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套路?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郑煜不暇思索,立刻脱口而出!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角声满秋色里,塞上燕脂凝夜紫。
半卷红旗临易水,霜重鼓寒声不起。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智者很有感情把一首诗念了出来,然后坏笑着到:“你赏析一下上古时期诗人李贺的这首《雁门太守蟹”
“诗的开头两句,着意于气氛的渲染,给读者勾勒了这场战争紧张的形势。首句用“黑云”作为比喻,写敌人来势凶猛,再以“压”这个动词来加强此种势态之描写,然后以“欲摧”两词,来补足这种来势之猛烈,并直接刻画了危险的情状。第二句写我方军容整肃,军威雄伟,有临危不惊之气概。这两句的画面描绘得栩栩如生,形象感人:黑云翻滚之下,凶猛的敌军向我孤城扑来,大有城倾郭摧之势;然而,我方将士泰然不惧,整装披甲;在日光照射下,金甲闪金光,气宇轩昂,正准备出击。诗的一开始通过对照表现了形势危急,又表现了我军将士的英雄气概。
三、四两句从声、色两个方面进一步渲染悲壮的气氛。角声呜呜,本来就是一种十分悲凉的音响;现在又是在满目萧瑟的秋里回荡,自然就显得更加悲壮了。这里从声来写。“塞上燕脂凝夜紫”则从色来烘停此时战场之上鲜血遍染,在暮霭凝聚下呈现出暗紫色,为这个悲壮的画面抹上了一层悲壮的色彩。
“半卷红旗临易水”,“半卷”二字含义极为丰富。黑夜行军,偃旗息鼓,为的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临易水”既表明交战的地点,又暗示将士们具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那样一种壮怀激烈的豪情。接着描写苦战的场面:驰援部队一迫近敌军的营垒,便击鼓助威,投入战斗。无奈夜寒霜重,连战鼓也擂不响。面对重重困难,将士们毫不气馁。
以上六句以沉重的色彩:黑、紫两色为基色,点染以紫色、红色,使得诗的意境以低沉的调子映入人们眼帘。用凄厉的角声,喑哑的鼓声,传达一种悲壮的声音进入人们耳膜。声、色互为映衬,使悲剧性的氛围更加强烈、更加动人。
在完成气氛渲染之后,诗人才让自己的主人公出场。“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黄金台是战国时燕昭王在易水东南修筑的,传他曾把大量黄金放在台上,表示不惜以重金招揽下士。诗人引用这个故事,写出将士们报效朝廷的决心。
一般来,写悲壮惨烈的战斗场面不宜使用表现秾艳色彩的词语,而李贺这首诗几乎句句都有鲜明的色彩,其中如金色、胭脂色和紫红色,非但鲜明,而且秾艳,它们和黑色、秋色、玉白色等等交织在一起,构成色彩斑斓的画面。
诗人就像一个高明的画家,特别善于着色,以色示物,以色感人,不只勾勒轮廓而已。他写诗,绝少运用白描手法,总是借助想象给事物涂上各种各样新奇浓重的色彩,有效地显示了它们的多层次性。有时为了使画面变得更加鲜明,他还把一些性质不同甚至互相矛盾的事物揉合在一起,让它们并行错出,形成强烈的对比。例如用压城的黑云暗喻敌军气焰嚣张,借向日之甲光显示守城将士雄姿英发,两相比照,色彩鲜明,爱憎分明。
李贺的诗篇不只奇诡,亦且妥帖。奇诡而又妥帖,是他诗歌创作的基本特色。这首诗,用秾艳斑驳的色彩描绘悲壮惨烈的战斗场面,可算是奇诡的了;而这种色彩斑斓的奇异画面却准确地表现了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的边塞风光和瞬息变幻的战争风云,又显得很妥帖。
惟其奇诡,愈觉新颖;惟其妥贴,则倍感真切;奇诡而又妥帖,从而构成浑融蕴藉富有情思的意境。这是李贺创作诗歌的绝招,他的可贵之处,也是他的难学之处。”
“很好,答得不错!”智者眼冒金光的看着郑煜,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惊喜!
接着,简直就是把郑煜当图书馆来使用了!
从文到地理,涉及历史,算数,连音律也不放过,甚至还让郑煜当场弹奏一曲!
涉及许多方面对郑煜进行提问,还好,在郑煜看书的过程中,对于音律可是一窍不通的,但还好,有智者在!
书阁里也有各种各样的乐器!
毕竟,通过书阁的要求是所有的书要达到脱口而出,但并没有不能提问,不能请教啊!
于是,郑煜发挥了死皮赖脸,软磨硬泡,最终,智者当了郑煜的音乐老师!
把智者折磨得那个疯啊,都想把郑煜生吞活剥了!
终于,此时此刻的音律,郑煜完美的通过了音律考试,看来,十几年下来,对智者的折磨没有白费!
“接下来,玩点有趣的,对对联!嘻嘻!”智者那如同魔鬼一般的声音响起!
听到智者的话,郑煜心里咯噔一下:“这老头不会给我下套吧!”但他还是面色不改的等着智者给他下套,几十年下来,郑煜已经从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变成一个九十多岁的老者,他足够的冷静和睿智!
“一乡二里共三父子不识四书五经竟敢教唆七八九子十分大胆!”
智者的声音在整个书阁内响起,一上来,就是用数字一到十来出对联,但不得不,这上联出得非常的有意思!
“十室九贫凑得八两七钱六分五毫四里尚且三心二意一等下流!”郑煜一笑,嘴巴一张,下联应声而出!
“工整,太工整了,老朽几千上亿年来,第一次听到如此工整的对联,哈哈!不错,对得不错!”
“不过,我不信你还能对得出,接招!”
智者:“莺莺燕燕翠翠红红处处融融恰恰”
郑煜:“雨雨风风花花叶叶年年暮暮朝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