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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自然一笑很迷人

    走出店,程云显然比刘庆更加失望。

    什么?刘庆失望,怎么可能?他正笑着呢。

    “郎君,人家看都不看我们的画儿,你还笑。”程云嘟着嘴道。

    刘庆笑道:“你担心了?”

    程云点点头,道:“郎君,奴看这些店都只卖名人字画儿,郎君无名无姓的,不会有买的。”

    “我无名无姓?”刘庆笑问。

    程云讪讪笑道:“郎君误会了,奴的意思是……”

    “云儿跟我去对面。”还没等程云完,刘庆拉着她就走。

    程云看向对面,是一间茶肆。只是门前空出来,没有摊贩而已,而这正是刘庆想要的。方才就在程云失落的时候,刘庆看到对面茶肆前的一个贩走了,这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这条街就像早市儿,很多乡下人来卖农产品,所以把街道占得满满当当,来晚的就没地儿了。

    刘庆瞧准机会,占领了这块儿空地。

    “郎君要做什么?”程云问道。她不知道刘庆要如何卖掉自己的画儿,来县城的路上问,刘庆也只是看看再。

    “当然是摆摊儿卖画儿啊!”刘庆放下画板,也把程云身上的书袋拿下来,打开,拿出自己画了一夜的画儿。他本来想画两副的,可惜时间太紧,只有一夜的时间,为了卖个好价钱,不得不精雕细琢。

    拿出画儿来,刘庆一拍脑门儿。

    “怎么了,郎君?”程云问道。

    刘庆道:“哎,这画儿往哪儿挂啊?”他忘了这个问题,好歹从家里带根竹竿儿。他一面,一面四下里看,便看到了茶肆门旁立着的门板。

    茶肆的店门都是用板子插起来的,开店的时候就一张一张的拿下来,靠在门旁。刘庆觉得把画儿挂在茶肆的门板上最合适了。

    “云儿,我们去找茶肆的老……店家。”他总想老板,但又觉得‘老板’在宋朝应该是个陌生词汇。

    云儿跟着进了茶肆。

    “二位客官是要喝茶吗?”茶博士笑吟吟地迎上来。

    刘庆没话,先扫视店儿,发现生意还可以,这才放心出目的。

    茶博士是个五十多岁的老汉,听了刘庆的话有些为难,他在想会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意。毕竟这里连着三家茶肆,竞争激烈,他不得不心行事。

    这时候,程云就哀求道:“大公公,我们出来卖画儿不容易,就请您行个方便,奴奴在此谢过了。”完就对茶博士盈盈一拜。

    茶博士只好笑笑,道:“就看在你这娘子的份儿上,你们去吧。”

    程云顿时喜笑颜开,对茶博士又是一拜。

    “去吧。”茶博士摆摆手。

    刘庆也拱手一拜,和程云走出店,赶紧把自己的作品挂在了门板上。这副画是竖版的,刚好占用一块门板。画上浓淡相夷墨色,被升起的阳光一照,竟然显出淡淡的赭红色。

    此时晨风徐徐吹来,画纸轻轻抖动,画上阳光闪烁,熠熠生辉,更让画作增加了几分动感,有点儿活灵活现的意味儿。

    刘庆又拿出一张纸,写了卖画二字贴在画作下面。

    很多行人都扭头观看,却没有上前来询问的,只是看一眼就走了。

    对面卿品斋的胖伙计背手站在门前,看着刘庆和他的画儿,嘴角浮现一丝不屑的笑意。他想,在我们这赤阳县第一画斋对面卖画儿,岂不是关公面前耍大刀?呵呵,真是不自量力。

    虽然隔了七八米远,这位胖伙计也大概看清了画的内容,觉得还可以。不过他始终认为看画儿只看名。无名者,再好也不值钱。当然,他们是做生意的,自然以及逐利为主,更看中名人字画也就不足为奇了。

    程云站在画儿旁,焦急地等着人来买,可不见一个人走近,路上的人都是看一眼就走开。

    程云沉不住气,愈发的焦急。

    刘庆又向茶博士借了两个竹凳儿,他坐一个,把画板架在膝盖上,订上一张画纸,拿出了炭条和炭铅笔。

    “云儿。”

    “奴在。”

    “来,坐在我对面。”

    云儿虽然着急,但看到刘庆笑吟吟的样子,也就不急了。反正皇帝不急,太监急也没用。本来她还想着叫卖几声,但羞于开口,没叫出来。

    程云坐到刘庆对面,不知道要做什么。

    刘庆笑道:“云儿,你尽量别动。”

    “嗯,好的郎君。”程云很听话。

    刘庆夹好画板,拿出一只炭条,眯起眼睛观察程云。

    看到刘庆的样子,程云明白这是要给她画像。心里不由得害羞起来,脸也红了。不过刘庆不让她动,再羞臊也只能老老实实地坐着。

    刘庆看了一会儿,又调整了自己位置,视角里的程云便呈现微微的侧面。此时阳光只照着程云的半张脸,在光线的明暗中,更能显出程云五官的娟秀柔美。

    刘庆又观察一番,然后点点头,开始动手。只见他先用粗炭条在画纸上涂抹光线里的暗部。

    素描就是一种反应明暗关系的艺术,以此来达到对事物在某个特定情境里的真实呈现。

    很快,一张纸上被刘庆图的乱七八糟,一点儿也看不出人形。他停了一会儿,然后继续观察,继续用炭条涂抹。

    尽管环境很糟杂,但刘庆画的很专注。大有身在闹市,心在世外的境界。这就是他的工作态度,也是他做特警训练的结果。

    又过了一段时间,刘庆面前画纸上的程云便出具模样了。于此同时,他身边陆续有吃瓜群众围了上来。

    看到这一幕,程云很开心,这明,刘庆的画儿已经开始吸引人了,用不了多久,就能卖钱了。想到这儿,她忍不住微微一笑,而这个笑也被刘庆抓住,他赶紧通过对嘴唇的勾勒,定下了这个笑容。

    刘庆一面画,一面觉得程云这个笑实在太好了。十分自然的把内心的喜悦表现出来。这种情况十分难得。如果此时再让程云笑,那一定是刻意,僵硬的。

    “用木炭作画儿,这可真是奇了。”

    “就是啊,我也没见过啊。”

    “你看,他画的还真好。”

    “嗯,不过啊,还是要等着画完再看才是。”

    “言之有理。”

    围观的人开始纷纷声议论起来,都觉得新奇。

    好奇心让围观的人越来越多,里三层外三层,直接阻碍了交通。外面的人看不到急的直蹦高。

    当刘庆把炭条换成自制的炭铅笔后,又引得众人惊呼,纷纷凑上来看个究竟,但都不知道这是什么笔。

    有壤:“这恐怕就是传中的无毛儿笔吧!”

    这时候,卿品斋的胖伙计就觉得纳闷儿。心想,这子究竟使了什么妖法,竟然引得这么多人围观?而他的画斋却无一人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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