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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四章 少年与剑

    顾择以前并不认识凌霄,但是不知为何,看到她的第一面开始,他就有一种相见恨晚的特别感觉。

    那天她在院子里练武,轻盈而又敏捷,宛如一只遨游天际的鹰隼。

    就算放在人才济济的江湖上,她也是不可多得的武学奇才。

    见凌霄直勾勾地盯着自己,顾择忍不住放缓口气:“你为什么要抢走我的马,还要抢走我的信鸽?”

    凌霄已经将信鸽放飞,她倒是没有杀生,如果换成心狠手辣的原主,恐怕不会将那只信鸽放走。

    “哪来的为什么?”凌霄冷着脸:“路上刚巧遇到你,顺手而已。”

    她的嗓音靡艳如花,透着几分少女的性感与纯净。

    顾择心中微微一悸,笑道:“上次送给你的白玉糖糕,你喜欢么?”

    凌霄愣了愣,这货转移话题的速度真快。

    不等凌霄回应,那个司马欢就急匆匆地跑过来,大声嚷嚷道:“小顾!大事不妙!大事不妙!”

    顾择急忙走过去,沉稳地问道:“出了什么事?”

    司马欢脸色有点仓促:“刚才扈从来报,绮花楼的头牌胭脂姑娘突然失踪了!她房间里留下血罗刹的标记!”

    顾择拧起俊眉:“血罗刹也来宣城了?”

    “嗯!这下热闹了!”

    两人赶紧来到城东的绮花楼,凌霄见状,便悄悄地跟上来。

    胭脂这个头牌长得妖娆绝色,一向烟视媚行,恩客众多,包括司马欢也是她的裙下之臣,两人颇有猫腻。

    胭脂的房间里,家具物什一应俱全,并没有半点凌乱打斗的痕迹。

    老鸨跟在司马欢背后,听书楼的排面在宣城还是挺大的,这个司马欢经常来绮花楼一掷千金,所以老鸨对他的态度非常恭敬。

    “司马公子!今天早上我的丫鬟来胭脂房间里送东西,发现她不见了,她身边伺候的丫鬟也晕倒在地。”

    司马欢神色凝重,将那个昏倒的丫鬟叫过来:“怎么回事?”

    丫鬟小桃红战战兢兢地回道:“昨天晚上姑娘让我出去买份白玉糖糕,我回来的时候她就不见了!一个穿黑衣的女子站在窗口,她将我劈晕在地,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顾择果然在窗口位置发现血罗刹留下的痕迹,一朵血梅花。

    司马欢跟过来,愤怒地问道:“小顾!我们该怎么办呢?这个血罗刹杀人不眨眼,蛇蝎毒妇,如果胭脂被她害死……”

    顾择冷淡地回道:“不是血罗刹。”

    司马欢惊讶地瞪了他一眼:“可是这朵血梅花就是她的标记!”

    顾择低声笑道:“这是别人模仿的,血罗刹非常注重自己的江湖地位,她的血梅花绝对不会少一个闭口。”

    原来这朵血梅花的印记,有一朵花瓣少了一个闭环。

    不仔细看,绝对不会发现这个小瑕疵。

    司马欢神色骤冷:“既然不是血罗刹的手笔,那是谁干的?”

    顾择沉默。

    凌霄走上前来,环顾四周,笑道:“我可以帮你们追踪她的下落。”

    “哦?就凭你?”司马欢俊眸中飞快地闪过一丝讽刺之色。

    原主身为顶尖刺客,追踪的功夫可谓是一流。

    凌霄淡然回道:“嗯,如果我帮你们找到胭脂的下落,你们也要给我一些回报。”

    司马欢嘲谑地笑道:“姑娘!看你其貌不扬,胆子倒是大得很。”

    顾择突然开口道:“就让她试一试吧!”

    司马欢顿时气得噎住,质疑道:“小顾!像她这种丑女,面丑心恶,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顾择不以为然:“她虽然长得普通,不起眼。但是她武艺高强,不像是什么作奸犯科的恶人。”

    司马欢辩不过顾择,只能气呼呼地答应了。

    凌霄祭出原主的追踪功夫,在胭脂房间里拿了一件她常穿的外套。

    原主对气味有一种特殊的敏感。

    大概半个时辰后,众人跟随凌霄来到距离绮花楼不远处的池子旁边,凌霄指了指池塘:“就在这里!”

    司马欢惊讶地叫道:“什么?她落水了?”

    老鸨带着几个龟奴,气冲冲地问道:“是被人谋杀了?还是躲在这个池塘里游泳呢?”

    凌霄看向顾择,这个年轻俊秀的男人给人一种很踏实很理智的感觉。

    “最好派人打捞一下。”

    顾择表示赞成,跟老鸨回道:“你马上派人!用大网捕捞!”

    老鸨知道他是名剑山庄的少庄主,在江湖上威名赫赫,老鸨丝毫不敢忤逆,只能招来十几个熟悉水性的龟奴和小厮负责在池塘里打捞。

    果然,众人齐心协力,又过去半个时辰,终于在池塘里捕捞到一大包用麻袋包装起来的诡异东西。

    凌霄嗅了嗅,一股腐臭味道。

    “就是这个!”

    老鸨心口一沉,示意龟奴将这只麻袋打开。

    浓烈的腐臭味飘出来,众人顿时反胃呕吐。

    就见麻袋里装着一大堆尸块,尸块浸泡在池塘里已经腐烂,隐约可以看到女人的头颅四肢和身躯。

    “报官!赶紧报官!”老鸨吓得不轻,声音也变得剧烈颤抖起来。

    很快官府派来仵作,仵作姓陈,是个其貌不扬的中年男人。

    陈仵作检点完毕,向老鸨和顾择回禀道:“一共有三百块尸体碎块,根据我拼凑出来的样貌,根据绮花楼的辨认,应该就是胭脂姑娘!”

    顾择神色沉稳地问道:“陈仵作,她是怎么死的?”

    老鸨吓得够呛:“顾公子,昨天晚上胭脂没有接客,她那会儿一个人躲在房间里,没有跟任何外男接触呀!”

    陈仵作回道:“少庄主!她是被斧头砍碎,砍死之后分尸的!”

    竟然如此残忍?

    将胭脂砍死,然后分尸分成三百多块?

    这得多大的仇恨?

    顾择向老鸨问道:“胭脂最近跟什么人有接触?是不是得罪什么人?被他暗地里盯上了?”

    老鸨仔细回想一番,又招来在胭脂房里伺候的几个小丫鬟详细询问,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胭脂最近没有跟什么男人结仇。

    司马欢不忍多看,冷笑道:“看杀手的手法,肯定是惯犯无疑!而且必定是体格健壮的男人,否则怎么可能分尸?”

    就在这时,凌霄走过来,盯着司马欢瞧了一眼:“其实凶手就在眼前,你们何必在别人身上白白地耗费功夫?”

    此言一出,陈仵作和老鸨惊讶地问道:“小丫头!你这是什么意思?”

    凌霄双手背负,绕着司马欢走了一圈,笑道:“你处理尸块的时候在指甲缝里留下血液残留,只要用白石粉一试便知。”

    司马欢果然大吃一惊,正要替自己辩解,却见凌霄的速度更快,祭出一包早就准备好的白石粉,猛然间洒在司马欢的手臂上!

    白石粉遇到血液残留,几乎是瞬间的功夫,就开始凝结成一条暗红色诡异无比的血丝。

    司马欢逃无可逃,辩无可辩,他神色扭曲地问道:“小丫头!你为何要故意给我拆台?”

    凌霄丝毫不惧:“这些指甲缝里残留的血丝,就是最好的证据!”

    顾择也是预料不到,他震惊无比地看向司马欢:“司马大哥!你,你为什么要杀害胭脂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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