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时光荏苒再见马诗语
这天,丁凤军起了一个大早,天还是黑的,家里的人都在熟睡。丁凤军扛着袋子,蹑手蹑脚地往外走。他已经把事情安排妥当,信纸放在了堂屋吃饭的桌子上,如此引人注目的地方,相信他的行踪很快便会被家里人发现,他们应该不会太担心,农村人家的孩子多,个个都是吃苦长大的,像丁凤军这样要力气有力气,要头脑有头脑,虽然偶尔会犯点二的人,不会被家里人所牵挂。
这都是丁凤军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他并不知道,因为他的这次离家出走,家里的人是多么的着急,尤其是王玉珍,作为一个母亲,她怎舍得自己的孩子因生活的压迫而离家打工,为此,她还生了一场病,医生说她的病是由气而生,本来她的身体就不好,这一生气加上对丁凤军的牵挂,这在家一躺就是半个多月,直到农忙过后她才逐渐能够下床走路。
丁凤军摸黑去到丁世昌所说之处,村子里的路崎岖坎坷,他深一脚浅一脚的艰难前行,他的脚步声很沉重,所经之处必定会引起一片狗吠声。
丁世昌的朋友也是个粗糙的汉子,没有什么文化,除了喝酒就是抽烟,年龄四十有余,至今还没有成家,他的名字叫叶文成,大家都习惯叫他光棍,他也不恼,这人的脾气还算不错,只是偶尔会暴戾,跟个间歇性的精神布者似的,时好时坏。
家里的地自他的父母去世后就无人打理,也正因他的懒惰才至使他娶不上媳妇,加之他爱抽烟喝酒,家里的财产也只不过是那一处父母留下来的宅院。
丁凤军到达约定地点的时候,叶文成已经等候多时,他随性的坐在自己的行李上,大大咧咧的抽着烟,离老远就能看到那忽明忽暗的烟尾。
“叔,让你久等了。”丁凤军上前对叶文成说道。
叶文成微微抬头看了丁凤军一眼,有些不耐烦地说道:“你这小屁孩子,怎么才来。刚开过去一辆车,我们还得再等半个多小时!”
丁凤军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没有再说话,他也学着叶文成的样子把袋子仍在地上,一屁股坐了上去,闲来无聊,叶文成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递给丁凤军,丁凤军当下一愣尴尬地笑笑表示自己并不会抽烟。
叶文成有些恼怒,骂骂咧咧地说道:“不会抽难不成还不会学吗?没吃过猪肉还没有看见过猪跑吗?我可告诉你,咱们这个活很闲,你若不会抽烟到时候会无聊死你。另外,每逢过节过年,老板都会发烟,当然,不会抽的可不会给的。”
丁凤军一听,那还了得,要知道这烟也是用钱买的,这么好的福利,到时候要是不给自己,自己只眼巴巴地看着别人往家里拿,还不得憋屈死!想到这里,不待叶文成再说别的,丁凤军一把将叶文成递过来的抓在手中,又借用叶文成的洋火点燃,学着叶文成的样子像模像样的抽了起来。
这旱烟不比商店里卖的草烟,旱烟的烟劲大,又挺呛嗓子,丁凤军只试着抽了一小口,眼泪都快要呛出来了。但他依然坚持把烟抽完了,因为那份福利太过诱人,他必须得到,到时候带回来给丁世德,他一定会很开心。
天边泛起了鱼肚白,偶尔路上会出现几个扛着农用工具的人,他们在经过丁凤军身边时总不经意的瞥眼看他,这眼神让丁凤军极其地不舒服,在被这样的眼神洗礼的快要麻木的时候,驶往远方的车缓缓的开了过来。
就要与自己生活了十八年的村子说声再见了,丁凤军想要转身再看一眼这个亲切的村子,可是叶文成并没有给他这个抒情的机会,叶文成拽住丁凤军的胳膊把他带到车上,人还没有站稳,未熄火的车子便继续开动起来。
今天对于丁世德来说是个重要的日子,县里的领导要下乡来检查,昨天丁世德已经把接待事宜安排妥当。不过做为村长的他也是要亲自到村部等待,一大早他连饭都没有顾得上吃就走了,临出门前他瞥见桌子上的那封信,由于着急去村部,他并未在意,他以为那不过是自家的孩子顽皮随手丢在桌子上的纸栈,在他走后,王玉珍也发现了这封信,她可比丁世德要细心的多,她慢慢打开那折叠整齐的信栈,上面密密麻麻的字迹映入到她的眼帘,无奈,她并不识字,但她知道这里面的东西肯定有用,她唤了几声丁凤军的名字,并没有得到回应,兴许丁凤军还在为丁凤海的事情闹情绪。
王玉珍笑笑便把丁凤河叫醒,让丁凤河给她念念这上面的东西。
丁凤河被王玉珍从睡梦中叫醒,自然有些不愉快,他揉揉惺忪的双眼,嘟哝一句为啥不让二哥念,很是极不情愿地还是读了起来。
“爹娘,我走了,原谅我的不辞而别,不过你们放心,我是去外面打工了,等过年的时候我会回来,真得很对不起你们,辜负了你们对我的期望,请你们原谅我这个不孝的孩子。高考,它只能永远成为我的一个梦,或许这辈子它也只能出现在我梦中,通过这几件事情,我也想明白了,有些事我们无法反抗,没有能力没有人脉,没有关系,单凭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根本斗不过那些地痞流氓,我这不是逃避,我也没有痴心妄想在外面混出个名堂回来,我只想能过我自己的努力挣些钱,将来孝敬你们二老。经济宽裕的话再娶个媳妇生几个孩子,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像我一样,做不了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也许这一辈子我给不了他们太多的荣华富贵,但我可以给他们提供一个实现梦想的平台。”
“爹娘,你们的身体都不好,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你们做不动的活就让弟弟妹妹去做,他们年轻,要比你们有力气。你们不用牵挂我,我会照顾好我自己。以前考大学是我的梦想,现在努力挣钱就是我的梦想,我会为我的新梦想拼搏,对了,爹娘,如果诗语妹子来家找我,你们可不要跟她说我的去处,我知道娘很喜欢她,还一直希望诗语妹子能成为她的儿媳妇,如果我还在上学,我一定会娶她,但现在不行,她还是要读大学,我已经没有再娶她为妻的资格。做人不能太自私,我不想因为我的堕落而毁了她的一辈子。今生我跟她只能说是有缘无分,娘,还希望你见到她的时候能劝劝她,让她不要退学,一定要她完成她的梦想。”
“如果大哥来信了,你一定要告诉我他的情况。等我到了干活的地方,我会腾出时间给你们写信把我的地址告诉你们,到时候让凤河把大哥的地址寄给我,我会写信给大哥,最后,祝爹娘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落款处写道:你们不孝的儿子,丁凤军!
丁凤河是哽咽的念完的这封信,他没想到二哥会离家打工,如果早知道他会走,丁凤河在那晚就该把自己心中所想告诉他,也许把他的想法告诉丁凤军,丁凤军就不会如此匆匆地离开。
王玉珍瘫坐在地上,泪从她深邃的双眼中迸么而出,她的心如同被万发齐射的箭击中,痛得她连呼吸都觉得那么困难。她的手狠狠抓着胸口处的衣服,仿佛再用些力这衣服就会被她的手撕得粉碎。
她的耳边似有汽笛声在长鸣,外边世界的声音已经无法触碰到她的神经,恍若隔世般过了有半晌之久,她才痛哭出声来:“我苦命的孩子啊!”
王玉珍只哭了这么一声,便晕厥过去。
马诗语如同一具行尸走肉,精神恍惚的从医院出来,失魂落魄的样子已经让她的花容月貌不覆存在,听说王玉珍因病住院,她特意前来探望,只是在这里她得到一个消息,足以让她痛哭流涕的消息。
丁凤军的不辞而别无疑是对马诗语的一个沉重打击,她不愿相信这个事实,她宁愿希望是王玉珍不待见她才对她编下的谎言。可是,如果这是谎言,王玉珍又因何故而住院,又为何王玉珍住院而丁凤军却视而不见,没有陪在他的母亲身边?
王玉珍的话始终萦绕在马诗语的身边。
“好闺女,你一定要好好学习,考上大学,你二哥是个没出息的东西,他配不上你,还记得你们两个小时候对我说的话么,你们两个都要考上大学,那个时候我还逗你们,说要是其中一个考不上呢,你这个傻丫头还一脸认真地样子对我说,那就让另一个带着两个人的梦想去上大学。如今真得应了这句话,闺女,你一定要考上大学,这是你曾经说的要带着两个人的梦想一个人去实现,好闺女,大娘相信你有这个能力。”
马诗语此时只觉得撕心裂肺的疼,泪如雨下般怎么擦也擦不干净,思絮如那决堤的泪水,连绵不绝的涌进脑海。
好像是八岁那年,烈日炎炎的午后,浓密的杨树下,几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在树林中玩耍,忽然一个男孩子把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推倒在地,嘴里还出言不逊道:“你这个没爹没娘的孩子,干嘛要跟我们玩,我们才不媳带着你呢!”
理直气壮的话把女孩吓哭了,她抹着眼泪任由旁边其他孩子的嘲笑。
“说什么呢,你们也真好意思,欺负一个女孩有啥本事,有能耐来跟我打一架。”
女孩透过指缝看到一个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人,胖嘟嘟的小脸,一本正经似有义愤填膺之举的丁凤军正准备拉开架子与他们干一仗。结果那几个孩子却没敢动弹,丁凤军伸出手把女孩拉起来,对她说道:“他们不配跟你玩,走,二哥带你去玩。”
时间定格在李二狗和张铁蛋欺负马诗语的地方,是谁不顾一切的抓住李二狗的手腕,不顾他手中拿着的匕首硬生生的将马诗语救下,记忆飞速的又来到那天的降雨的晚上,若不是丁凤军冒着生命危险将马诗语救下,想必她现在早已不知今夕何夕,可她还在朗朗乾坤之下众目睽睽之中竟然撒了那么一个弥天大谎,而丁凤军却还能原谅她,马诗语自觉羞愧难当。
“二哥,是不是我做的那些事让你无法原谅才选择这样躲避我?二哥,我错了我对不起你,我多希望你能回来,我听你的话还不行吗?”马诗语又来到那片树林下,她抱着一棵见证过她与丁凤军相识的杨树号啕大哭起来。
“二哥,你回来吧,我去上学,我参加高考,我会带着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梦想踏上实现的征程!我只求你不要抛下我一个人,你快回来吧!”
悲恸的哭喊声,惊厥了这林子中的鸟,那飞入青天的鸟带着这悲伤的话冲入云霄,蔚蓝的天空中这声音久久飞旋不曾停止。
丁凤军在窑上虚心学习着,不怕苦不怕累,纵然被人玩耍他也忍气吞声,后来丁凤河给他邮去了丁凤海所在部队的地址,丁凤海也得知丁凤军的遭遇,两个人都在信中互相安慰着彼此。丁凤海还告诉丁凤军他在部队里的生活状况,丁凤海在信中这样说道。
“你不来当兵真是可惜了,其实当兵并没有那么可怕,每天的训练必定要有,那是因为部队里要培养为国增光的军人,而不是废物。这里的每一个战士都是热血男儿,只可惜我不能同他们一样,驰骋沙场,因为我身子弱又是学医出身,所以我只得随军从医,周营长真得挺好,对我是百般照顾,还关照老战士帮助我,我很感激他。”
丁凤海能够好好的,丁凤军自然欣慰,虽说目前的生活状况有些差强人意,但丁凤军相信生活会越来越好。
高考的日子如期而至,马诗语站在公布的高考名单前,她逐一的仔细的查看了一遍这届参加高考的同学的名字,果然没有丁凤军,马诗语稍叹口气,为丁凤军惋惜,她的手中拿着一块红布,红布中包着的是一个饭盒,这个饭盒是丁凤军遗忘在教室里的,马诗语把它带在身旁留作念想,既然丁凤军不能参加高考,那马诗语就带着他的信物参加,有这个饭盒在她面前,她对于考试也能拥有足够的信心。
麦子熟了,大片大片的麦子在夏日微风的吹拂下如同海中的波浪,荡漾着丰收的喜悦之情,勤劳的人们汗流浃背的在田间不辞辛苦的抢收着,这一年注定是个丰收年,这一年也注定是个分离的一年。
十年寒窗苦读的莘莘学子也在高考结束的这一天终获自由,不久后,高考成绩便张贴了出来。马诗语如愿的考上了自己所报的学校,本来她想要和丁凤军报同一所学校,只可惜丁凤军连参加高考的机会都没有,更不要说是上大学。
马诗语思前想后,觉得女孩子家没必要再去拼搏其它,倒不如学点琴棋书画之类的艺术,于是她便报了这所传媒类的大学,去上学的时候王玉珍也去送了她,趁别人不注意,她硬塞给马诗语一些钱,马诗语原本不想收下,但又怕惹王玉珍不开心,她只得放进口袋里。
马诗语的离家与丁凤军的离家有着天壤之别,马诗语是这个村子里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人,全村的老少爷们都出来送她,做为村长的丁世德自然也不甘落后,他组织村里的喇叭队奏起了欢乐的音乐来做为马诗语的送行曲。
马诗语落着泪上了前往陌生城市的车,她的眼睛里便是这夕阳下洋溢着笑脸的人们,只是那心中暗藏的一抹忧伤被她狠狠地压制着。
时光荏苒,转眼三年过去了……
在过去的三年中,马诗语总会不断地给丁凤军写信,以表达她对丁凤军的思念之情,只可惜这些信件如同石沉大海一直都是杳无音信。
她不知道这信是丁凤军没有收到还是丁凤军根本就没有回,每逢寒暑假,马诗语都会回家,只可惜寒暑假的这几个月份正是丁凤军在砖窑里最忙的季节,三年里两个人总是见不着央,这感觉就像马诗语一直在追随着丁凤军,而丁凤军却不曾一刻停下他的脚步,他一直在奔跑奔跑……
三年后,马诗语终于再次见到丁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