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度假(三)
“阿嚏!”顺风裹着被子,瑟瑟发抖。
身上保暖的毛被剔了个精光,光溜溜的吹了整夜冷风,不着凉才怪。偏偏逆流小老大在离开的时候还把旅行包叼走了,她想找身衣服穿都不行。也得亏了如此,陶仁看见旅行包,终于想起了她。
一大早,闪电和陶仁从郊外将她领了回来,上官老爷还为她安排了客房。本来还说要请个大夫的,被闪电拒绝了——开玩笑,不人不猴的,是请兽医还是请人医啊?
不过酗子某种意义上也算因祸得福了,起码获得了上床睡觉的资格,还能在床上休养,不用背包。至于着凉,以她的身体素质喝点儿热水养一养也就好了。
第二天,上官小姐在征得父亲同意后,穿上斗篷、带着丫鬟,领着闪电和陶仁出门了。
顺便提一下,这个界面虽然也讲究男女大防,但大家闺秀征得父亲同意后也是可以出门的。
乔轩和逆流被留在上官家——防止酗子的尾巴露馅儿。冀州城这么个大城市仅凭《旅游指南》短短几页当然很难彻底了解,有了上官小姐做导游那就方便太多了。
“这家器石铺看起来真不错,咱们进去看看吧!”陶仁道。由于爪机书屋的建议,这两天她逛了不少玉石店、矿石铺,其中也有不少灵气充沛的,爪机书屋让她买下了。闪电自己也能看出那些是灵气充沛的好东西,所以买得倒也痛快。不过她心里倒是存了几分疑惑,陶仁的精神力应该还没有强到可以看出物品含多少灵气的地步吧?怎么挑中的都是好东西?
然而她心中的困惑本就不少,也不差这一件了。
“姐姐真有眼光,这可是冀州城最大的器石铺了。”上官小姐称赞道。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她的称呼从夫人改成了姐姐。
闪电佯装未觉:“是吗?那就进去看看吧!”
铺子的确不错,既宽敞又明亮,约莫有好几十架一丈高的木架整齐地排列着,上面放着各种各样的器石,还贴着标价。
酗计能吃这碗饭,凭的就是那双看人的眼睛。一看闪电那周身气度,就知道好买主来了。“公子,二位夫人,欢迎光临小店。”伙计满脸笑容,十分热情,“你们想看些什么?矿石、美玉……”“抱歉,那位小姐不是我的夫人。”闪电打断道。同时,她将陶仁搂入了怀中。
“这……”伙计有些尴尬地看向了上官小姐。其实也不能怪他,上官小姐看闪电的眼神,加上她冲着陶仁一口一个姐姐,本就容易误会。
上官小姐身后的丫鬟已经一脸不爽了,她自己反而微笑着:“没关系,不过一时口误。”
“小姐海涵。”酗计顺着台阶连忙下了。
闪电在现代对玉石之类也有过一定的接触,但这个界面的玉石和现代完全不一样。不过这也不要紧,挑选的标准是一样的——灵气。
“公子爷,您看看这个鸡血宝玉,买来给夫人镶在佩剑上是最合适不过的了。还有这个,金晶石……”
“你先忙吧,我们自己会挑。”闪电打断了他的话。
“我倒是也想买块好玉,你来帮我挑挑吧。”上官小姐开口道。
“好的好的……”酗计屁颠屁颠就过去了,“小姐,您看这个……”
“仁仁,这店里有宝物!”爪机书屋欢脱了。这两天虽然也到手了不少好东西,但没有一样称得上是宝物,一样都没有!
“真的吗?在哪里?”陶仁也很开心,能被爪机书屋称作宝物肯定不是一般的东西。
然而,没等爪机书屋开口,闪电已经走向了一堆不起眼的石头。“被抢先了呢。”爪机书屋叹了口气。也对,以闪电那特殊的异能和体质,妥妥的“寻宝指南针”啊。不过也不算糟糕,闪电对陶仁一向大方,这宝物想到手也不难。
只见闪电拿起了一块巴掌大的灰色石头,打量了一下,扬声问道:“伙计,这块石头怎么卖?”
伙计正在口若悬河地向上官小姐推荐一块彩虹石,一听这话,扭头看了一眼,说道:“那只是切下来的废石罢了,您要买就算二两银子。”停顿了一下,又道,“如果您买一块彩虹石,那个就算搭头,白送。彩虹石三千两一块”
彩虹石?陶仁好奇地走了过去。一个红木的盘子里,一共放了有五块。鸡蛋大小,椭圆形,七种颜色,隐隐有着一层氤氲,当真如彩虹一般,煞是好看!
上官小姐早已被伙计说得动了心,但又觉得三千两有点儿贵。
闪电远远地看了一眼,没什么大用处,灵气也就那么些,不过样子倒是挺好看的。可以给陶仁打两件首饰。三千两肯定是值不了,但自己手里这个绝对超过了三千两,终归还是自己赚了。“成,我买了。”
上官小姐原本是觉得三千两银子太贵了,一听这话,忙道:“我也买一块。”
等到出了器石铺,陶仁迫不及待地奔向了闪电:“那是什么宝物啊?”“宝,宝物?”上官小姐愣住了,不就是一块石头加一块彩虹石吗?
闪电冲陶仁笑了笑,手中的石块从最外层开始化作粉末。一道耀眼的白光流转而出,闪得人一下子睁不开眼。周围不少人被吸引了注意力,纷纷猜测是什么东西。
渐渐地,金光消散了,闪电手中是金色的流砂,外面却包裹着一层柔和的白光,显现出一种异样的美,让人心情突然就宁静了。
“这一个界面可算是没白来啊!”爪机书屋重重地松了口气。
周围的人议论纷纷,基本上都是对玉石颇有研究的,却没人知晓这是何物。
“分成两半,一半给乔轩做新衣裳,一半给你,好吗?”闪电问道。
“好的。”陶仁笑了。虽然她不知这是什么东西,但这白光让她很舒服。
“这是什么宝贝啊?”上官小姐插嘴道,她真的想知道。
闪电耸了耸肩,她也不知道这叫什么名字。
逛得差不多了,也该回去了。
行至半途,却见一个少年领着一只猴子在卖艺。闪电觉得有趣,便驻足观看了。陶仁挽着她的胳膊陪她看,上官小姐在一旁静候。之后,少年拿着个盆求赏钱,三人也都给了些碎银子。
少年鞠了个躬,又继续带着猴子表演。可这一回,猴子不知是累到了还是怎么着,出现了失误。少年二话不说,挥起鞭子就打。瘦弱的酗哪受得了这个?当即惨叫连连,很快身上就有了好几道血痕。
酗一面叫,一面躲避,看起来无比凄惨。
“住手!”闪电动了恻隐之心,上前一把捏住了少年的手腕。“它辛苦为你赚钱,不过失误一次罢了,你怎么能这样折磨他?”闪电捏得少年手腕儿生疼,连连告饶:“公子,小的知错了。再也不会这样了。”闪电皱了皱眉头,松开了手。少年手腕儿已经发青了,疼得直流眼泪。闪电没再多话,往盆里又放了几个铜板算是药费,然后就走了。
三日后,上官老爷请闪电到正堂相见,却提了个让人哭笑不得的请求。
闪电和陶仁到底是外来者,对这里的情况并不是非常清楚。上官老爷之所以厚款她们,固然是因为救女之恩,但其实还有另一个原因在。
若思被劫掠了,这是不争的事实。虽然幸得完身,但名誉还是受了影响,想要说门好亲事也就难了。若是终身不嫁,那民众肯定会认为她是失了清白所以嫁不出去,三人成虎,反倒把清名点污。可若是随便找个人嫁了,那搞不好也是进了火坑。
他虽然有不少孩子,但女儿却只有若思一个,自小便是万千宠爱,怎生愿意她受苦?
在这种情况下,嫁给恩人是不错的决定。一来,可以全了名声,“无以为报,以身相许”。二来,闪电既然救了她,对她有没有失身自然是最清楚不过的,不会有误会发生。三来,闪电容貌俊俏,而且武功高强,从衣着看来家底也应颇为丰厚。
他请闪电住在上官家,便也存了查看之心。
那一日那只猴子,便是他安排的,想看看闪电会作何反应。结果让他十分满意,一个对猴子都能同情的人,想来对人也不会坏。
几天下来,他见闪电对妻子十分疼爱,对下人也很好,心中便放下心来了。
于是,他在正堂约见闪电,询问对方是哪里人,愿不愿留在京城,并提出将女儿嫁给对方。还说可以帮闪电在京城落户,想入仕的话他也可以帮忙引荐。至于陪嫁,更是不会少。
闪电听得哭笑不得,但又怜惜对方一片爱女之心,便以夫妻情深为由,客气而又坚定地拒绝了。
对方倒是也没有强求,只道女儿命苦。
之后,闪电将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陶仁。
二人也很无奈。说起来,这个界面还算稍微好点儿。有些界面,姑娘被掳后,即便清白没有毁,那也是要自杀或者出家的。
但是,总不能真让闪电“娶”了她吧?
商量过后,二人决定趁早离开上官家。反正现在忠义侯已经回来好几天了,京城的客栈应该有空房了。可二人前脚请辞,后脚上官小姐就来道歉了。
她恳求恩人能够多住几天,让他们稍微报答一下救命之恩。至于其他的,她保证再也不会提起。还说如果他们不答应,她终生都会良心不安的。
从那以后,她对陶仁的称呼又从姐姐改成了夫人。每天仍旧会来拜访,但却会注意回避闪电。见她这样,原本心怀芥蒂的陶仁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据她讲,上官老爷正在求皇帝,希望皇帝看在先皇后的面子上,给若思赐一门好亲事。
很快圣旨就下来了,将上官若思封作了承徽(太子妃嫔),只待太子娶正妃后便过门。“太子为人倒是个怜香惜玉的,只求不要娶个心狠的太子妃。”若思叹道,这对她来讲也算好结局了。嫁了太子,虽然是妾,但也没人敢非议皇室。上官家虽是太子母族,可她只是个庶女,自然是做不了太子妃的。承徽也不算低了,就这样吧。
然而她的心中却是从此有了一个永远都无法平静的角落,这一点就不用告诉别人了。
悬着的心落下了,闪电方才想起了玉佩的事情。之前为上官若思的事情苦恼,险些忘了。不管怎样,月颜姐一向待自己不薄。她以为女儿死了,一直暗自伤心。自己既然见到了玉佩,总是要告诉她的。
于是,她便向上官老爷打听。由于怕被看出端倪,她不敢询问太多(从之前酒楼老板态度看,忠义侯在民间知名度很高。要是闪电对她一无所知就太奇怪了。),只是用闲聊的语气问对方家中有何人。
“哪还有什么人?她父亲去世后她便拿着父亲遗物来京城投奔皇帝了,至今孤身一人。”
“她有婚约对象或心上人之类的吗?”
“没听说。不过之前陛下想让她做太子妃,她拒绝了。”说到这里,上官老爷叹了口气,“她要是答应了多好?那样我也不担心女儿未来了。”
至此,闪电一行人在此已经居住了一个月,该打听的也都打听了,便以家中有急事为由提出告辞。
这一次,上官小姐没有挽留。
之后,上官小姐在家安心备嫁,生活仿佛没有任何影响。唯一的改变就是,一块彩虹石成了她毕生最爱之物。
“唉!!!”闪电重重伸了个懒腰,“这一个月过得真是太懒了,好久没这么懒过了!”
“可不,逆流都胖了。”乔轩温柔地给逆流梳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