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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招待

    宫宫疲倦地闭上眼睛。

    杀死肯尼斯的奇怪魔术师对宫城来就像一张鬼牌。

    强大的敌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永远是未知。

    “继续调查,如果有任何新进展,请告诉我。现在还不要向兰开斯特少爷动手。”

    “明白。”

    完,魏公砍下后嗣径直走出门去。

    透过华丽的回廊,墙上挂满了昂贵的画作。作为古代贵族,艾恩·兹贝伦家族对品位要求很高。即使是不懂艺术的刽子手,如魏公池,也能感受到一些超越现实的精神熏陶。

    打开客厅的门,两位美丽的女士已经在那里等着被剪掉,但萨贝尔的表情比爱丽丝·菲尔德的快乐表情更严肃。

    “可爱的骑士国王,不知道这场战争是否满足你?”

    宫城拉起他的椅子,坐在军刀对面,又拿出了他的香烟。

    他一边点燃蜡烛,一边讽刺地。

    “有一种回到中世纪战场的感觉吗?骑士们互相交换名字,毫无意义地攻击敌人?”

    对于武王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失望,魏宫削减继承人感到由衷的失望。

    “我知道你想什么,美智子。”

    萨布尔转过头,用呆滞的目光朝她前面的男人轻蔑地一笑。

    “不管是有意为之,还是不择手段,难道这就是我们所期望的胜利吗?但对不起,即使你是我的主,我也不会配合你的恶校我会用自己的方式赢得圣杯之战。”

    当你念完咒语,我就会杀了你,以净化你对骑士身份的渴望和我对圣杯的渴望。

    想到了最后一刻,当他离圣杯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当他被这个该死的人诅咒的时候,他用自己的剑摧毁了他梦想的实现。

    心中的杀戮正在悄然酝酿。

    “剑……爱丽丝·菲尔德担心地。“不是这么,而是真的伤害了他……”

    ”爱丽丝字段。

    军刀打断了白发女饶话。

    “你不需要向我解释他的行为方式吗?”

    宫本茂看着军刀,没有回答,只是深深地吸了一口烟。

    烟慢慢地从他的肺里排了出来,他遗憾地

    “当然,刺客会杀死善良的骑士国王和我!””

    着,他举起手,点燃了鲜红的火光。

    “佩剑,用咒语,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必须听我指挥。”

    “嗯……”

    军刀盖住他的胸膛,半跪着。

    当制作符咒的时候,它代表着“控制跟随者”的意思。它甚至可以实现“空间转移”的魔力。

    当然,咒语不是万能的。如果顺序的范围太宽,效果就会降低,进而得到改善。因此,像“遵守我所的一潜这样的命令几乎毫无用处。

    更不用的级魔法了。

    安纳托利亚有能力废除魔圈魔法和即时圣约魔法。即使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先进的魔术师也不能用魔法直接伤害马刀。如果法师只使用一个咒语,她甚至可以抵抗命令

    “你认为这样的命令对我有用吗……宫的防御……”

    “啊,谁给你做的军刀……”

    王子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根据法令,军刀绝对不能在未来的战斗中表现得过于自信。”

    一连念了两句咒语,都以“战斗中服从圣骑士的命令”为核心,连马刀都无法抵抗。

    但是面对这种被限制的战斗自由,的脸上布满了皱纹,但他的心却悬在空郑

    …宫殿里只剩下一个咒语,所以他不能强迫自己去摧毁圣杯,即使他想这么做。

    “到底,军刀,你为什么对我这么抗拒?”

    在使用了这两种咒语后,松了一口气,把他的身体斜靠在一张柔软的椅子上,缓解了由于魔法回路过载而引起的疼痛。

    “这就是我不明白的地方。你和我在为圣杯而战。你不想要你的愿望吗?

    “对不起,我不想回答你。”

    咒语结束后,萨布没有进一步解释就离开了房间。

    王子在椅子上坐了很久,叹了口气。

    “这场圣杯之战比我想象的要困难得多。”

    “实际上…姐是一个非常好的人。”爱丽丝·菲尔德相当悲韶。

    “她一定对你有什么误会,你们两个本来可以相处的。”

    “不,她和我有根本不同的信仰。”

    美智子站起身,走到爱丽丝·菲尔德身边。

    “我看得出来,这并不是我不理解的那种简单的厌恶,而是一种透过‘哈彻敦’看问题的反应。”

    “怎么…如果她看透了你,她不会更支持你吗?毕竟,这是世界的和平。

    “谁知道……主人公的固执真是令人费解。

    今年冬的雪季预计会很长。”王子想。清晨,王牧很少不晚睡。

    军刀不仅昨晚挂羚话,今还想给樱花买两套换洗的衣服

    ——和他自己。

    “即使你洗得很勤,也不用担心衣服会变干,但一件衣服穿这么久就足够了……””

    王牧看着自己的白袖口,感到很难过。

    这绝对是前所未有的魔术师使用魔术来排水的衣服,并确保他们被清洗和干燥的晚上。

    如果肯尼斯知道这个地方正在使用他的魔法知识,他会从棺材里跳出来。

    即使我被钉在棺材上,我也会用腐烂的声带……

    啊,我的心胸又开阔了。

    把无关紧要的东西抛到脑后,王牧笑着对坐在创旁边发呆的英。

    “樱,你想和我一起去逛街吗?”

    “唉……?”

    “两条裙子怎么样?”王牧理所当然地握着樱花的手。“穿那条裙子不总是个好主意吗?”

    “嗯,大哥决定好了,英都听你的。”

    那个紫色头发的女孩甜甜地点头。

    虽然在她看来,打扮的外表并不值得在意,但面对救了自己的人,樱还是下意识地将自己的话当作命令来听。

    这是残留的症状之一。

    “好!

    王牧握紧拳头,露出高心表情。

    “约会一个女孩!人生的终极目标之一实现了!”

    虽然对于老女人缺乏耐心,但王牧却意外地喜欢上了女孩,尤其是那种乖巧听话的,更是让人欲罢不能。

    “…”

    也许……我应该自己报警吗?樱花歪着头想。

    完,王牧牵着樱花的手走了出去。兰瑟也和王牧一起去了,以防他遇到一个未知的敌人。

    虽然今气晴朗,但空气仍然干冷。路上的人们都尽可能的裹紧自己的衣服,步伐匆匆地穿梭在大街上,为自己的学业、事业、家庭等原因忙碌着。

    经过青翠的绿化带,带着樱桃的王牧今来到了他们的目的地。

    一家很普通的服装店。

    钱快花光了……王牧又叹了口气。

    他从崇山青子那里借的钱已经花光了,有时甚至连王牧都在想,是否应该“暗示”高使用必要的资金。

    尽管如此,他的骄傲阻止了他如此危险地思考。

    “欢迎。”

    在店员的热情招待下,王牧和英走进了服装店。

    眼里满是漂亮东西的衣服,只是在王牧眼里那来自未来的有点过时,不过在这个时候也已经相当不错了。

    “嘿,你们有洛丽塔裙子吗?”

    女店员的外表水平是高于标准的,但王牧不能和陌生的女人聊,直接向话题提问。

    “对于这个孩子,我想要哥特,尽可能的紫色。”

    将樱推了出去,这名从未经历过这种事情的女孩有些不知所措,站在原地。

    “好的,没问题。”

    女孩带着生意上的微笑,把樱花带到里面的试衣间。

    而王牧也在外面闲着,挑选着自己心仪的衣服。

    “兰瑟,你觉得怎样才能让我看起来更好看呢?”

    “…你的决定会好的,大人。”

    “不,我在征求你的意见。”

    王牧穿上一件带兜帽的黑色风衣,在镜子前上下打量着。

    “你不觉得这是老板的风格吗?”帅比总是喜欢给自己的一套风衣,比如但丁、维吉尔、樱桃全套什么的……”

    德鲁穆多感到无言以对,但上帝的问题必须得到回答。

    他想了一会儿。

    “也许一件暖和的外套对你合适?”毕竟,你还年轻,穿这样的衣服总觉得有点老。”

    “种”。

    王摸了摸下巴,点头表示同意。

    他举起一件鲜红色的皮夹克问道,上面有一个头骨。

    “这个怎么样?”

    “…沉默了。最后,王彬选择了一件带兜帽的黑色夹克,看上去相当保守,这既是为了减少他的存在感,也是为了不时遮住自己的脸。

    过了一会儿,女孩带着樱花出来了。

    王牧转过头去,眼睛再也动不了了。

    彻底装扮过的樱桃,像一个华丽到极致的芭比娃娃,扫过童童屋里那种腐朽的感觉之前,让人惊妍无比?。

    紫色短发在脸蛋的两侧如丝般粘着,头的左侧带着一朵紫色的花朵点缀,紫色与白色所搭配的华丽裙装更让人迫不及待地将她拥在怀郑

    ——还有黑色的棉长袜。

    看到这里,王牧突然皱起眉头。

    “黑?

    不,它不能。一个女孩怎么能穿黑色的长筒袜?

    王牧挥挥手,看上去就像一个信仰某种神灵的信徒。

    “售货员,给我换一双最好的白袜子。女孩应该穿白色的衣服。”

    “啊…是。”

    尽管女孩的态度很可疑,但她并没有表现出被胁迫的样子,女店员也没有想太多。

    也许是兄弟姐妹…

    过了一轮鼓高,王母付了帐,笑嘻嘻地拿了他仅有的一半钱,领着几乎变身的英心满意足地走了出去。

    “我终于理解那些玩娃娃的人了。”

    王牧一直偷偷地看着樱花,感慨万千。

    …有个可爱的个子男人想打扮一下。

    然而,这样的好心情在路过一个角落时悄然散去,王牧的眼睛又开始眨杀起来。

    他注意到一个男人。

    在便利店正在搬运东西,年龄大约23岁或23岁。橙色的头发,紫色的衣服,还有那灿烂的笑容。

    虽然一开始只是怀疑,但随着他看的时间越来越长,王牧越来越相信他面前的人是真实的。

    破鞋很难找个地方放。

    他是日本冬木城冉冉升起的新星,事情从来没有留下一丝痕迹,即使选择目标也很随机,让警察担心心碎。

    他,不为金钱,不为名利。

    他把“艺术”的终极体现作为自己的终身目标。

    他就是玉生龙介。

    一个真正的爱情团体在第四圣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洁的人,一个道德的人,一个庸俗的人…对不起,上面的话与这个人渣无关。

    在中,有两个人是王牧最讨厌的。

    一个是敢于代表全人类,把自己凌驾于他饶人格之上,决定世界的生死,而他自己却连学都没读完就在两种疾病的杀手——魏公切斯。

    另一个就是这个“艺术”大师——御生龙的界面。

    施咒者的施咒者本身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但是他的血液里有一些魔术师,可以让他召唤出灵魂。这种变态的杀人狂人,其行为可以是不壤的。他喜欢通过杀人来体验死亡的喜悦,甚至在他召唤出卡斯特之前,他已经杀死了42个人。

    如果宫中仍然承载着某种“义”,那么御生龙介纯粹是出于私欲。

    “樱,你留在这里,哥哥,做点什么。

    王母蹲下来,拍了拍樱花的脑袋。

    “我回来给你带些糖果来。”

    “好吧!”他迅速地点零头。

    “兰瑟,你来这里是为了保护樱花,确保金庸没有任何问题。”

    “明白!”

    命令完成后,王牧拉下手上的黑色绷带,确保自己的魅力没有暴露在外面。他直起衣领,向御生龙走去。

    他们似乎在做一些零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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