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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抛弃

    鲜血透过凌乱的头发流淌到我的脸上,我像是丢失了灵魂一般。在内蒙半个多月,我抢夺狼群口中的腐肉,与秃鹰一起追猎野兔。我用最残酷的生存考验来磨练自己的意志,我试着把死人的膝盖骨挖出然后安放在自己的左腿上,可失去过的东西用再完美的替代品也无法恢复原样。

    失去灵力的小穿山甲四处猎食蚂蚁,它不在和以前一样可爱,我试着让它回归自然,可它总是跟着我。它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在它的世界里,我成了它唯一存活的目的。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我们一同经历生死,然而现在我却想放弃它。是的,它已经成为了累赘,带着它就像拖着我残缺的左腿一样,会给我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我把它扔到荒无人烟的大草原里,然后自己悄无声息的离开。渐渐的我开始察觉不到它的存在,我想回头,可我怕自己不忍心,就那样漫无目的的一个人走下去。也不知走了多久,感觉就像是过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

    我拖着残缺的左腿开始往回跑,我从来没有这样快过,哪怕是在我没有失去膝盖以前。我惊慌着,茫茫的大草原中没有任何踪影,一只失去灵力的穿山甲,被偷猎,被捕食,什么都有可能。

    我无助的四处张望,天旋地转。它呆萌的小脸一直浮现在我眼前,雷池下闪躲的身影,第一次接过的我手中食物时的羞涩,从我的怀里爬到我的肩膀。

    时有时无的惊喜,漫不经心的指点。它飘在空中,耀眼的灵力刺痛我的心。与李慕白的缠斗,吞吞吐吐的交谈,往事历历在目。惹得我将它四处追赶,绕屋子好几圈,然后它又傻乎乎躺到我的身边自投罗网。

    肩头的那个家伙被我彻底放下,心底开始一分一秒的忏悔,有时候孤独与自由不过一念之差。修炼御气,吞噬灵阵,它把所有的一切都寄托到我的身上,虽是灵宠,可它早已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我记得它在说自己的家乡时眼角布满了迷茫,那是一种怎样的绝望,我无法想象,只记得它每一天都欢乐的活着。

    我抱着自己蹲在大草原中,四周空荡荡的。冰冷的心,痛苦的不该是我,它用尽自己的仙灵之力将我救活,我却无情的把它抛弃。

    刹那间,我的世界变得灰暗无光,眼角遍及的地方失去了所有的色彩。

    我懊悔的想将自己掩埋,泪水没有缘由的四处挥洒,我焦急的呐喊着,空荡的大草原一次又一次的将我的呼唤吞没。

    我奔跑着,直到双腿变得麻木。太阳从草地的这一边移到草地的另一边,没有一丝回响,没有一点踪影。

    我绝望的躺在山坡上,那一刻我知道它离开了,就像我曾经拥有过的那些朋友,他们再也不会出现。我闭着眼睛开始反思,难道这一切不是我的过错?

    我在那里躺了很久,梦里我回到了儿时。一个六七岁的孩子,他哭丧着脸,手里提着空荡荡的鸟笼,他向大人央求着什么。那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朋友,时间过了太久,久的我都忘记了这个故事。

    那一年我的父亲从花鸟市场上带回了它,一只色彩斑斓羽翼丰满的小鸟。它待在鸟笼里,整日无精打采的活着,我好奇的以为这是一只不会飞走的鸟儿。

    我与它协商了很久,我同意把它从鸟笼里解救出来,但它要保证出来以后不会飞走。我天真的以为它会和我玩耍,可打开的鸟笼的瞬间它从我的手心里溜走。

    它飞走的时候甚至都来不及回头看我,我把它留下的羽翼放在笔记本里珍藏。我知道它永远都不会回来了,就像我曾经的童年,我逝去的青春,那些东西都是一去不复返的。

    这个世界上好像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我静下心来看着天边的夕阳。几只回巢的秃鹰飞过,捕猎了一整天的狼群在相互追逐,小羚羊躺在母亲的怀里,大草原的明天不会因为任何事情而发生变化,这里安静的让人向往,又平静的让人恐慌。

    回头的瞬间,我像是还没有睡醒,眼角那一坨熟悉的东西,它若无其事的坐在我的身边。就像小时候玩躲猫猫,胜利者悄无声息出现在身后,用不屑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同伴,然后所有的不开心都一扫而过。

    我用力的掐了一把自己,小家伙渠殇嫌弃的看着我。我把它搂在怀中,就像是一个孩子一样,我激动的流出了泪水。

    “愚、蠢!”

    小家伙面无表情的看着远方,我心里百味杂陈。它的仙灵之力一如既往,这半个月它像在经历巨大的蜕变,它没有埋怨我将它丢弃,但我不能原谅自己。

    我亏欠它的越来越多,它越不计较我心里就越不安,我知道在贝加尔湖是渠殇用尽自己的仙灵之力救的我。

    我心里充满了疑问,有很多是关于白雅曦的。渠殇都能感受到,它肆无忌惮的闯入我的意识里,一些隐秘的事情我不想被外人知道,可我越想隐藏,渠殇知道的就越透彻。

    “你,”小家伙抬头看着我,“你、喜欢、她吗?”

    我犹豫的看着渠殇,对于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

    “你知道什么是喜欢?”我弱弱的反问。

    “当然,”小家伙自信的点头,“我、也喜欢过。”

    它呆萌的大眼睛望着我,眼神中有一些期许,有一些失望。说不出来,或许我将它遗弃在大草原中的那一刻它就已经恢复了灵力。它哀痛欲绝,对我失望透顶,我想不出它为什么还要回来,或许是因为对我付出太多不甘就这样离去吧。

    自从白雅曦走后,我觉得世间一切的生灵都异常邪恶。没有人会真心实意的对你,哪怕是和你一起出生入死的人。

    渠殇想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实际上我自己也想不明白。一半邪恶,一半仁慈;一面柔弱,一面凶恶。自从我体内的妖族特性显露后,我时常这样。

    大草原中我刚刚才将野兔从猎鹰的口中救下,下一刻我便茹毛饮血的将它们活吞。我的心性开始愈发的不稳定,甚至附近一些村庄的牲畜都未能幸免。

    黑色羽翼逐渐丰满,在大草原上许多猎鹰已经不是我的对手,空中的领地被我完全占领。经过日夜争夺,这里的狼群也对我臣服。

    小家伙渠殇对我的现状表示堪忧,我体内的妖族血脉传承自荒古时期。经过这段时间的了解,我发现御气诀与我体内的妖力完美结合,灵阵与强大的妖族血脉间也不存在排斥。这是很了不起的发现,一路走来,我身上总会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契机,我像是时常中奖的幸运者,这很不寻常。

    在我来到内蒙的一个月后,我已经熟练的掌握了御气诀的第三层,凭空凝物的本领让我的实力有了质的提升。我开始着手调查西伯利亚的那三只雪豹和黑色牦牛,它们理应出自这里,欧亚地带的无人区并不多,这种强大的生灵通常远离人群,我要弄清楚它们为什么会出现在奥伊米亚康,白雅曦他们又是否对我有所隐瞒,还有神秘的安德烈,雅库特人世代居住在那样的地方,肯定是为了守护什么。

    我再次遇上李慕白他们是在一次意外的捕猎活动中,我的狼群发现了新的物种入侵领地,空中的猎鹰在通过盘旋鸣叫来向我通风报信。

    这是一个守护者享有的待遇,我征服了这片领土,就该担负起守护这片领地的义务,这是强者理应做的事情。

    我和渠殇趴在狼群中,山丘后,我像是将军带领着自己骁勇善战的将士一样。体内的妖族血脉让我兽性十足,这里的生灵早已不把我当人类来看,茹毛饮血的生活,让我仿佛回到了上古时期,我迫切的想要彻底觉醒我体内的强大血脉。

    浓重的血腥气味飘荡在空气中,它捕猎了一头强壮的羚羊,这本该是属于狼群的猎物。外来的入侵者肆无忌惮的在这片草地上横行,我身边的狼群每一只都张开了利爪,它们决心要给这个猖狂的家伙一些教训。

    风沙里我第一次见到这个怪物,它与普通的猎狗一般大小,只是毛发夸张,与北非的棕鬣狗相似。隔着山丘,我突然闻到一股鲜肉被烤焦的味道。

    狼群焦躁不安,这种会喷火的怪物它们从未见过。草地上空飘起了浓黑的烟,这头怪物竟然在烘烤羚羊,这是极不寻常的事情。

    小家伙渠殇探着头看了很久。

    “祸斗!”它吞吞吐吐的说。

    我侧头诧异的看着渠殇,祸斗是神话传说中的十大凶兽之一,很多的古籍中都有它的记载。山海经中说有犬形怪物,毛黑并有光泽,喜吞噬火焰,常伴雷神左右,每降天雷它便出没吞噬异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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