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双标
林西安忙看了一眼手表,早已经过了与汤米约好的时间,林西安忙解释,“我不是故意的,都是这女人拦住了我的去路。”
明明是林西安故意找茬拦住了纪冉的去路,却没有想到林西安起假话来脸不红心不跳。
汤米看向纪冉,“不知道这位姐是……”
纪冉温柔笑了笑,解释道,“我陪着朋友过来,他此时不在,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
“呵,”林西安冷笑,“汤米先生,您可别被这个女人给骗了,这女人肯定是不知道搭着那位有钱人进来的,不能信了她的鬼话。”
汤米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林西安,“我想,我有自己判断的权利。”
只是,纪冉口中的朋友不知道是不是那位自称是她丈夫的白陵,看样子,纪冉并没有承认白陵是自己的先生,白陵那子怕是追妻之路漫漫。
林西安心中暗想,面前的汤米比起安德来,不知道要好上多少,这周身的气质,一看就是从含着金汤匙长大的,若是自己是这位的女朋友……
林西安面上笑容温柔了几分,一定要给这位留下一个好印象,林西安原本长得十分好看,要不然也不可能将纪冉的男友抢走,此时,林西安安静站着,倒是一美人。
汤米瞧着,若是没有前面这一出戏,见到林西安,怕是还真会被林西安这模样迷惑,长得太过乖巧,简直就是长在男饶审美上。
汤米嘴角勾起一抹意味不明的微笑,眼前林西安的态度倒是值得玩味,难不成是看上自己了?
汤米的圈子里面并不缺少像林西安这样的女孩子,毫不掩饰眼中的欲望,不惜以自己的身体为代价换取一个向上爬的机会,这是这个圈子的常态。
汤米笑了笑,“那么,林姐,您既然声称是这位姐拦住了您,我需要您证明一下,否则,我是不会为一位不准时的女士服务的。”
林西安走到了纪冉身边,低声道,“求求你,能不能给我这一次机会?”
就像是之前很多次一样,只要林西安有事相求,她的态度就会放得很低,但这人,一旦达到了目的,便能够毫不犹豫将纪冉踢开。
纪冉看着林西安,“可以,你跪下给我磕三个响头,你错了,我便给你这个机会。”
纪冉的声音放低,算是为了这么多年姐妹情意留最后的脸面。
被林西安欺负了这么多次,纪冉怎么可能再昏头答应林西安,纪冉冷眼瞧着林西安,“怎么?做不到?”
林西安咬了咬自己的下唇,眼中含着热泪,委屈兮兮地开口,“……纪冉姐姐,你怎么能让我离开安德呢?”
“纪冉姐姐,你明明知道,我最喜欢的人便是安德,当初的事情,我们已经向你道歉了,你怎么可以……”
林西安着,眼泪落了下来,美人垂泪,安德瞬间心碎了,将林西安拉到了自己身后,“……纪冉,你……”
安德看向纪冉,他并不知道纪冉居然这般喜欢自己,若是知道,安德心想,或许纪冉愿意做自己的地下情人,若是能够得到这仙一般的人也算是没有遗憾了。
当初和纪冉在一起那么多年,因着纪冉极为保守,两人并未曾有过什么亲密举止,这一直都是安德心头憾事。
“纪冉,我……”安德正欲开口,却被白陵的声音打断,白陵冷着一张脸,没有想到这一对狗男女还敢出现在纪冉面前,“不知道这位先生和我的夫人有什么关系?”
白陵忽然开口,这简单的一句却犹如砸下了一枚地雷一般,安德睁大了眼睛,似乎不敢相信。
“纪冉,你……”
当初他求了那么久,纪冉未曾松口,却未曾想到,纪冉转身便嫁给了别人,安德看向纪冉,眼神中全是指责,“纪冉,没有想到你早就找好了退路。”
安德毫不犹豫便给纪冉定了性,纪冉冷笑一声,也不想和这位脑子有病的人再多些什么,当初她想要《听见你的声音》的冠军,站在舞台上将他们的爱情给众人。
当初,她曾想亲自站在舞台之上,给安德一场毕生难忘的求婚,让安德亲眼看一看,她到底有多么喜欢他。
只可惜,所有的一切都被安德亲手毁掉了,安德实现了纪冉曾经的梦想,只不过关于爱情的故事却换了主角。
纪冉怎么能够不恨,纪冉怎么可能不恨,年少时候满腔赤忱心意,安德之于纪冉的意义,就是她曾经璀璨绚烂的青春,只可惜,终究不过潦草油画。
纪冉的心早就死了,在她苏醒的那一刻,听到安德的指责,纪冉没有丝毫恼怒,嘴角掀起一抹冷笑,“是啊,早就找好了,在你当初和林西安一起背叛我的时候就找好了。”
那一段黑暗,纪冉哭得声嘶力竭,纪冉曾无数次回想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要遇上这一牵
所有的一切不过是因为眼瞎罢了。
白陵:“……”
我可记得我们当初在一起的时间没有那么早,只是此时,白陵也不会站出来打自己妻子的脸,白陵无可奈何地认下来,莫名有些憋屈,尤其是看见汤米嘲笑的脸之后。
“诸位,有关于你们的爱情故事,我并没有兴趣,林姐,你没有办法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想,MT以后不会接待您了,请您慢走。”
汤米适时插话,他怕自己再不开口就要被某个人杀人灭口了,毕竟听了这么多秘密是不是?
林西安早就想到了这一结果,倒是并不惊讶,她伸手挽住了安德手,“是我的错,这是我的名片,我很希望与您成为朋友。”
汤米看了一眼安德,安德此时心烦意乱,对于林西安的举动并没有多想,只是敷衍地笑了笑。
安德这样的人,能够自然地为自己的出轨找到合适的解释,却没有办法为纪冉的出轨找到合适的解释,甚至心里隐隐地指责纪冉,怎么可以这样?
赤裸裸地双标,奈何本人并不这样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