,他脱下衣甲,简单地洗了一把脸。稍后,有侍卫将驿馆里的饭食端了进来,就是一碗面片汤。在这个前后两不靠的驿馆里面,想要吃肉几乎没有可能。连野菜都没得吃,好在他们自己带着干粮和鲜牛肉干。
刘旭刚吃了几口面食,就听见驿馆外面起了争执的声音。
他放下碗,开门走了出去。在译馆的院子里,站着十几个护卫打扮的汉子,围着一辆精致豪华的马车。
有个体型微胖的男子,正在和驿馆里的驿长争执着什么。见到刘旭,那个男子立刻跑过行礼道:“二公子,还记得小人吗?”
刘旭迟疑了一下,问道:“你认识我?”
“二公子,上次在易京城,我和张世平一起去拜见的您。”
“哦,原来是你啊!”刘旭终于记起来了,此人是邺城大商贾甄家的管家。
“二公子,能否帮我和驿长说一句,请他租给我们一间房子,好让我们夫人今晚能有个休息的地方。”
“是这事啊!”刘旭扭头看向那个驿长。
“二公子,确实已经没有房子。小人也实在没有办法可想。”
刘旭想了想道:“这样吧,我将自己的房子腾出来,让给贵府的女眷们住进去便是。”
“这怎么好意思?”那个胖管家感激地客气道。
“不必客气,在外行走,互相帮忙是应该的,再说,我还可以和护卫们挤挤。”
刘旭说完,就去房里取出自己刚脱下来的软甲和宝剑。
李诚也跟了进来,帮他将羊绒被褥也搬了出去。
刘旭再次回到院子里时,正好看到那个甄府的管家陪着一位美丽的妇人过来向他致谢。
“妾身多谢二公子仗义相助。”妇人屈身向刘旭行礼道。
刘旭伸手表示了一下不用多礼,然后道:“些许小事,夫人不必客气。”
刘旭这边正和妇人说着话,马车那边,正好走出来两个少女,其中有一位身穿红色披风的少女走在前面。当少女抬起头来看向刘旭的一刹那,让刘旭的眼神为之一亮。
他此刻心里能想到的所有形容词,似乎都不足以形容这位少女的美丽,也许用点到为止的媚,不可方物的美,免强才可以表达他此时心里的感觉。
刘旭看着少女跟在她母亲的身后进入他刚搬出来的房间,他很想问问那个甄府的管家,这个红衣少女是不是甄宓?可一直到第二天离开驿馆,他最终还是没有开口。若是有缘,自会再见,若是无缘,问了也是徒增烦恼。
第三天中午,刘旭终于赶回到蓟城,在太尉府门前下马时,刘旭看到府门前非常的热闹,三三两两的西域胡人从府门前进进出出。
问过旁边值守的侍卫,刘旭才知道,这些胡人都是西域鲜卑、突厥、羌人派来进贡的使节,刘旭听到这里,都有点不敢相信,大汉朝都乱成这样了,这些胡人还把刘虞这个州牧当成朝庭的封疆大吏前来朝拜,这还真是闪瞎他的狗眼。
刘旭抬脚刚踏上府前的石阶,就听见对面传来一声生硬的汉话:“旭…。”他抬头一看,原来说话的人正是去年刚在上谷郡认识的鲜卑小部落首领步度根。
还没等刘旭说话,步度根就上前给了他一个熊抱,一股刺鼻的羊膻味熏得刘旭差点吐出来。
车度根哈哈哈地大笑起来,然后伸起大拇指,用生硬的汉语道:“旭,你是勇士,汉人的勇士。”
刘旭挣脱步度根的拥抱,笑着道:“步度根头领,你是什么时候来蓟城的?”
步度根汉话会的不太多,只能说几个简短的词,句。而刘旭对鲜卑人的话更是一窍不通。最后,在步度根身边译者的帮忙下,两人这才能顺利地交流。原来,步度根到了幽州之后,就听到刘旭一战干掉公孙瓒的消息,不由大为钦佩。公孙瓒,那可是鲜卑人心目中的天狼神,如今刘旭干掉了他们心目中的神,自然就成了步度根眼里比神还要厉害的人物。
步度根是昨天才到的蓟城,今天前来拜见刘虞,顺便打听他的消息,没想到竟然正好碰上了。
两人客套一番,步度根突然想起来,他将站在他身旁的一位胡人相貌的少年介绍给刘旭道:“这是我们鲜卑的勇士,轲必能。”
轲必能,这个名字刘旭可是非常的熟悉,前世熟读三国演义的他,自然知道这个轲必能曾帮助过刘备伐吴。
整个三国后期,这位鲜卑人的首领和曹操代表的魏国政权分分合合,恩怨情仇地扯了一辈子。
看着步度根和轲必能远去的背影,刘旭暗自思索,要不要找个机会,干掉这个家伙。
最终,他还是自嘲地笑笑,就算是能杀了轲必能又如何,鲜卑这个民族也不会消亡,说不定还会有更多的轲必能出现。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怯懦,竟然会忌惮一个鲜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