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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好雨

    大飞耳朵很灵,听到这句话,立刻收回巡睃全场的目光,饶有兴趣地看着刘牧星的反应。

    刘牧星皱起眉头,“卸,我已经答应七七,不再跟别人动手打架了。”

    被称为卸的年轻人慌忙摆手道:“星哥,我说的教训不是用手,而是用笔。还有,请叫我欢仔。”

    用笔?刘牧星不解其意。

    于是,卸便讲起事情的经过。

    原来,王欢和一个叫许维汉的人都是中州大学中文系的学生,两人互相看不上对方,敲今天有系花在场,自然明里暗里争斗起来。

    不过文人嘛,即便争斗也不会轻易动拳头,那样有辱斯文,更会在校花眼里留下粗鲁的印象。

    原本王欢在知识储备上略胜一筹,可是不知怎地论起了书法,他立刻完败。

    这个时候,王欢想起早先在酒吧里认识的刘牧星,知道他书法造诣不俗,尤其是硬笔书法,更是出众。于是放言:“你那两笔刷子没什么好得意的,就连欢派里的服务生写得都比你好看。”

    许维汉自然不服气,便让王欢拿出证据,于是,王欢跑过来找刘牧星求援。

    原来是两只小公鸡在小母鸡面前的意气之争。

    对于这种没有意义的事情,刘牧星向来懒得参与,他随口敷衍道“卸,遇到这种事情,你应该苦练三年亲自出手打败对手才有意义,再说了,我是酒吧的服务生,不能得罪客人,否则会被老板扣钱的。”

    王欢正色道:“星哥,请叫我欢仔。”接着又恢复成嘻皮笑脸的神态,“我已经夸下海口,如果不兑现,会被同学笑话的。星哥,拜托你了,看在党国的份上,拉兄弟一把吧。”

    大飞也跟着热闹,挤眉弄眼地说道:“小星星,想不到你还有这一手呢,快写出来给哥看看。”

    刘牧星本来就是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既然大飞发话,他便点头同意。

    王欢赶紧将准备好的笔与本递了上去,刘牧星略作准备,然后问道:“写什么?”

    “写什么都行,星哥,最好写你拿手的字。”

    没有限制的话,就写一首短诗好了。刘牧星正要落笔,尘封在心底的画面突然越狱,浮现在他眼前……

    “哎呀木头,没想到你写的字还挺好看呢。”

    “快快快,木头,快写一幅大点的字,我要发朋友圈炫耀一下。”

    “记住,木头,以后除了我之外,你不准给别的女人写诗,否则——就罚你一周都不准上床。”

    ……

    “星歌,你写的这是什么呀?”王欢带着哭腔的声音唤醒刘牧星,他看见王欢的脸已经皱成菊花样。

    再仔细看,刘牧星发现自己在纸上写了一首诗。

    好雨知时节,

    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

    润物细无声。

    这是诗圣杜甫的《春夜喜雨》。

    没毛病呀!王欢干嘛这幅表情?

    很快刘牧星便醒悟:这首汉语古诗,是用阿斯嘉语写的。

    “哦,这是我的习惯,在正式写之前随手划划,酝酿一下情绪。”眼看着大飞和王欢都进入懵逼状态,刘牧星赶紧编造个理由搪塞,顺手把阿斯嘉版的唐诗撕下,揣进裤兜里。

    像他们这种星际文盲,自然看不懂伟大的神语,所以刘牧星又用两个碳基生物能看懂的文字,写下“天道酬勤”四个字交差。

    王欢兴冲冲地拿着本子去显摆,大飞则大有深意地看了刘牧星一眼——显然,她已经看出刘牧星说的不是真话。

    看破不说破,大家还是好盆友。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大飞的情商很高,数值与她的体重不相上下。

    王欢去找他的同学,顾连鹏在花天酒地,跟班负责紧盯着刘牧星,而刘牧星则在思考这次磨洋工的时间是不是长了些,再不工作,老板会不会发火扣钱。

    他并不知道,在自己的裤兜里,由阿斯嘉语写成的《春夜喜雨》,字迹慢慢变淡,最后竟然消失,仿佛从来没在纸上出现过。

    欢派外面,有情侣深情凝望,脑袋缓缓贴近,男生马上就要尝到女友新买的纪梵希唇膏的味道,可是突然间降临的小雨,却将旖旎的氛围破坏殆尽。

    男生愤怒的抬头望天,只见天上不知何时多出一片乌云,遮挡了半边月亮、些许星星。

    很明显,这场雨笼罩范围不大,正好将欢派囊括进来。

    “我去,什么鬼天气,居然会下雨!”男生很生气,短短的时间,他与女友的衣服已经湿透,只好怀着沮丧的心情各自回家。

    另一对情侣遭遇相同,不过这对儿里的男生没有咒骂天气,反而暗赞这是场及时的好雨——在女友要回家时,男生摇头反对。

    “不行。你都被浇湿了,这样回家肯定会感冒。你若生病,我会心疼的。”

    在女生犹豫的瞬间,男生给出了解决办法,“我记得旁边有家宾馆能熨烫衣服,这样吧,咱们去那里休息片刻。你洗个热水澡,等你洗好了,衣服也干了,到时候我再送你回家。”

    女生觉得建议挺合理,郑重警告男生不许做坏事后,便跟着他向宾馆走去。

    殊不知,男生心里已经在思考套套买哈蜜瓜味儿的还是草莓味儿的了。

    所以说,同样一件事情,消极接受和积极应对,结果会截然不同。

    会喘气儿的都已经散开,纷纷找地方避雨,然而没生命的物品只能呆在原地,硬挺着挨浇。

    比如那辆红色的敞篷跑车,就浸润在无声的细雨中。绵密的雨丝像情人的手,温柔地轻抚裸露在外的座位、方向盘、仪表盘,然后顺着表盘间的缝隙掏摸进去……

    酒吧内,王欢已经挤到同学的身边,得意洋洋地将刘牧星写字的本子递给另一只小公鸡看。

    当他看到“情敌”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后,就知道星哥的书法,已经盖过了“情敌”。

    几个同学也好奇地拿过本子看,大家是学中文的,对书法多多少少都有些研究,此时看了“天道酬勤”四个铁画银钩的大字,无论字体形态还是间架结构都可圈可点,不禁纷纷点赞。

    系花起了好奇之心,询问作者身在何处,王欢遥指刘牧星,系花顿时泛起星星眼——字写得好看也就罢了,没想到人长得比字更帅气。

    刘牧星站起来,准备继续做服务生的本职工作,毕竟,陪大飞坐个十分八分,算是为客人服务,可是时间长了,那就是有意怠工,不管对他自己还是梁老板,都不好。

    这个时候,就听到大飞突兀地抛出一句话,“小星星,你想不想为七七报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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