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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时光已去

    唰的一声挂在墙上的长剑被拔了出来,剑鞘晃荡了两下,伴随着拍打敲击在墙壁上发出咚哒咚哒的痛吟。

    为了让他夜晚也能习字读书,书房里灯光通亮,烛光的光亮洒映在剑身,折射出点点光影在屋子里四处游走。

    巨大的玻璃画架立在书斋的正中央,三角的支点将画架稳稳的固定摆在原地。

    沈绪目光幽幽,点点光影自他脸上一晃而过,竟有一种悲喜不明的意味。

    这副画由他亲手所作,完成时他笑着说要用它来做恭贺之礼,祝福他们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花重金请了最好的匠人框裱,用的是最好的材料,没想到最后这副画却留在了他的书斋。

    眼皮垂下自嘲一笑,再次睁开目光坚定自上而下挥动长剑——

    剑是赵泽轩送与他的及冠之礼,天下闻名的铸剑大师所铸造,削铁如泥锋利无比。

    即使是他这样不会武的人。

    剑身所到之处仿若没有阻碍,只有刺耳的长响不断。

    宋婉婉娇美柔弱的脸被长剑划开,随着脱落的玻璃碎片掉落在地,发出哀鸣。

    “少爷!”端来饭菜的纯风单手推门进来就看到沈绪砍坏了屏风,惊讶之余见到自家少爷手掌上伤口正连绵不断的流出艳红刺目的鲜血,脸色霎时间一白,随手将菜盘放在一边奔了过来。

    “您的手受伤了。”扯下衣服的一角,颤抖着为他绑上。“少爷您要做什么就跟纯风说,纯风不怕做粗活的。”

    沈绪任由纯风为他包扎,紧抿着双唇,半响没有回答只是望着前方,似是而非没有焦点。

    纯风啰啰嗦嗦喋喋不休,将伤口包扎好见没有血继续渗出才算结束,当他抬头朝着沈绪的目光望去,原本摆放着画架的地方已经狼藉一片,满地的碎玻璃渣。

    而那副被视若珍宝的画作已经破成两份,被利刃分割。

    可即便如此狼藉,画架的另一半依旧稳当当的立在那里。

    纯风瞄了一眼随即垂下双目不敢再看。

    沈绪推开书童纯风,往前走了几步。

    脚踏在碎玻璃上咔咔作响。

    “纯风,你将这里打扫干净。”

    意思便是除了他不需要第二个来动手,纯风连忙应是,打扫的工具都放在该放的地方,他是书童平日里最多也就是研磨、搬书,至于打扫的工具还需要找人去寻了来。

    时辰不早了,少爷却还未用膳,事不宜迟,当他转身想去完成沈绪布下来的任务时,眼角瞥见地上的纸张,忙走了过去弯下腰准备去拾起。

    这副画是少爷心头所爱,每日都要站在画前欣赏半晌。

    现在破成这样,万一少爷突然后悔去捡满地的玻璃再伤了手怎么办?

    少夫人就在府里为什么还要守着书房?这个问题困扰他许久却不敢细细猜想,怕自己猜出什么不该知道的事情落得再次被发卖的境地。

    他一个书童,除了伺候纸笔哪里做过粗活,若是被发卖能卖去何处?

    纯风打了个冷颤。

    手指碰触到纸张,一捞便将它捏在了手中。

    深蓝色布鞋踏了过来,将他拿在手中的画纸重重的压在了鞋子下。

    纯风将头垂的低低地勾着腰赶紧出了门去。

    “他不配!”

    字字铿锵有力,咬牙切齿。

    逼真的笔功将画中人俊秀儒雅的面容描画的栩栩如生,眼角的笑意动人心魄,仿佛下一刻画中的人便会从画中走下了,跟凝望着他的人微笑着打招呼。

    留在画架上的一半是赵泽轩的的画像,画像完整没有收到半点损伤。

    斩断玻璃时他用另一只手护住了属于赵泽轩画像这边的玻璃,因此左手才会被割破。

    “你知道的对不对,他不配……”布条紧紧的勒着左手手掌,用力握紧疼痛强烈,“即使再有一次我也会这么做,我也会这么做的。”

    第一次是说给想要告诉的人,第二次是说给自己听的。

    当他跪在祖父面前恳求祖父拿出千年人参救赵泽轩一命。

    父亲跟祖父居然当着他的面商量着赵家唯一的继承人命丧黄泉后,该如何去消化掉赵家遍布全国的生意,而他的愤怒打断却让他被赶出了书房。

    随后宋婉婉急匆匆的求见,他以为宋婉婉是为了人参的事情而来却不想……

    “怎么办?如果赵大哥死了,我该怎么办?”

    梨花带雨,娇艳欲滴,却让他如见了蛆虫般恶心。

    “如此我只能抱着赵大哥的牌位嫁进赵家,可是我嫡母……”

    “我嫡母她逼迫我去赵家要十万两白银做为聘礼……”

    “沈大哥不如……”

    原来他是她,沈绪痛恨的居然是自己的结发妻子。

    抱着赵泽轩的牌位嫁入赵家,只要一想到这个恶心的女人或者占着赵泽轩未亡人的身份,在百年之后入赵家祖坟,葬在赵泽轩身旁,墓碑、牌位上会刻上“赵宋氏”都让他夜不能寐。

    这样的女人怎么配与他沾上半点关系。

    “上苍庇佑你如今安好,我绝对不会让她出现在你身边。”

    脚下逐渐用力,纸张与碎玻璃刺嗒嗒作响,玻璃尖锐锋利刺穿鞋底,鲜红的血液渗透了出来,随着他的动作鲜血四处落下痕迹,一眼望去竟有种凶案现场的错觉。

    秦溯天生就是皇亲贵族,闫羽丰家族庞大自小便定了仕途,素人身份虽尴尬可至少他最爱机关和奇巧的玩意,赵家是天下第一富,赵泽轩是唯一的继承人。

    只有他算不得最聪明、算不上最优秀也不是鼎立门户的不二人选,他的人生似乎就是这样没有目的虚度下去。

    祖父为他建了书斋不过是希望他把精力浪费在纸墨笔砚当中,握在手中的长剑寒气凌厉。只因祖父最爱的是他的胞弟,那个被父亲夸奖最像祖父的人。

    只有他,在最尴尬的时候对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却从不向人炫耀,人人都以为是他苦苦钻营才进入那个圈子。

    若是没有他的庇护谁人会对他们沈家多看一眼,可笑的是他们沈家居然会认为自己在赵泽轩离世后会有这个能力并吞消化掉赵家的一切。

    真是可笑至极!愚不可及!

    “我不曾后悔,只可惜自此之后再也不可能听你喊我一声四弟,我也不能再唤你一声三哥。”

    脸上挂着笑,眼角却落下一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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