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第二天一早,几个人就钻进马车,继续往毒谷的方向走。
十几天后,是七夕了。街上灯火通明,男男女女都出来买花灯祝福。
离到毒谷的日子也不远了,如果不耽误,只要四日便可以到达了。
“主子,路上都是行人,马车走不动。”
“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人那么多。
明显,千沐薇还不知道。
“今日是七夕节,路上的人自然很多。”凌闭着眼睛,安闲得很,似乎没有听见街上的喧闹声一般。
千沐薇第一个反应就是怎么这个时空也有七夕节这一说法。
可是后来想到,有什么好高兴的?她才快十一岁,还是未成年。
“走吧。”
“师妹,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干嘛不玩玩。或许师妹以后都要在北冥国生活了。”凌说着。
“为什么?”为什么要一直在北冥国待着?
“因为北冥国很强。”他才不会告诉她是因为他已经喜欢上她了呢。
说出来的结果就是不理他,那可比揍他要难受得多。
“雨,停下来一起逛逛。”
“好。”
雨找了一片小树林,把马车停下,将马拴在一颗树上,三人便离开了。
“我要这两个。”凌指了两个淡紫色的花灯,把钱交给了对方。
“师妹,把愿望写下来吧。”凌很高兴,这是他第一次过七夕节,而且还有自己喜欢的人陪着他,自然是高兴的。
“嗯。”
写愿望?能有什么愿望?
希望能回到现代?希望能找个男友?
最终还是挥笔写下一行字,然后将花灯抛向空中。
“师妹,你写了什么?”
“不告诉你,说出来就不灵了。”千沐薇没有表情。
“额。我希望能跟自己喜欢的人永远待在一起,永不分离。”凌没有追究。
千沐薇看着自己送上天的花灯,没有在意凌的眼神。
而一旁的雨却发现了,凌眼中的一丝火热。
可是她没有说出来。
“走吧。”千沐薇不想浪费过多时间。
“别这么急着走嘛。”凌又一次阻止她。
千沐薇知道这其中一定有些原因。
“你今天怎么了?”就这么一会儿就说了那么多的话,而且还很激动。
之前可是他经常催自己赶快走的,而现在却不那么急了。
好生奇怪。
“没事,我以前没有过过七夕节。”凌低下头。
千沐薇翻了一个白眼,难道她就过过七夕节吗?
答案是没有。
她连有七夕节这一说都不知道,怎么可能过过七夕节?
“好吧,你继续玩,我和雨先回马车里了。”
“别,陪我一起吧。”凌恳求。
“好吧。”千沐薇无奈了。
凌带着千沐薇和雨来到一家客栈,正好客栈有一个活动,最终奖励是一对儿手链,一个是紫色的,另一个是蓝色的,样式几乎一样,看起来就是一对儿。
内容十分无聊,就是做几首诗罢了,但必须是一男一女一起参赛。
对千沐薇这个背过无数唐诗的人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凌也不赖,看了鬼才不仅仅只教他武功医术什么的。
比赛结果也就不用说了,是千沐薇和凌获胜。
“哟,瞧瞧,姑娘多水灵,阁下多俊朗啊,天生一对儿啊,这对儿手链与你们正好相配。”老板娘笑了。
千沐薇瞥了一眼她,她哪里看出他们是天生的一对了?
一个二十几岁,而另一个才十岁出头,年龄相差至少十岁啊。
“谢谢老板娘。”凌不忘感谢,取过她手中的那条紫色的手链就给千沐薇戴上,而另一条蓝色的,就套在了自己的手上。
“怎么拿不下来?”千沐薇解不下来,手链像是认人一样。
“啊……”
突然,两人手腕上的手链发出不同颜色的光芒。
“呵呵。”凌暗笑。
他一直在毒谷,但也知道这手链的秘密。
如果发光,就说明手链认主了。
如果手链认主,那么它们的主人就可以防一切毒,却不能防迷烟之类的药物。
“拿不下来更好。”凌笑道。
“哼。”千沐薇撅嘴。
又过了半个时辰,街上的灯火几乎都熄灭了,千沐薇他们也在那家客栈休息下来了。
老板娘说因为他们是冠军,所以不收钱。
千沐薇虽然不放心,但一想到周围的客栈都已经关门了,如果不想在野外露宿,就只能在这家睡下了。
“小声点。”千沐薇的门口传出一个低沉的声音,绝对不是凌的声音。
千沐薇睡得不沉,听见了对方的声音,警觉的醒来,却没有坐起来,更没有掌灯。
“快,吹进去。”又是刚才的那个声音。
窗户破了一个小洞,一个竹管伸了进来,冒出一股淡黄色的烟雾。
千沐薇屏气,不让自己吸进这些气体。
“咚咚咚……”对方敲门。
千沐薇没有动。
“这迷烟真厉害,这么快就被迷住了。”
“嗯,快进去找东西吧。”
两人直接走到床上,寻找千沐薇戴着手链的手。
“啊……”千沐薇掐住那个人的脖子。
“你……你……”
“没错,我没有被你们的迷烟迷昏。”
“啊……”另一个撒腿就跑。
而那个在千沐薇手中的人,被千沐薇甩出房间。
“怎么了?”老板娘闻声过来。
“他们偷东西!”千沐薇双手叉腰,“我明天要报告官府!”
“别,我求你们了。”老板娘跪地,磕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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