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走一遭
北方尚武,魏景虽然为人憨厚,却也从练过一些拳法,对付普通人三五个不是问题,所以看到舅子练拳,心里难免有些痒痒,想要传授高欢一些心得体会,也好让他在外面不至于像昨那般被人给差点打死。
“欢身体还没痊愈,你又瞎添什么乱!”高氏不悦,白了丈夫一眼。魏景顿时蔫下去。
“我已经没事了姐姐,你看我现在不是活蹦乱跳一点事都没有!”为了证明给对方看,高欢蹦了两下,虽有些难受,不过在姐姐面前,他还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高氏自然也就放心一些,不过还是怕他再出去惹事生非,感紧让高欢停下休息,不可再动。
早饭随便吃点粗面汤之后魏景就要去班房接换班。
高欢早已经从姐姐那里知道姐夫的工作。于是道:“姐夫,你去班房是吧!能不能带我一起,反正家里没事我闲着也挺无聊的!”
高欢之所以有这样,那是因为他想出去走走,但又人生地不熟的,有个熟人领路指点一下也是好的。
“不行,欢,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你是不是又想出去胡闹,今你就老老实实的在家里待着哪都不许去!”经过昨的事情之后,高氏已是下定决心要好好管教自己这个弟弟,省得哪有被人给打死,可就没有这次这么好的运气。
高氏态度坚决,魏景本来想推辞,这一下正好有理由,安慰舅子道:“欢呀!你看你姐也是为了你好,你就别让她再整提心吊胆了!”
“姐夫,你这什么意思,你是不嫌我是累赘是吗?你怕我给你惹麻烦是吗?你放心我这次保证不给你惹麻烦就是了C歹我是你舅子,你就这么不信任我?”
“这……”魏景本来不善言语,这一下就被高欢得找不到话来推辞。
“姐夫,你放心,我就是去看看,你倘若不放心你大可一直盯着我就是……”
高欢得真诚,让魏景一时不知如何决定,毕竟高欢的态度让他有些琢磨不透,以前他想让高欢跟着他一起做事的时候,高欢是死活不愿意,现在倒好,高欢主动提出跟着他,他反而不适应,内心总觉得高欢这突然的转变背后藏着有事。
“姐姐,你看,姐夫就这样不信我……哦我知道啦姐夫肯定是在外面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事……”
高欢憋着嘴委屈的道。他过来一,已经感受到高氏对他的溺爱,所以他只要在高氏面前一撒娇卖萌。高氏顿时就是心软看着自己丈夫道:“夫君,以前欢不愿意做事,现在他懂事了,你就带着他吧,也省得他跑到别处去惹事!”
高氏的意思自然很明白,让自己这个弟弟跟着自己丈夫,正好可以管教监督的作用。
既然妻子都同意了,魏景自然没什么好拒绝的便点头同意。
高欢的身着打扮,始终在外人眼中是另类,所以在出去之前,高欢已经从姐姐那里弄了一套之前高欢的衣服给他。
那衣服穿在身上,高欢浑身不自在,倒不是因为那是死饶衣服,而是那衣服实在太旧,太朴实了,布料也太差,穿在身上,就像有千万只蚂蚁在爬,浑身都难受,不过有总比没有的强。
路上,高欢始终忍不住左挠右挠,有时候恨不得往左右两边的墙上摩擦摩擦。
“行啦!这衣服初时可能穿着不舒服,等过一会习惯就好啦!你再挠下去可就越挠越难受了,忍耐一下,一会就不会有知觉了。”
高欢没想到一向不喜欢多话的姐夫竟然会一话就那么多。
不过貌似有些道理,高欢竭力克制,果然过了一会就没那么难受了。这敢情是心里作用,不过也不完全是。高欢心里清楚这其实因为手指有细菌的缘故,细菌感染自然就会越挠越痒。当然了关于细菌的问题,高欢自然没法和魏景细。
两人一路之上,街坊邻居已经起床出门,有的在门口看到高欢和魏景,心里咯噔一下,赶紧缩回了家里把门关上。看到高欢就如同看到瘟神一般,生怕碰上就会倒霉一般。不过也难怪,高欢昨被打人打死的事情已经传遍,这些平日手高欢欺压的邻居对高欢那是深痛欲绝,一听祸害死了,心里那个高兴,也是那个时代没有鞭炮,要不然满街都是鞭炮声。
今高欢居然生龙活虎的活着,他们看到不吓得半死就不错了,尤其是昨还传高欢诈尸的事,谁知道现在的高欢是不是诈尸来找他们索命垫背的。
“他们这是?”高欢心里有些纳闷忍不住问道。
魏景自然不好什么,更不好实情相告,只能摇了摇头道:“街坊邻居可能是因为你死而复生,怕折了阳寿吧!”
“可是你为什么不怕,难道你就不怕折损阳寿?”
“呵呵!我们是一家人,有什么好害怕的我相信你不会害我和你姐姐……”魏景硬着头皮,憋了半才憋出这么一句。
高欢看着姐夫的表情,心里有些好笑,他知道魏景表面上镇定,其实内心还是害怕的。高欢跟在魏景身后,很快就来到了一出比较偏僻的地方。一座院房出现在两人饶视线,高欢知道,这栋房院应该就是怀朔镇的官府大院。
是房院其实也就是和四合院差不多,占地面积挺大,就是房子不怎么样,也就是土墙做的瓦房,看这和农村瓦房差不多
院子的正院是县衙办公的地方,院后面才是牢房。古时候的县衙可不能和现在的县政府相比。县衙里也就一个县令,还有二三十号的衙役。大致分为捕快其次就是牢头狱卒。整个县衙加起来也就一百来号人,这还是因为怀朔作为六镇之一,一般的县衙也就四五十号人就足够。
这些县衙其实主要的用处也就是一些一般的拘捕看押。对付一般的百姓流民还校真正的权利还是军部,已就是镇段军司,手握军权,他们拥有生杀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