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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章 明缅战争(不用订阅)

    后路一断,西南联军大败,远方的缅甸坐不住了,他们要打新的一场战争。

    明缅战争是明万历年间,明朝与缅甸之间爆发的一场在“西南极边之地”战争。

    明太祖洪武十四年(1381年),朱元璋派大将沐英出击云南击败蒙古残余势力后,沐英被封作西平侯,子孙进封黔国公,世镇云南。

    同时明廷在云南外围以西、以南的极边之地设有六个宣慰司。

    即孟养宣慰司(辖境相当今缅甸八莫,伊洛瓦底江以西,那伽山脉以东地区,治所在今缅甸孟养)、木邦宣慰司(辖境相当于今缅甸掸邦东北部地区,治所在今缅甸兴威)、缅甸宣慰司(即缅甸阿瓦王朝,臣属于明朝,其地在木邦以西,孟养以南,今缅甸曼德勒为中心的伊洛瓦底江中游地区)、八百宣慰司(其地在今缅甸掸邦东部和泰国清迈地区)、车里宣慰司(辖境相当于今中国云南西双版纳)、老挝宣慰司(其地在今老挝境内中部)。

    当时明政府授与当地上层分子以宣慰使的职衔,这些土司则接受明朝的封号,服从云南三司(即都挥司、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

    自洪武至正统年间(1368—1449年),明朝采取各种措施乃至战争手段,粉碎了分裂势力麓川引发的边疆危机,西南边疆版图得到极大拓展。

    明朝版图最盛时几乎包括了今缅甸全境,传统的边疆政区体制已不能满足此时的边疆控制需要,为适应新形势下西南边疆的社会发展状况,明朝在西南边疆逐渐建立起一套“内边区”与“外边区”分层管理的政区体制,深刻影响了西南边疆的发展和疆域形成。

    明代编纂的全国性总志及云南通志完整记录了从洪武到启年间云南的社会情况,无论是《寰宇通志》、《大明一统志》抑或《景泰云南图经志书》、正德《云南志》、万历《云南通志》、启《滇志》等书,其反映明代云南行政建置均按两种类型分别记载,透视出明代西南边疆政区体制的“内外分野”特征。

    现存明代最早的云南通志《景泰云南图经志书》记载云南布政司行政建置曰:“直隶府、州、司凡二十九,外夷府、州、司凡十七。”

    值得注意的是,为何云南布政司所辖分别为“直隶府、州、司”和“外夷府、州、司”?何谓“外夷”?

    如该书所载,景泰六年(1455年)云南政区建置情况为:①云南布政司直隶府、州、司;

    ②云南府、澄江府、曲靖军民府、寻甸军民府、武定军民府、临安府、广西府、广南府、元江军民府、镇沅府、马龙他郎甸长官司、楚雄府、姚安军民府、景东府、顺宁府、永宁府、澜沧卫军民指挥使司、北胜州、者乐甸长官司、大理府、蒙化府、鹤庆军民府、丽江军民府、金齿军民指挥使司、腾冲军民指挥使司。云南外夷衙门府、州、司;

    ③木邦军民宣慰使司、缅甸军民宣慰使司、孟养军民宣慰使司、车里军民宣慰使司、八百大甸军民宣慰使司、老挝军民宣慰使司、孟定府、孟艮府、干崖宣抚司、南甸宣抚司、陇川宣抚司、镇康州、湾甸州、大侯州、威远州、芒市御夷长官司、钮兀御夷长官司。

    由于明代云南全省均处于西南边疆前沿,则上述将“外夷”同“直隶”对举的政区记载方式,体现出西南边疆政区体制具影内”与“外”的分野。

    《景泰云南图经志书》所录“直隶云南布政司”的政区为十二府、七军民府、三军民指挥使司、一州、二长官司,属于“外夷衙门”的政区有六军民宣慰司、二御夷府、三宣抚司、四御夷州、二御夷长官司。

    这明府、州、司等行政区划形式在“直隶”与“外夷”两种分野中共同存在,因此政区形式不是分野的基础。然从地理分布格局来看,两套政区分野最明显的是边疆地理态势。

    所谓“直隶府、州、司”均为云南靠内地区,而“外夷衙门府、州、司”都位于云南“直隶府、州、司”的外围及边疆地区,由此形成直隶府、州、司为云南的“腹里”和外夷衙门府、州、司的“外边政区”格局。

    景泰年间撰成的《寰宇通志》所载云南等处承宣布政司直隶政区与《景泰云南图经志书》记载的云南布政司直隶府、州、司完全相同,而该书以“御夷”为标志的十七个政区也与《景泰云南图经志书》的“外夷衙门”政区完全吻合。

    英宗顺年间(1457—1464年)重修《大明一统志》,所录云南政区的表达方式与《寰宇通志》一致。是知《寰宇通志》与《大明一统志》记载云南政区所称“御夷”者,即《景泰云南图经志书》的“外夷衙门”政区,几种记录表达词汇虽然不同,但皆清晰反映出明代前期云南边疆政区的“内外分野”特征。

    明中期云南再修通志,即为今存周季凤撰正德《云南志》,其记述云南政区时也分为“腹里”和“外边”两个系统,明这种“内外分野”在正德年间(1506—1521年)依然延续。

    直到明后期,万历《云南通志》与启《滇志》的记载较前述各志书发生了很大差异,举凡“地理”、“建置”、“赋役”、“风俗”等卷仅记云南布政司直隶府、州、司的情况,却专设《羁縻志》记载云南外边土司政区。

    综合上举诸书所载,明代云南的外边政区在洪武末年至永乐初年基本形成,主要是在以下三种不同的地区设置起来:

    第一,元末明初麓川势力扩展所侵占的地域。

    第二,明朝平定云南后的新附地区设置为宣慰司或军民宣慰司。

    第三,正统年间(1436—1449年)三征麓川后析分麓川老巢之地设置干崖、南甸、陇川三宣抚司。到景泰年间(1450—1456年),形成了稳定存在的西南边疆外边政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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