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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8章 叶昕薇篇(一)

    我是叶家的小公主

    叶家三代单传,最后只剩下我一个女孩子了,没有兄弟姐妹,没有打打闹闹的小时候。

    作为独苗苗,爷爷几乎是把所有最好的东西都捧到了我面前。

    小时候就是各种各样的学习,钢琴书法国际礼仪……

    只要是需要学的,我通通学了个遍。

    爷爷心疼我,说我一个孝子家家,学那么多,太累了。

    孝子应该有孝子样。

    但是我偏不,我就要学,我似乎天生就是学这些东西的料,学的好学的快,重点是我很喜欢。

    我成了所有人眼中'别人家的孩子',成了每家每户教育孩子的好榜样。

    “你看看人家薇薇,学什么都会!”

    “你多学学你薇薇妹妹,那么小就知道用功了!”

    “今天去薇薇家写作业吧,不懂的就虚心学习。”

    就这样,我是被邻里左右夸着长大的。

    我不骄傲也不谦虚,该是怎么样就是怎么样。

    长大了,人家都说我既漂亮又优秀,哪哪都好。

    成年了,家里就来了很多说媒的人。

    爷爷黑着脸把所有人轰出去。

    天天被人惦记,他心里着实不安。

    于是,他决定等我大学毕业,就再去国外深造,省得那些人惦记。

    我没有意见,毕竟我无欲无求,一心只有学习。

    大学,是个适合学习的好地方。

    图书馆,不行,都是情侣。

    花园,不行,都是在牵手。

    食堂,也不行,都是在互相喂饭。

    我愁了,这个大学竟然没有一个适合我学习的好地方?

    机智的我找到了一间教室,没有小情侣,也没有各种奇奇怪怪的声音。

    我很满意,开始认真的学习起来。

    吃完中饭,学习了一会儿,到了午休时间,便打算趴在桌子上小睡一会儿。

    这个教室还真好,有桌子有椅子,还有好多草稿纸方便我写公式做计算。

    睡醒了,手麻了,我抖了一下,面无表情的用左手抬起了我的右手,果然是一点知觉都没有了。

    笔尖轻触纸面的沙沙声,成功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我抬起头,看到了那个白衣少年,他的背很直,白色的寸衫下摆因为他的动作,在椅子旁甩来甩去,让我格外的想要把它塞到他的裤子里去。

    阳光灿烂,透过教室的窗户,洒在地板上,也洒在了他的侧脸上,似乎镀上了一层光,柔柔的。

    我猛的回神,连忙收回视线,抬起手拍了拍自己的脸。

    啪啪啪的响。

    成功引起了那人的注意。

    他看过来,精致的眉眼,沉静如画。

    斜阳下,他突然就看着我笑了。

    “叶家那丫头?”

    我一愣,认识我?

    他见我呆呆的,又笑出了声,潺潺如溪水般的嗓音,竟是又让我的目光停留了少许。

    “睡饱了就走吧,别真学傻了!”

    明明看起来那么优雅的一个人,为什么出口就说我傻呢?

    “我学我的,哪里傻了!”我不满的抗拒他的话。

    他又笑了,嘴角微微勾着,望过去,就能看到他十分好看的侧脸。

    我愈发不满了,看不起爱学习的好孩子啊!

    于是,我认真的学习了起来,全神贯注,丝毫不受外界干扰。

    “你还真能学。”冷不丁的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着实把我吓了一跳。

    “你……”

    “走吧,带你去吃东西。”他大大方方的说。

    我愣了愣,张口就道:“我又不认识你,凭什么跟你去吃饭?”

    “你不认识我?”他的双眸看了过来,眸子清澈明朗极了。

    “不认识。”

    “我认识你啊,就住我家隔壁那个,叶……什么?”他歪了下脑袋,似乎在思考。

    我低下头,看到了他修长的还沾着点未洗净颜料的手指,小声回答道:“叶昕薇。”

    “对,叶昕薇!走吧,小薇薇我带你去吃饭。”他乐了。

    没想到这个丫头那么好套路,名字随便就说出口了。

    我固执的觉得自己不认识他,不肯走。

    最后却跟着他坐在了一个小面摊旁,低头默默的吃面条。

    后来我自己反思了一下跟着来的原因。

    可能是因为他的笑,可能是因为他的手,也可能是因为他没有打扰到我学习。

    毕竟我是一个爱学习的好学生。

    墨深怀,那天晚上,这个名字悄无声息的落进了我的心里。

    我依旧去那里学习,有时候学着学着会走神,因为他画的画实在是太好看了。

    虽然我没有多少艺术细胞,但是我却觉得这些画仿佛能说话般,很生动。

    他有时候心情会很好,有时候心情会很差,前后两者的原因皆是因为画。

    有无灵感所造成。

    他是妥妥的画痴,沉迷画画无法自拔。

    比我热爱学习的程度要可怕的多。

    好多次,都是我提醒他要去吃饭了。

    我们两个似乎都默认了这种相处关系,不打扰,也不太陌生。

    每到情之所至之处,他便会迫不及待的拉着我过去,然后给我讲画。

    我也不甘落后,他讲完我就要拖着他,给他讲管理学,讲经济学。

    好吧,算得上互相残杀。

    毕竟我们彼此都听不懂,却又不得不继续听。

    想想,还挺搞笑的。

    他比我大,其实就大两岁。

    总是喊我小薇薇,故意调侃打趣我。

    我气,但是没办法,谁让我真的比他小,而且急了,他还威胁我说,小时候哄过我睡觉。

    两年,我们就这么毫无顾忌毫无想法的相处了两年。

    但是只有我知道,我对他有想法了,想得要死的那种。

    恨不得搂着他的脖子,然后凶巴巴的来一句,“做我男朋友,不然就撕了你的画!”

    但是我不敢啊,一向勇敢无畏的叶家大小姐,退缩了。

    我害怕说了,连朋友都没得做。

    因为他看起来,真的是一点都不喜欢我,他心里只有画。

    画--!

    真想全撕了。

    我突然觉得自己变得胆小起来。

    不再大大咧咧的跟他开玩笑,也不再毫无顾忌的去跟他吃饭了。

    有时候,需要一个了结。

    同是一个夕阳西下的午后,我午睡醒了,认真的看着他修长的手指道:“我有男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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