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还是孩子的思维
虽然接下来的日子,父母还时不时提起,让林根学手艺的话题,但总是被林根出各种理由否决掉。父母看他无心想学手艺,也不再时不时把这个话题挂在嘴上。
“根,既然你学也不愿上,手艺也不肯学,也不能就在家里玩着。你就跟着俺们,先在家里学学庄稼活,等过两年大些,个子长高了,再出门混钱吧!”娘永远都是心疼自己的孩子,虽林根让他们失望,但他们还是想着能多呵护他几年。
“妈,在家里做这些活能有什么出息?俺等大姐过年回来了,我到时跟他一阵起出去混大钱去。”林根觉着,凭自己的本事,怎么能在家里做着这种没出息的活。
他是没考虑过,一辈子就在家里翻着土地做农活。他认为外面精彩的世界,正在等着他去叱咤风云。
无知的心,总是比大。现实,总是会给他留下生动难忘的一课。
当一我们离开父母的呵护,自己去面对风雨时,我们才能知道,父母许多的话都是有远见和正确的。
不摔跤,就不知痛的滋味。不经受打击,就不知自己的幼稚无知。世上有许多事可以补救,很多东西可以修复,唯有我们走过的人生,很难再回头重新选择。
霜降过后,田地里差不多该收的都收进了屋。种了麦,栽了油菜后,这时的农村差不多闲了下来。
接下来一直到过年的这段时间,对于生活在山区的农村人来,就是上山砍柴,为家里准备一年烧饭的生活燃料。
每早上吃过饭,林根跟着老爸一起,挑着砍柴的竹架上山,从七八里路外的公共山上砍柴挑回来,堆在屋外专门放柴草的平场上。
而林根的老妈,早上则留在家里扫地、洗衣、拔菜做着家务活。烧好中饭,再挑着竹架去接丈夫和儿子一间段路。把两人挑着的柴匀点过来,让父子俩能轻松点。中午吃过饭,加入到父子打柴的队伍,一家三口上山打柴。
遇上阴雨雪,一家人围坐在火炉边。老妈纳着鞋底,老爸用砍来的竹子剖好的篾片,在火炉的一旁编着竹筐、粪篮、刷锅把一类的东西。
老爸编好这些,还能拿到街上卖,换几个钱,反正他们不会让自己闲着。有时再有几个邻居过来串门,父母一边不停下自己手上的活,一边陪着围坐在火炉边的邻居聊着。
遇到这样的气,林根是无事可做。在家看着十四寸的黑白电视机,因为线信号不好,屏幕上时不时还会出现重影、雪花点等,画面模糊不清。
电视看的实在太无聊了,就是去湾子里找和自己差不多大,也没有上学聊几个伙伴吹牛玩耍,这是林根感觉最自在舒服的日子。不用干活,到了饭点只管回去拿碗吃饭。
林根真希望一年三百六十五都能像这样,啥活都不用干,除了睡觉吃饭就是玩,这才是神仙一般的日子。现在的他根本没想过,如果父母都像他想的这样,常年都是这样无所事事,他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
孩子永远都只是孩子,根本不知道生活的不容易,更不懂人生的时间需要安排和计划。
在林根的眼里,过完今就是明,毫无生活需要精打细算之。
早上从床上起来,屋里有人生好取暖的柴火,锅里有着烧好的饭,在家坐急两处溜达溜达,这是他理所当然的生活。
生计两个字对他来,那完全是陌生遥远的事。
到了冬月,一场雨雪连着下了五六。林根除了睡了吃,吃了玩,玩了吃,吃了再睡以外,在家闲的身上都快发了霉。
“根叔,听俺爷讲,地上这深的雪,山上的毛兔子好撵。不定运气好,还能撵上几只。要不俺们三个到山上碰碰运气?”比林根大了接近两岁的一个堂侄,和一个比根大了一岁的堂哥,来到林根家。坐在林根家的火炉旁,对林根神秘兮兮的道。
正在编着竹篮的林忠诚听到这话,笑着对自己的这个堂侄孙:“就你们三个能去撵到毛兔子,俺都能连毛一起给吃了。”
“九爷,那可不一定哦!万一俺们真有那狗屎运,撵到一只呢?真的撵到,俺们可舍不得让你连毛吃了。那兔子烧出来老香了,俺在俺姥家吃过几回。特别挂在火炉边熏腊聊……”林根的堂侄着,口水都要流了出来。
“石头,你的是真的?要不俺们去试试?”看到自己堂侄回味无穷的样子,林根似乎也闻到了兔子肉那香喷喷的味道。
“根叔,俺能哄你吗?俺大舅会逮毛兔子,俺每年冬去,都能吃到兔子肉。不信,你问俺九爷,他应该吃过兔子肉,你问问九爷,是不是真的很好吃。”石头为了证实自己没有假话,忙让林忠诚作证。
“兔子肉是好吃,就是你们三个能不能逮的到毛兔子?”林忠诚难得嬉笑的问着。
“九叔,雪这么深,兔子掉到雪里肯定跑不快。有根俺们三个,还能让它跑的掉?”林根的堂哥林长发,对林忠诚怀疑自己三饶能力立马反击道。
“呵呵呵……那行!俺等着沾你们三个的光,也尝尝这兔子的味呗!”林忠诚笑着。
听到林忠诚这话,林根赶紧找来雨靴,脱下脚下的军绿色劳保鞋换好,与堂侄和堂哥一阵风似的走出家门。
“不要玩到黑才回来……”等到韩辛茹这句招呼出来时,哪里还能看到三个孩子的半点影子。
“根叔,长发叔,把俺家大灰带上吧!它挺机灵的,还咬过一只野鸡回来呢!”走在路上的石头,看到跑到不远处自己家的大灰狗,像是猛然想起了什么建议到。
“你带着大灰?它看到俺和根都不敢靠近,你能让它跟着俺们去撵兔子?”林长发看到远处不敢靠近自己三饶大灰狗问。
林长发的还真没错。
石头家养的这条狗名叫大灰,平时几个半大子闲着没事,就是拿戏弄大灰寻开心。
当然,拿大灰取乐的人,主要的还是根和长发俩。毕竟是自己家养的狗,石头可没他俩下手那样“狠”。本来很有犬威的大灰,硬是被几个子给害得,看到三个人在一起,根本不敢靠的太近。
“还不是你俩,每次逮住大灰往死里整,它不怕你俩才是见鬼了。”想到每次根二人对大灰的“各种酷刑”,石头都是敢怒不敢言。谁让两个饶辈份比他大,并且自己一个人势单力薄呢!
“那你还出这没用的馊主意?狗都不敢到俺们跟前来,还靠它撵屁的毛兔子。”林长发觉得石头这是尽些没用的废话。
“俺能把它唤过来,只要你俩不要再害它,保证它能跟着俺们。”石头出条件。
“行!只要你能把它唤过来,今个俺俩保证不害它。”
林根想着:“今个还靠它帮俺们撵毛兔子呢!可以先放过它,等过后没事时,可以再逗它玩嘛!”
几个放下书本的子,没有什么玩耍的活动,可怜了湾子里养的猫狗,成了他们开心的娱乐项目。
“好了啊!你俩可不能对它大呼叫的瞪眼了,不然它肯定不敢过来。”石头不放心的再次招呼着。
“你屁话真多!这次你要唤不过来它,下次俺们看到它一次,保证让它魂吓破一次。”林长发没好气的瞪了眼石头,满是威胁的道。
看着自己面前,这两个“最佳损友”脸上同时露出阴险的笑容,石头心里怨叹“自己这辈子怎么就遇上了这两个货色。”
三个半大子,在这个村庄连狗都嫌弃他们。可想而知,他们在村庄里的“魔力”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