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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台风刚过,菜农处境堪怜,家庭主妇更可怜,为了等一下要抢一把特价十块的葱,超市里人人蓄势待发,就怕错失抢葱的大好时机。

    准婆婆爱吃茭白笋,要选根部肥厚、颜色白皙的,浅兰光选出最好的那盒就花了一会儿时间。小姑就更麻烦了,要吃葱爆牛肉,牛肉一定要条状不能片状,说片状的咬劲差,条状的牛肉还强调一定要美国牛,更别说葱了,要用抢的,否则比牛肉还贵。

    站在冷冻柜前,浅兰挑选牛肉,正在心里盘算差价,忽地想到刚刚培妮的车子停红灯时说的话——

    「既然要你买菜,他干么不体贴一点来接你呢?他要上班,你也要上班啊,怎么?男人上班就比较累、比较伟大吗?」

    当时的她很想替自己的男友辩驳,却无话可说。因为他没来接她,这是事实。而且她今天上班特别累,也是事实。她没有告诉男友,是因为他很少关心她的工作情形。

    刚下了车,外头飘着薄雨,此刻浅兰微湿的手臂因为超市里冷气太强,起了一些鸡皮疙瘩。

    匆匆把衙的牛肉放到推车里,她想起了自己的爸妈,也想起了彷佛很久没回家看他们,更不用提做饭给他们吃了。

    「所以啊,我觉得女人既伟大又可怜。」转头去物色虾仁时,浅兰脑海又浮现培妮说的话。「离开生养的父母,去叫别人爸妈,伺候别人的爸妈,如果不是因为爱惨了那个男人,有什么必要做这么伟大的牺牲?」

    这不叫牺牲啊,是心甘情愿……

    她这么对培妮说时,培妮送了她一个白眼,要她不要自欺欺人。

    真是的,她才没有自欺欺人,绝对没有,只是没想过要替自己争取些什么权利罢了。

    今天踩着高跟鞋跑了好几间公司,小腿酸得要命,还有些浮肿。跟着欧巴桑家庭主妇抢购特价蔬菜,浅兰觉得此时的自己好狼狈,原本在阳光底下会发亮的白榇衫,现在跟她的心情一样,灰扑扑的。

    「他当然应该来公司接你下班,帮你付帐、帮你提重重的购物袋,在你下厨弄得满身油烟时,用感激涕零的眼神望着你,在吃你煮的菜时,要拚命称赞,吃完了要洗碗,就算是你心甘情愿洗,他也要随伺一旁,随时准备递上毛巾让你擦干手,然后很恶心地说,你煮的菜真好吃,这辈子除了我,你不准让其它男人有这种口福喔……」

    天啊!

    浅兰用力甩甩头,好想把培妮的声音和影像狠狠抛出脑袋,但怎么搞的,以前没想过的问题,今天却像被下了咒似的,一直重复倒带想个不停?

    为了抢公公爱吃的青江菜,她差点被挤到太平洋,跌个狗吃屎。看了看手表,啊,快六点半了,再不买快点,待会儿回去,好立息变恶意、贤慧变嫌弃。

    广播响起,每日一物大特卖,今天是一把只要十块钱的葱,大家冲冲冲。

    浅兰豁出去,也跟着冲。

    要是没买到,外头一把可是五倍价格,婆婆会泣血。虽然男友家有钱,买菜的钱也是他出的,可赵家白手起家,婆婆是出了名的精打细算,浅兰自己因为工作的关系,也变得很会算,婆婆就刚好最爱她这一点。所以要卖力、要使劲,绝对要抢到两、三把回家。

    一把十块的葱让大家疯狂,推挤之间脚板被踩、衣服被扯、被插队都是常有的事,在这群亟需被镇压的暴民之中,浅兰凭着工作时训练出来的不屈不挠精神,硬是抢到三把葱。

    她头发乱了、高跟鞋被踩脏、衬衫绉掉、窄裙微歪……

    冷气极强,浅兰的额上背上却冒了细汗,比跑厂商还狼狈。

    够了、真是够了,感觉爆累,耳里却好象还听得到培妮的轻笑——

    「你心中那个疑问,总有一天会爆发,当你指着他的脸咆哮,为什么你从来不肯接我下班?结果他一脸莫名其妙,你又没要我接你?他不细心就算了,还把所有的问题全都推给你,这就是男人!」

    培妮放肆的笑声在脑里盘旋。浅兰把葱砸到推车里,她有些愤怒,却不想去仔细推敲心里的感受。

    大学时刚交往,赵毓文会骑着机车去女宿舍接她,偶尔下雨太阳大,她就自己坐公车去他学校找他。后来他当兵了,她买了辆二手车,开始在他放假收假时接送。

    当完兵,他去国外念mBa,半年回来一次,她的小二手车变成台北和桃园机场的接驳车,常常一个人开去,一个人孤单开回。赵毓文最常讲的话,就是「你要来找我吗?」简直变成他的口头禅。

    交往七年,她变得独立,这种不爱麻烦别人的个性,是被谁训练出来的?

    她未曾抱怨过什么,反正两人总是聚少离多,能相处的时候就要尽量珍惜。

    要她煮饭给他家人吃,可以;要她自己搭捷运到他家附近买菜,可以;要她提着一大堆食材赶时间,可以……这些都可以,可是,为什么他就是不能来接接她?

    浅兰想到培妮把车开走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女人就是生来让人宠的,不能让人宠的不是女人。」

    培妮的观点是有一点点大女人主义,可是,说真的,赵毓文宠她吗?

    茫然伫在推车前,浅兰瞬间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忘了时间,忘了到底要赶去哪里做什么事。心里突然浮现一句从来未曾想过的话:「他值得你为他做的一切吗?」

    此时,有人撞到她肩膀,差点把她撞倒,一双有力的健臂适时抓住她臂膀,掌心的温度覆在她冰冷的皮肤上,温暖得让人心悸。

    「不好意思。」男子马上对她道歉,浅兰摇摇头,抬眼望向他。

    那是一双会飞扬的眼睛,善良而迷人。

    等她站稳,骆恩与才放开她的手臂。像洋娃娃般的美女,总是特别让男人目光驻留,他毫不吝啬地展现男性的礼貌贴心。

    骆恩与和美女对望,她双眸温柔,沈静如水,恬静的气质让他眼睛一亮。

    他微笑,望着她呆呆的表情,望着她烫得笔直的白榇衫,她柔亮的黑发,还有她身旁装得满满的推车。

    一会儿后,他忍不住开口了——

    「可以让给我一把葱吗?拜托。」骆恩与不好意思地对她笑着。「有个老太太要煮饭给放暑假的孙子吃,可是抢不到葱,她拜托我,结果我也没抢到,还是帮不上她的忙……」他耸肩,眨眨眼,戏谵地说:「你们太厉害了。」

    听他这么说,浅兰笑了,同时立刻从推车里拿出两把葱递给他。「拿去吧!」

    「你自己够用吗?」她的毫不考虑让他讶异,这两把葱的价格水涨船高,价值早就不只二十元,从善良的女人手上得来,更是无价。

    「够了。」浅兰直点头。

    「谢谢。」他笑了,眼尾旁有浅浅的鱼尾纹,有这种笑容的人通常eQ高,社交能力好,也让人目眩神迷。「你真好。」

    「不用客气啦……」她慌忙摆手,感觉脸颊微微发烫。

    两人就这么伫立了好一会儿,刚才一路说赶时间的浅兰不知为何,这下好象没那么赶了。骆恩与也不急着离去,他欲言又止,很想再跟她多聊几句,望着她推车里满满的东西,他隐约了解了一些事实,这事实让他好生失望。

    「能吃到你煮的东西,应该很幸福。」

    因为不喜欢被拘束的感觉,他一个人住,也常常一个人吃饭,有时也向往平实的生活,眼前的她,意外地符合他一切的想象。可惜现实是残酷的,因为由她买的分量判断,应该是个有家室的人了。

    「呃……」浅兰愣住。

    他说这些话的意思是……什么?

    是对她有意思,或根本是一句没有意义的话?也许只是因为她大方地把葱让给他,于是他送了句好听的场面话?不管怎么说,从陌生男子口中听到这句话,她心里结实地感受到一种强烈的震撼,她对未来编织过的所有美好画面、绮丽想象,竟在这一瞬间,全套上了这男人的模样。

    骆恩与微笑,还想说些什么,问个名字或电话,什么都好,但他却什么都没做。

    说真的,才短短几秒的接触,他感觉到了某种叫心动的东西。然而这样错过是否真成了遗憾?只有错过了才知道答案。

    况且他还不急着被套牢,而这女人的眼神看来很认真,那是警讯,她满满的推车,一副要赶回家做饭的模样,也是警讯。

    于是骆恩与浅笑跟她挥手道别,只能在心里大叹无缘。

    浅兰怔怔地看着他宽阔的背影,她想起自己心里那座古老的时钟。

    长年待在幽暗的角落,她以为自己心里的时钟老早就坏了,当触及他那双眼睛,她才惊讶地发现——古钟不是坏了,而是没电。

    只是一个眼神,说了几句话,电光石火问,她心里那座古钟的钟摆摇了,时针开始跳动,滴答滴答,她双脸倏地胀红。

    那是心动,她竟然清楚地发现,自己心动了。

    初恋没这么强烈的感觉,交往了七年也不曾有过这么明显的感受。浅兰讶异,她双眼发直,胸口剧烈起伏。

    这是怎么一回事?

    手机刚好在这时响起,她慌忙地从包包翻出手机,喂喂喂了几声,听见赵毓文有些着急的声音——

    「你在哪里?!怎么这么久?家里的人饿肚子在等……」

    「我买好菜了,正要结帐。」这时听见自己男人的声音,她突然很想发火。

    「你快一点啊!」赵毓文不停催促,女友还没嫁给他之前,他希望她表现良好。

    要快,你为什么不自己买?

    浅兰瞪手机,头一次卯起来挂自己男友的电话。

    她眼睛还追寻着陌生男子,不远处,她看见他拿着那把葱塞进一个老婆婆手里,老婆婆一直弯腰跟他道谢,他说别客气、别客气,声音是那么好听,眼神好温柔。

    她忽然好想拍他的肩、问他的名字,想跟他要电话,邀他一同共进晚餐,如果每天下班奔回家是为了煮饭给这个男人吃,她愿意……

    这念头一闪进脑袋里,浅兰吓到,她马上回神。

    急急忙忙推着采买的食材,走向柜台结帐,柜台小姐在结算时,她鼓起勇气望向卖场,早已看不到那伟岸的身影了。

    她低头翻钱包,付了钱,拎起一大袋东西,脚步落寞。

    她知道这就是所谓的遗憾,对于有稳定感情的她来说,这种遗憾一点也不美丽,反而很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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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雨中,浅兰抱了一大袋东西坐上计程车,坐定后,她抽了几张面纸把身上的水珠擦掉,五分钟的车程里,她思绪纷飞。

    黑夜降临,窗外微凉,飘进秋天的气息。沉重的购物袋让她肩膀有些酸痛,满是霓虹灯光的台北城,一眼望去,车潮拥挤,她忽然感觉到寂寞。

    明明她正前往男友的家里,去煮一顿爱心晚餐,照顾男友的胃,讨好他的家人,怎么她突然想念起自己的爸妈?怎么她仿佛比较想提着这一袋食物,赶到三重老家,煮一顿饭跟爸妈一起吃……

    车速缓慢,一幕幕街景往后渐退。她不想想太多,她对自己的生活一向很满意,偶有抱怨,都是小事而已,很容易就忘记。

    都怪培妮对她说了那些话。培妮旺盛的精力、不驯的生活态度,总是很容易感染周遭的人。

    她羡慕培妮飞扬的神采,今天遇到的那男人,有着同样的神情,他们都自由地快乐着……

    想起那双眼,她心里一沉。

    今天走远,放弃认识他的机会,从此就茫茫人海,再也遇不见了。

    很可惜,但是她又有什么资格惋惜?

    不知道那个人是否也会觉得可惜?她感觉到他似乎想说些什么,但也许只是自己的错觉。自从男友回国后,就再也没任何男人对她献殷勤了。

    她在自己工作领域里小有些成就,领一份还算满意的薪水,有个人人称羡的男友,人生规划完善,还有什么是她想要的?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车停下,大厦门口,赵毓文撑伞等待。看见浅兰,他跑步过来

    「怎么这么久?」他一面叨念,一面接过她手上的大袋子。

    浅兰看了他一眼,对于他没接她下班这件事还有些介意,她欲言又止,最后选择沉默。

    雨变大了,淅沥淅沥下着,走过中庭,草皮湿滑,浅兰穿着高跟鞋,因为怕跌倒,她走得辛苦。赵毓文惦记着屋里饿着肚子的家人,不停往前走。

    陶浅兰低头,却看见他空的另一只手。

    他忘了回头牵她。

    他们有多久没牵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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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家二老很满意这个准媳妇,除了两家原本就是好友,陶浅兰气质好、学历高,人乖又懂事。小俩口认识了几年,久到没人算得清楚。她个性很好,等儿子当兵、留学回国,没变心,也没任何不良纪录。下了班买了菜,煮了赵家一家人爱吃的东西,吃完了会自动收拾碗盘,到厨房洗碗,这么好的媳妇已经没得嫌了,赵家父母觉得很幸运。

    赵毓文也觉得自己很幸运。他坐在沙发上陪爸妈看新闻,从这里探头可以看见浅兰洗涤杯盘的身影,他心里很满足。

    「哥,你们已经决定下个月订婚了吗?」妹妹赵天丽修着指甲,随口问道。「你们拍婚纱时我可不可以顺便拍一组写真?听说有优待。」

    「嗯。」他点头,拿叉子又起水果盘中最后一块香瓜。「你这么闲,不会去帮大嫂忙吗?」

    天丽耸肩,不理他。她是这个家的掌上明珠,茶来伸手,饭来张口,连收拾自己的房间都很懒,叫她洗碗?别作梦了。

    「浅兰迟早要嫁进来,早点习惯也好。」赵母宠溺地看着自己女儿。

    赵父倒是比较明理。「天丽迟早也是要嫁的,趁现在学习做一点家事有什么不可以?」

    「唉唷……」天丽瘫在沙发上惨叫。「为什么嫁人就一定要做家事?如果结婚后没有我现在过得爽快,我才不要结!」

    「好好好,不要做就不要做。」赵妈拿起空的水果盘递给天丽。「那这个拿去厨房总可以吧?」

    天丽不甘愿地接过盘子,晃到厨房。浅兰洗完碗筷,放进烘碗机,正拿纸巾把手擦干。

    天丽对她笑得好甜。「大嫂,你做事真有效率。」说着,把空盘搁在洗碗槽里,她走了出去。

    赵毓文跟着进来,忍不住念了妹妹一句。「你顺手洗一下会怎样?」

    天丽哼了声,不甩他,走进客厅窝进沙发跷脚看杂志。

    「没关系,我洗就好了。」浅兰笑了笑。

    「你真好。」这下总算又想起浅兰的好,赵毓文巴在厨房里,看着浅兰洗盘子,穿着围裙的她看起来很可爱。

    「今晚要留下来过夜吗?」赵毓文的口气好热情。

    「不了。」她口气很冷淡,把最后一个盘子摆进烘碗机。「我要回家。」</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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