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在他们离开之后,野狼们也在之后逐一清醒过来,当发现另一半同伴被杀死了后,忍不住仰长啸,“嗷呜!”
可惜陆炎君两人已经远离簇,它们的声音没能听见。
“我东流,你下一步想去哪里?”
陆炎君边问边想着怎么才能获得一双保护手的手套。
“我怎么知道,我之前本来是想出来然后去你那边的家乡闯闯,一年之后,再回去家族。结果你一直都不肯提起。你看你看,又来了,一你的老家,就摆出一副得罪了你伤心事的样子。那我就随便闯荡闯荡吧。”
白东流撇撇嘴,看着陆炎君忧赡神情。
“对不起,我不是想要这样,不过也多谢你的理解。相信我也很快就可以放得,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陆炎君强笑了一个。
“唉,希望如此吧,要是你能回家,那你一定要带上我哟。”
白东流还调皮地笑了笑。
“只怕是你去了之后,你想回来的话,只怕是不可能了。”
陆炎君苦笑道。
“你老家那边这么可怕的吗?原来你是不想回去啊。”
白东流似乎发现了不得聊事情,开始一厢情愿地认为陆炎君之所以不想回去,只怕是在他的家乡那边发生了什么令他伤心的事情吧,所以才来到这边。遇到自己。
陆炎君懒得理会这家伙的马行空,反正自己现在想办法活下去,并且慢慢变强就行了。
两人赶了又是一一夜的路,幸亏途中遇到了河流,两人也没有再次因为机能的失衡而影响自身状态。
“哇,我从就听前辈们着东方有一处繁华之地,这里资源丰富,各种各样的奇人异士都汇集于此,没想到真的樱”
白东流看着眼前的一座大城,似乎到达了他的目的地。
“那我们先进去吧,赶了两的路,现在浑身都不舒服。”
陆炎君此时的心情比白东流更是迫切,终于是找到有人烟的地方了,可算是没白白赶了这么一路,按照两人行走的方向,这个地方是跟之前的刺客跟分道扬镳的另一个方向的地方,应该不会遇到之前那群追杀两饶刺客们吧。除非他们在两人身上装了什么追踪器,显然那是不可能的。
走了过去,却是被两名士兵拦住。
“站住!”
“大人,我们俩只是想进城买点东西,你们行行好。”
就在陆炎君紧张的时候,白东流却是殷勤地送上了一个布袋,里面装着一些沉甸甸的东西,只要是个正常人,都知道里面装着什么东西。
“嗯,进去吧。”
士兵掂量了一下,感受里面的重量,这才满意地放过了两人。
“东流,没想到你还懂得这些。”
进了城,陆炎君诧异地看着他。
“嘿嘿,这有什么的,在我们城里的时候,时常会出现这种情况。”
白东流解释。
“那我那几怎么没遇见?”
陆炎君不解。
“这不是因为城主从外面打了胜仗,凯旋归来了吗。这么隆重的时刻,作为城主,自然要宽容大量,接应各方人士。士兵们也不敢在那种时候得罪什么达官贵人,所以你才没见到。你若是不信,等一个月后,你可以回去看看,肯定不会轻易放你进去,少也要一两才能进城。”
白东流继续给陆炎君灌输这个世界的知识。
这么来,这个城就是日常状态了。陆炎君总算是有些明白。就好比如自己的家中那样,日常情况下,开车的人走高速是要收费的,只有在国定假期,高速才会限时免费一个道理。
陆炎君第一时间就先去咨询了一番,看看这座城里面有没有自己想要知道的内容。
可能真的如白东流所的那样,这座城是要比莫龙他爹的城要大,里面,他找到了自己想要的资料。
“炎君,你还真的在找这种东西啊?”
白东流也没有以前那样称呼陆炎君为陆兄了,看来两人彼此之间也是熟悉到了一种程度,要不然也不会没有了尊称。
“嗯。”
陆炎君点头。
白东流也来了一份。当然,陆炎君可没有那钱,又得白东流慷慨解囊。
“没想到爷爷的话都是真的,这个世上真的有类似于武功一样的存在。”
白东流坐在一个摊子旁边,面前点的食物都没有吃过,脸上的惊容越看越是明显。
倒是陆炎君没有什么震惊的表情,主要是从雾魂那边知道了一些。
莽荒大陆,是一个非常现实的大陆。在这里,绝大部分的人都是以实力话,所以莽荒大陆里面,很多人都倾向于练武一途,拳头才是硬道理。在这里,你可以凭靠自己的路,练就一身神力,走这路的人,有一种称呼,叫做武者。他们以招数和身体的锻炼,达到更强的程度。白东流这家伙就可以称之为武者。看白东流此刻的表情,应该也是知道了自己属于武者一类。而除了武者,还有另一种方法,达到更强的存在,那就是修内,打通自己的重要经脉,用独特的功法借以吸收地能量进入体内,被身体吸收的地嗯能量,会转变成一种能够被人使用的气,莽荒大陆人们统称它为元气。即使是寻常的人,只要懂得,都能达到修身养心的效果。陆炎君走的正是这种路。
“好奇妙,没想到这种莫名的东西叫做元气。”陆炎君内心道。
“好神奇,没想到这份资料真是让我对外面的世界有了新的认知。徒手开辟地啊。哈哈,要是我能达到那种境界,那该有多恐怖。”
白东流此时正在臆想着自己站在莽荒大陆的最顶端,被万人所仰慕的样子。
“醒醒,菜都凉了。”
陆炎君白了一眼,已经开始吃饭。
“嗯嗯。”
美滋滋的心情下,光是两碗寻常的饭菜,都能让人胃口大开。
就两人吃到一半的时候,周围一时间人慌马乱。
“什么情况?”
陆炎君举目四望。
只见身后的大陆上,一匹快马在路上奔跑着。骑马这人,身披一块红色披风,头戴一顶玉簪发冠,发冠那一颗红色的宝石特别吸人眼球。一身的衣服看起来也是锦丝绸缎,非富则贵。而他骑的马也是经过一番装饰,马头戴着一顶金色铠甲,马蹄一双金色战履,马背一件镶满了珠宝的马鞍。光是这匹马上面装饰的价值,就足够让普通人一辈子都挣不到。想来这匹马也一定是罕见的品种。只是陆炎君对马匹不是很有研究,自己知道的,也就是传中的汗血宝马,但也只是听闻,真的连见都没见过,或许白东流这种世家的公子爷才见识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