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章 寻宝(二)
张万想了想,和田玄真走向旁边的一处商店里面。
走进去一看,里面居然是家卖法珠的店面。
展柜上铺满了法珠,不过大多数都是些中下品的。
对于修仙之人来,这些东西算不上很值钱。但是对于张万而言可不一样啊。
田玄真同样看得直流口水。
两人一点也没犹豫,各自从旁边找来袋子,将那些法珠全部都装进袋子里面去。
田玄真一边装还一边与张万道:“可好了,这些东西谁先拿便算是谁的。回头可不许向我要。”
张万笑道:“这法珠可是要有门路的。你便是拿走了,又如何去卖?”
田玄真毫不在意的道:“要你管,本姑娘自有门路便是!”
嗯?张万本来只是想逗逗她,听她这么一,暗道莫非这家伙有更广的门路?回头若有机会定要好好探探她的底才是。
二人将这店铺里里外外来了个大清扫,便连店里被杀的伙计身上也没放过。
张万的运气不错,居然找到了两颗极品法珠,还有七八颗上品的法珠。看来这一次真是来对了,确实如豆所,这里算是一处宝藏啊。
将这里扫荡一空之后,两人又开始各处敲墙壁,看看有没有密室隔间之类的地方。
结果大失所望。显然这家店铺真的不大,没什么值得收藏的。
此时听到外面有人在喊村长。
张万急忙跑出去看了下。
居然是珍珠村的村民们全都跑过来了。
“你们……”张万气得吼道:“不是让你们在外面等着吗?”
村民不太会话,支吾了半也没明白。最后还是韩清明走出来解释道:“是我们其中一艘海兽船的皮被啃坏了。都漏水了。我怕再呆在海里,迟早会被那些怪物给吃掉,所以便自做主张带他们上岸来。利用渔网将海兽船给拖上了岸,待到走时修补一下便是。韩三正和两个村民在那边守着呢。我们其他人闲着没事便过来找你了。”
“正好正好!”田玄真指了指周围道:“这里真是有不少宝贝呢,哈哈……你们把每一个房间都给我搜仔细了。任何一个角落也别放过。不定哪里便会捡到好东西呢!”
村民们一听到有宝贝,顿时来了精神,当即散开去寻东西去了。
田玄真向着上方的正殿方向指了指道:“老头……估计那上面能有更好的。运气好的话不定还能捡到些好的器物呢。走吧,我们一起上去。”
“不……”张万却摇了摇头,示意不急。只是在这边先等着。
他主要还是怕这些村民们会有危险。
毕竟这岛上可是曾经被怪物袭击过的。他担心会有人有危险。
刚好亦可以趁此机会恢复一下真气。
见张万不走,田玄真亦不敢走。她其实还是有点怕死饶。这里到处都是碎尸,有人陪着还好些,若只是她自己还真有些怕。
于是田大姐便很够义气的也留了下来陪张万一起等。
便这么过了一整,村民们还真搜集到了不少好东西。有些是兵器。这里的兵器可与与外面的不同,都是相当锋利,吹毛断发的那种。
张万让他们将这些东西各自收好,拿回去便是不能自卫用,卖个好价钱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日常用品,甚至有一个村民愣是捡了个夜壶非要带走。是自家的坏了许久都买不起新,这个看材质不错,弄好应该都能传给下一辈去。
张万也是服他了。有听传戒指传手镯的。传夜壶给下一辈的,他还真是头一次撞见。
除了这些之外还有一些村民也捡了些书回来。
这些村民大多数不识字。他们拿过来也不过是给张万看。
张万看了看,发现都是一些修炼功法什么的。留了个心眼,反正这些书本都不是很厚,亦占不了多大的地方。他便全都给放到自己的储物戒指中去了。
韩清明此时向张万轻声道:“张老板啊!恕弟直言。这些东西……你可千万莫要拿到市面上去卖才好。至少十年之内不可妄动。”
张万一听便明白他的意思。
毕竟这处山门是仙家之地,想来这些人都是有些大本事的仙人之流。
他们被妖怪杀光了。身上的物事自然没了用处,扔在这里亦是浪费。
但此事着容易,怕是听聊人未必会信。
所以若是这些东西流通到市面上去被其了仙人们发现了,弄不好便会怀疑是他们参与了毁坏那仙家门派之事。若是真被仙人问了罪,莫是他们。便是府尊大老爷怕都无法全身而退呢。
张万想到这里,便与这些村民们简单了一下,便是让他们只将这些东西拿回去后藏起来。若没有他的话,万万不可轻易售卖。
张万又显出自己的神棍本事,这些东西都是沾了仙气的宝物,轻易不可乱动,否则惹恼了神明,定会降罪的。
村民们对他自然是极信的。立即全部应下。
当夜他们寻了处还算避风的大宅,将附近的一些木材拆掉烧起了火。刚好周围有不少被张万打死的黑鸦,被这些村民们拨了毛直接上火烤着吃。
村民们吃得极香,但张万和田玄真却仅是吃些干粮充饥。他们可是见过这黑鸦食腐肉的。光是想想那场景便觉得恶心,哪里能吃得下这些!
第二刚一放亮。村民们便又开始了大扫荡。
张万这一次倒是放心了不少,似乎这里真的已经空了。
村民们又搜到了一些没用的东西。有一部份却是些金珠首饰。不过张万全不感兴趣。他唯一感兴趣的,只是与仙家有关的东西罢了。
他张大老板什么世面没见过。这点钱在他眼里,根本与空气差不多。
这门派确实不大,只是珍珠村的村民们人数也不多。在这里又搜刮了一,到了晚上闲着无聊,干脆用火石燃起几只火把继续搜索。
如此一直折腾了差不多三左右。张万他们终于来到了山顶的正殿之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