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十一章 战力狂飙
李留白苦笑道“底下所有男人,自然包括我。”
“不论下人,能倾倒公子一人,便足矣...”昭的声音越来越轻,头也低的越来越低。
“好了,继续给我按摩吧。”李留白连忙转移话题,因为气氛开始有些不对了。
“诺!”
昭伸出素手,继续专心的为李留白按摩,手法依旧那么舒适。
但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一样的人,由于见识到了昭面具下的容颜,李留白却总觉得有些不太适应。
“停!先不用按了。”李留白从床上爬起。
昭疑惑道“是昭按的不舒服吗?”
“不是。”李留白摇了摇头,当然不是昭手法不舒服,而是自己身上已经开始热起来,怕再继续下去会忍不住对昭做些什么。
“那是为何?”昭更加不解了。
这时,屋外响起脚步声。
昭开口道“是赵敏姐。”
“你怎么知道?”李留白不解了,他虽然也能听出有脚步靠近,但隔着门窗,根本看不到外面是谁。
“昭能够记住每个人走路的声音,所有饶脚步声都是不一样的。”
李留白服了,昭的这项能力也算是超乎常人了,如果是相处时间长了也就罢了,她和赵敏不过是见了一面而已,竟然也能记住这脚步。
门被推开,赵敏哼声道“想甩下我,没那么容易!”
下一刻,她眼前一亮,被昭的真实容貌震撼到了。
“原来!原来你的容貌是假扮的,这才是你真实面貌!怪不得!怪不得李留白会为你出头,原来如此!”赵敏恍然大悟,仿佛一切都是李留白早已预谋好的。
可怜见!
李留白发誓自己可不是贪图昭长得漂亮,只是看不惯杨不悔这样欺压昭,所以才会挺身而出。
他本来想的是昭就算再漂亮又能多漂亮,自己又不是没见过美女,直到昭真的揭下脸上的面具。
“你又回来干什么?”李留白没好气的问道。
赵敏狡黠的笑道“我不回来,又怎么知道你金屋藏娇呢?”
“公子,昭先行告退。”昭打算离开,因为继续留在这里,只会导致他们两人之间感情恶化。
赵敏却喊道“慢!抢了我的男人就想一走了之,哪有那么容易?”
“赵敏,你别太过分!”李留白语气冰冷下来,赵敏一下子就怂了,眼泪更是在眼眶里打转“李留白,你变了!你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李留白了。”
她很是委屈,就像绝大多数女生一样,在享受到某个男饶跪舔之后,突然有一这个男人不舔了,她多多少少会有些不适应。
但要是这个男人性情大变,对她半点不像从前,这个女人又会感到委屈。
“以前你印象中的那个李留白,已经死了。”李留白言简意赅的回答。
“你既然那么希望我走,我走就是了!”赵敏完便跑了出去,一去不复返。
昭连忙提醒道“公子,快去追啊!”
“追什么,让她一个人冷静一下也好。”李留白可不会惯着赵敏,这个时期的赵敏,还会使郡主的脾气和性子,这一点可能是赵敏身上最大的缺点了。
昭低着头,愧疚道“对不起公子,是昭让公子为难了。”
“你道什么歉,这和你又有什么关系。”李留白啼笑皆非,就算真的有错,那错也是在自己身上,而不是在于昭。
“公子...”昭抬起头,美眸中焕发神采。
还是第一次有个男人,像李留白这样义无反鼓维护她,在面对杨不悔的时候是,面对赵敏的时候也是。
“别了,时间不早了,你也早些回房去歇息吧。”李留白打算打发走昭,自己一个人静一静,本来心情不错,因为赵敏的出现,脑海里变得很乱。
这并非是李留白瞧不起泰坦巨猿,相反,他还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曾几何时,他也是舔狗的一员,所以才能对泰坦巨猿此刻的心境感同身受。
不同的是,苏婷的心中没有其他男人,而夜未央的心中却住着自己,这两者的差距导致两饶结局也截然不同。
“未央,石头,我们走。”李留白牵着夜未央的手臂,坐到了白的背上。
夜未央疑惑的皱眉道“这是...龙?!”
“没错,这就是这世间仅存着的一条真龙。”李留白完,白便礼貌的打招呼道“娘亲好,我叫白!”
石头不乐意了,反驳道“这是我的娘亲,你难道想抢我的娘不成?”
李留白笑着解释“白它也是我的儿子,虽然不是我亲生的,但我们之间关系深厚,所以它才会叫你娘为娘亲,明白吗?”
石头似懂非懂的点头,夜未央轻轻抚摸着白身上的鳞片,感叹道“想不到,我竟然有机会乘着一条真的龙!”
“你们把龙想的太过于尊贵了,其实龙也只是一种生物,和阿猫阿狗的没什么区别。”李留白摸了摸白的脑袋,问道“对吧,白?”
白赞同的点头,用现代的话语来形容,他的性格是非常佛系的。
“孙媳妇。”龙且轻咳一声,略有些尴尬的和夜未央打招呼,当年他还准备将这个女人带回宗门,当做礼物献给宗主当做祝寿贺礼的,哪想到如今成了李留白的妻室。
夜未央脸上没有任何桀骜,反倒毕恭毕敬的问候道“外公好!”
“好C!”龙且脸上的皱纹也舒展开了,从这声外公中可以看出夜未央并没有记恨他,这样一来他就放心了。
随即,四人再次飞行,去寻找今晚过夜的地方。
高空之下,城内灯火明亮。
李留白等人缓缓降落,他这才注意到,自己等人竟然来到了一个熟悉的城湿—索托城。
没错!正是那个有着史莱克学院的索托城。
关于这座城市,也有着李留白许多美好的回忆,其中包括和戴老大、大香肠奥斯卡、马红俊以及院长等人。
“真是令人怀念啊!”
李留白特别注意到,不远处就是剑与玫瑰酒馆的招牌,他犹还记得那一晚在这间酒馆发生的一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