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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夺球战争

    这次美中高中棒球交流赛吸引了不少眼光,当米国高中代表团到达首都的时候,记者们将他们围了个水泄不通。

    同时随着赛事临近,记者们开始对此表示关注,并对这次带队出征的任轩教练进行了采访。

    “您觉得这次交流赛,我们的胜算如何?”

    任轩面无表情地回答,“这是一次友好的交流,米国是传统棒球大国,他们的棒球水平一直都是世界领先的,我们也只是在最近十几年的时间内迎头赶上。

    我们拥有非常好的职业球员,这是毋庸置疑的。

    我们的高中比赛水平也是顶尖的,选拔出来的球员都是我和我的教练团队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

    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支国家高中精英队有极强的战斗力。

    但是,米国的代表团的队员们都是些年轻的生面孔,我们对他们的实力也不够了解,所以无法断定最后的胜负如何。”

    任轩是个老油条,说话滴水不漏,在这种诚说话要非常小心,一不小心就得罪人,所以得照顾各方面的想法。

    既不能说对手弱也不能说对手强,既不能说自己弱也不能说自己强。

    总之,记者是没法从他这里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的。

    大家都是心知肚明,很快就结束了采访。

    ……

    比赛正式开始是在3天后。

    这3天时间是美中两支球队集训交流的时间。

    一方面米国的队员们跨越一个半球过来,车马劳累需要休息和适应。

    另外一方面,集训也是为了让大家增进友谊互相熟悉的过程。

    由于语言不通,双方都配备了一名同声翻译。

    在这几天的集训时间里,伊诚对对方的球员有了一定的了解。

    首先是实力很强。

    他用鉴定卡看了看,光是SSR级的都有5个,基本都是SR以上的队员实力。

    跟自家这支25人的队伍实力有得一拼。

    从战力数据上,米国队还要高一些。

    ……

    第二天下午,在一起集训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情。

    这件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往大了说关乎两国的颜面,往小了说只是小朋友天性使然导致的一点小摩擦。

    具体是这样的:

    双方都在同一个球场内练习。

    就在本队金戈练习投球的时候,因为球的变化太快导致了捕手漏接,白球因此滚到了另外一边。

    敲米国一名叫做莱斯特的投手路过,他把球捡了起来。

    莱斯特并没有把棒球扔回给金戈,或者是给捕手黄骏,而是把白球夹在了食指和中指之间。

    这是一个标准的指叉球投球手势。

    指叉球最早是由一名叫做戴夫·科菲的投手发明的,他因为一次意外,导致中指断掉,所以成为了一个只有4根指头的投手,迫不得已只能用食指和无名指夹球。

    但是这样一来,导致出现了一种非常诡异的新球种——

    指叉球会导致白球的速度很快,到本垒板前突然下坠,下坠的幅度很快很急,如果没有足够的预判和反应能力很难打到。

    捕手接指叉球也不太好接,需要提前身体前倾,把手套的位置放低才行。

    这个王牌球种出现之后,横扫欧洲和东岛球场,最后被岛国人开发得淋漓尽致,称为二十世纪最后的魔球。

    莱斯特是个满脸长满了青春痘的白皮肤瘦高个男孩。

    他笑眯眯地把球夹在手中,平举着。

    本来还没觉得有什么,但是当捕手黄骏准备从他的手中把棒球拿回来的时候,才发现那颗球像被老虎钳夹住一样紧紧锁死在莱斯特的手中。

    虽然语言不通,黄骏和金戈也大概明白过来——

    妈的这个家伙是来挑衅的啊。

    莱斯特把球夹在手中,很明显就是想比比看谁的手劲更大。

    从刚才黄骏拿球时的费劲来看,莱斯特这个投手的手指力量非常强,这说明他练习指叉球已经有相当长的时间了。

    金戈在高中生中有个外号,叫做【变化球之王,除了已经毕业走人的舒于豪之外,他应该是当之无愧的变化球上的王者。

    现在受到这么大的挑衅,他立刻变了脸色。

    高中生本来就是一群十七八岁的少年,怎么可能忍受这么大的侮辱,金戈气得火冒三丈。

    “黄骏,我来。”

    他对捕手淡淡说了一句。

    黄骏心领神会,往后退开一步。

    这是一次比赛前的投手与投手之间的较量,有可能两人还是各自的王牌先发。

    事关重大,有关国体,有关荣誉。

    我们不能输。

    至少黄骏和金戈是这么想的。

    注意到这边情况之后,两国的其他球员也纷纷围了过来。

    敲这个时候两国教练在接受媒体采访,并没时间注意到这次情况。

    场上的气氛变得热烈起来。

    大有一种剑拔弩张的感觉。

    金戈活动了一下左腕,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不想占莱斯特的便宜,所以也只用了三根手指——

    金戈将大拇指、食指和中指扣到球身上。

    与此同时莱斯特收紧了手指。

    围观的人员大气都不敢出,凝神屏息地看着两人对决。

    金戈的手指扣紧逐渐用力往后拉。

    不到几秒钟的时间,所有人都看到——

    金戈的手背上青筋暴起,一直蔓延到手腕的位置,脸也开始涨红。

    很明显,他已经用到了全力。

    可是,球却动也不动,依然被莱斯特牢牢地夹在手上。

    与此相对的,莱斯特的脸上除了红红的青春痘之外,并没有表现出多少异常。

    妈耶……

    金戈可是球队的先发王牌,他擅长投各种变化球,手指力量是没得说的。

    现在居然落於下风?

    这个米国投手的指劲该有多大?

    他是练过九阴白骨爪吗?!

    金戈一口气憋完,没能把球拔出来,整个人向后跌出一步。

    “妈蛋!!”

    金戈非常懊恼,脸涨得红彤彤的。

    见到他的样子,莱斯特赶紧上前宽慰到——

    “Don‘tmind,it'sjustajoke”(别介意,刚才只是开个玩笑)

    (为了之后叙述方便,米国人的话我会自动用中文来写,而不是用英文,请大家自动忽视这一点。)

    虽然知道是个玩笑,可国人的自尊还是放不下,国内的高中生们个个面如死灰,非常沮丧。

    “我来。”

    正是这时,球场中响起一个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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