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不怕烫的女孩
盛夏的景安犹如一座火炉,太阳底下的人,脑浆都在沸腾,鼻孔也能冒烟,恨不得一头扎进碧绿的嫣蓝河里。
程三板开着新买的珍珠白宝马,行驶在沿江大道上,听着王菲的“又见炊烟”,情不自禁地哼了起来,头也随着节奏晃动不止。
他希望天气永远都这样狂热下去,似乎天气的热度能加持店里的生意。
“爱丽丝的洞穴餐厅”在持续火爆了近两个月后,渐渐开始降温,但用餐时段,仍然座无虚席,周末必得预订。
程三板志得意满,飘飘然了,认为这一切只是自己的英明神武,和手底下这帮特殊员工没有太大关系,除了给了10%股份的蜜姐和柳明外,其他的人都是可以被随便取代的,所以不再像最初那么尊重他们了。
细妹收了一张百元假钞,被程三板骂得哭花了妆。
“不是对数字,对钱很敏感的吗,不是捏捏就知道真假的吗,不是村里的谢大脚吗?咋了,崴脚喽?”程三板越说越收不住嘴,“就那么点个头,还崴脚?!”
细妹本来就忌讳说她个矮,这下被戳中泪点,哇一下哭开了。
呆子刚好路过,心生怜悯,插了句嘴:“适可而止……”
程三板扭头瞪着他,“奶奶个熊,这有你说话的份?”
自从老板东山再起,呆子就以功臣自居,常在人前吹嘘,就在昨天他才刚和细妹吹牛说自己和老板关系怎么怎么铁,虽然老板对他的恶劣态度从未变过。
“不是,那会有三桌客人同时买单,捉襟见肘啊……”呆子解释。
“啊个屁,用不来成语就别用,呆头呆脑还冒充文化人。”程三板重新看向细妹,咂了下嘴,决定道,“扣你五十块工资,假钱压桌子上,以儆效尤!”
呆子乐了,纠正,“老板,应该是引以为鉴!”
话一出口,程三板也觉得不太妥,听呆子这么一说,恼怒得很,飞起一脚踹过去,“妈了个巴子,还杵着干鸟!”
呆子敏捷地避开,一溜烟,跑了。
晚上,用餐高峰期过后,来了两个年轻人,一个瘦高个,一个豁牙子,后者抱着一个三四岁睡着了的小女孩。
蜜姐领他们上了二楼包厢,下来时对前台的细妹惊道,“我滴个天呐,你知道吗,那小女孩里面穿的百褶裙是‘叽叽哇哇’的限量版,得这个数!”
她伸出3根兰花指,晃来晃去。
“三百?妈呀,比我穿的都贵!”细妹不可置信。
蜜姐摇头,“想什么呢,得再加一个零!”
“不是吧,你不会看错了吧,怎么可能?”细妹惊得嘴巴都合不拢。
“绝对不会错,我昨晚在网上研究半天,想给我外甥女买一条,没舍得,孝长多快,不是有钱人谁会买呀!不过那料子,那做工真没得说……”
蜜姐感叹完,去厨房下单,她们的谈话被
从大厅出来的柳明听见了,他刚喂好那些神奇动物。照料那些动物,在店里晃荡巡视,在繁忙时候点菜,上菜,是他的日常工作。程三板给这个餐厅的创意总监,相当的自由,以弥补对他的亏欠,让他有更多的时间创作。
那俩个年轻人进来时他是看见的,因为其中一个怀里抱着孝,所以有点好奇----大人带孩子来的多,孩子都是兴奋得不行,可那孝明显睡着了!
这太不可思议了,不符合常理,而且是两个男的带一个孝,如果是一家三口倒还正常,孩子嘛,说睡就睡了。
可听说小女孩身上的裙子得3千块,柳明更觉得古怪,看那两年轻人的穿戴也不像有钱的主呀!柳明绝不怀疑,蜜姐这种贪慕虚荣的物质女孩,对奢侈品的鉴赏能力。
作为一个准作家,他喜欢研究人,尤其开始写“墨镜神算”后,更是对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他习惯性地琢磨起那三人之间的关系。
“烟哥好!”站在大厅入口的双胞胎兄弟胖大胖二齐声道。
柳明冲他们点头致意,扶正了头上的礼帽,朝化妆间那边溜达过去。
化妆间里,胡丽正和小六子说笑,见柳明过来,眼睛一亮:“烟男,你门牙的黑纸没了!”
柳明舔舔门牙,发现能让人误以为缺了牙的纸确实没了,却又不高兴对方当着小六子的面叫自己外号,遂板脸,“六子,你怎么又从后厨溜出来了,上班不许闲聊,不知道啊?”
小六子冷哼一声,也不辩驳,径直走开,他知道对方深受老板器重且看自己不顺眼。
大厅里此时就还有蘑菇桌一桌客,他们来得也晚,现在正喝在兴头上。
一个小男孩在荡秋千,那秋千本来设计是渡人的,不是荡的,但总有孝来玩耍,却也不好阻止。
“叔叔,我能坐你的帽子旅行吗?”
小男孩显然看过“爱丽丝梦游仙境”,知道有这个情节。
“那你得喝缩身水才行!”柳明笑道。
男孩若有所悟地点点头,突然跳下来,朝那桌客跑去。
大厅有那俩兄弟看着就够了,柳明打算回三楼房间,刚走到隧道楼梯口,呆子送完菜下来。
“烟哥,刚才吓死我了!”
“咋了?”
“我刚送了盆水煮鱼,汤有点满,不小心溢了点出来,洒到那个小女孩腿上,真是惊心动魄。”呆子拉了下眼罩,让眼睛透透气,“还好人家大方,没计较。”
“那小女孩没哭?”
“没哭,睡觉呢,我自己手都烫得生疼,睡得可真沉……还好没哭,不然我肯定得倒大霉,真是因祸得福呀!”
柳明无奈地笑笑,不过说实话,呆子知道的成语还真不少,忽然想起什么,问,“呆子,那大人就没做什么处理?”
呆想了想,“没有,看了眼,继续喝酒。”
这时后厨传菜铃响,呆子赶紧过去了。
柳明在原地发了会愣,上楼去了。
三楼东边是程三板的办公室,隔着个洗手间,西面则是两间员工宿舍,蜜姐和闺蜜胡丽以及香姨是本地人,不在店里住,细妹和厨师两姐妹住一间,剩下的套间则是柳明、双胞胎兄弟、财叔、呆子及耿小六的住处。
柳明和呆子是室友,住小套间,呆子不闹,他便能专心写作,这是老板安排的。
这间房比出租屋的稍大,但有窗户,可以看见龙头山顶“北极阁”的彩色灯光映在一座高楼的玻璃墙幕上。
房间有窗户,就像人有了灵魂。
在这间房里,柳明似乎更有了灵感,构思的情节也得到读者的认可,因为更贴近生活更符合逻辑,这也与在餐厅的工作离不开。
只是日更6千就有了相当的难度,在这个一切求快的时代,文章的质量或许才更显得弥足珍贵。
柳明开始反思。
在笔记本上敲了半个小时,写了478个字后,他突然怔住,噌地站起来,飞奔下楼。
“那两个人走了没……就是带着个小女孩的,在包厢里的?”柳明气喘吁吁。
“没呢,怎么了?”细妹翻了翻单据,疑惑不解地瞅着他。
“没走就好,没走就好,经理在哪?”
“刚才还在这,可能去后厨了吧,今天有顾客投诉说菜没放盐。”
柳明旋即来到后厨,蜜姐果然在那和大雁说着话,但有说有笑,好像是在谈论最近播放的一部宫斗剧,见柳明在门口冲自己招手,蜜姐遂走了过去。
“干嘛?”
“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就是刚才你领进包厢里的那两个年轻人……还抱着个小女孩的……”
“怎么不对劲啦?”蜜姐有些不耐烦,似乎还急着回去和大雁继续讨论。
柳明遂将自己的分析和盘托出:两个年轻人带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来喝酒,本身就奇怪,孝睡着了就更奇怪,正常来说应该把孝送回家去睡,难道没其他人能照顾了?没地方可送了?还有就是你说的,那女孩身上的裙子如此昂贵,可外面还罩了件带帽子的外套,这么热的天,有必要吗?而那两个年轻人根本就不像有钱人,这就好比一个打工仔上工地搬砖,还喷古龙水一样,不搭调!
“……最离奇的是,呆子都被烫了,那小女孩应该也烫得不轻,就算还没醒没哭,监护人怎么可能不计较?也不查验?”柳明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咽了口口水,等着蜜姐的反应。
“那你的意思是?”蜜姐的口气也显然充满疑惑。
“他们根本不是小女孩的监护人,甚至就不认识她!”柳明笃定道。
“不会吧……”蜜姐终于知道同事担心的是什么了,“人贩子敢这么嚣张,拐着孩子,还来大吃大喝?”
“坏事干多了,胆就肥!”
“那你说怎么办,我们又没权利审查,”蜜姐纠结,作为经理她有更多考虑,“如果不是人贩子,还不让别人骂死,闹起来,对店里的影响也不好……”
“人贩子多可恶,简直是禽兽不如,人人得而诛之!弄错了,了不起让人骂一顿,要是猜对了,那可是做了件天大的好事,佛主都会对我们另眼相看!你想,那小女孩多可爱,如果被人拐了,她家人还不得急死啊,我们要是把她解救下来,就等于救了这一家的命啊!”柳明激动得胸口剧烈起伏。
眼前这个瘦弱疯癫的男人,在蜜姐的眼里,突然变得有些高大了。
“可究竟怎么办呢?就这样冒冒失失地报警吗?”
柳明思索了一下,笑道,“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