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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冰云

    刘明远说着回头:“我说姐,你不是认真的吧。这债根本就不可能追的回来,过去也自讨没趣,运气不好说不定还挨顿揍。而且,你一女孩子,去那种地方,万一被欺负了怎么办?”

    韩忆桐不语,看他抓着牌不放,借口吃午饭,先行一步离开。

    刘明远终究是在工作期间,忙跟了上去笑道:“你就听我的准没错,左右都是被开除。不如好好再放松几天,还能混点工资。”

    说话间,两人找了家简单餐厅。

    下午,刘明远因韩忆桐的态度,不好继续在茶馆耗着。略带抱怨的跟韩忆桐一块在乔六子的物流公司前盯梢。

    天气很热,便是呆着不动,也如置身蒸笼。

    刘明远等的不耐烦,上公司门口打听了一下,回来之时边走边摇头:“走吧,走吧。人今天压根没来公司。”

    韩忆桐买了两瓶矿泉水,丢给他一瓶:“你不说他喜欢去银河ktv么,天也快黑了,等会再去看看。”

    追债专员工作并没有时间限制,晚上不用回公司报道。

    这规矩还是唐毅给定的,不怕员工消极混日子,因为规定时间内一笔债追不到的话,工资会有所调整,甚至开除。并且,追回的债务有提成。

    韩忆桐从刘明远嘴里知道,一个前辈,月工资最高破了三万。

    所以除非是追不到的债,否则没人会如刘明远一般,天天在任务期混着打牌。

    刘明远被韩忆桐这种认真的工作态度弄得郁闷不堪。但两人是搭档,他总不好自己回家睡觉。

    无奈下,只好拦公交,跟韩忆桐一起赶往银河ktv。

    韩忆桐跟刘明远一天接触下来,倒是起了些好感。这人心思很细,看得出来,也属于比较讲义气的类型。

    否则,韩忆桐一个新人,这么掌控工作主导。换大多数人,早就恼了。

    ……

    银河ktv,共六层的统一建筑,占地面积大约三千多平。

    距离极远便能看到楼身上到处闪烁着的走马灯,银河二字若隐若现,星星点点,气势不俗。

    门口是一个极大的停车场,这会天刚黑,停车场已然快停了五六十辆车,宝马奔驰等车标都在其中毫不显眼,特别是几辆敞篷超跑,看上去十分张扬。

    韩忆桐跟刘明远步行而来,在银河停车场外的门口一旁等候。

    才刚刚上夜班,属白夜交替的时间。许许多多穿着光鲜,相貌靓丽的女孩挎着名牌包姿态妖娆,或往外走,或往里走。

    乱花渐欲迷人眼,刘明远的眼睛就锁定住那些女人,若有毫光。

    “你瞧,这些都是银河里的包厢公主。瞧那双腿,渍渍,真他娘的长……”

    不到一些地方,体会不到另外一种人生。

    韩忆桐在部队之时,训练,出任务两点一线。在东阳之时,上班,回家,两点一线。

    从来都没有想象过,别人的生活该是如何?

    而这里热闹喧嚣的灯红酒绿,引起了她的兴趣。

    豪车,帅哥,美女,挥金如土。

    “那个,那个!”

    韩忆桐脑中正念头纷杂,听到刘明远见了新大陆般嚷嚷起来。

    他顺着去看,就见到一个一身工装、脚踩马靴,身高约在一米八的男人刚在路边停车下来。

    车子标志是奥迪,跑车样式。

    当然,吸引人的并不是车子,而是开车的人。

    第一眼,韩忆桐就注意到了他双修长的腿,匀称,笔直。隔了几十米,也能感受到对方魅力的冲击。

    gucci腰包,相貌冷冽与妩媚糅合,神采俊逸。

    不过是他随意地走动,就像是自带光彩一般,牢牢将所有人的视线吸引到他的身上。

    路过韩忆桐跟刘明远之时,那人侧目看了两人一眼,然后就当成了空气。

    而他身上那股子让人嗅之难眠的味道,却仍旧残存。

    刘明远道:“卧槽,这人真是极品,比那些个娘们还要撩人。老子要是有钱,不惜代价也得上他一次。”

    韩忆桐同样惊讶那人的姿容气质,但毕竟和夏明阳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抵抗力高了许多。

    听刘明远话里有话,不禁问道:“他也是工作人员?”

    “嗯,银河的台柱子沈冰云,听说从不出台,喝酒只喝价位在两千以上的……麻痹的,这辈子要能跟他一块喝顿酒睡一觉,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沈冰云?

    韩忆桐念了下这个名字,而后就抛在脑后。

    来这里是工作,不是为了享受。这点,韩忆桐在心里能掂量的清楚。

    四顾看了眼:“你说乔六子今天会不会来?”

    刘明远哼哼两声:“肯定来。”

    “有依据?”

    “乔六子见到沈冰云就跟狗见到shi一样,逢沈冰云上班,他肯定到。”

    “草他大爷,不知道沈冰云有没有被乔六子弄上床……”

    果然,他话音落下不久,一辆黑色奔驰商务从远处行驶而来,进了停车场。

    车门拉开,一个穿着花t恤,肥胖七分裤,手腕戴着一串粗如鸽蛋念珠的男人先走了下来,身后还跟着两名穿着正式的年轻人,像是手下。

    韩忆桐没见过乔六子,但从刘明远反应来看,那个戴着鸽蛋念珠的男人就是。

    对这个传闻已久的人物,他不免多打量了几眼。

    四十来岁左右,稀稀疏疏的几根头发,体型肥胖,脸盘方正而大。整个看上去就是混混头子。

    百人百相,这个乔六子去演电影反派,估计都用不着化妆。

    韩忆桐当即就想跟着过去把人拦下来,被刘明远死死拽住了:“我说你胆子到底有多大,他这会正要消费,你过去岂不是扫他心情。等等,等他玩好,喝足,咱们再说钱的事情。”

    “那得多久?”

    “欠债的是大爷,要债的是孙子,等呗!左右哥们光棍一条,今儿就认真工作一次。”

    韩忆桐掏出手机看了看,刚晚上八点,估计这一等又得四五个小时。

    电话敲响了起来,韩忆桐忙走到一旁接起,是夏龙江打来的。

    估计是夏明阳想离婚的事情被龚秋玲捅到了夏龙江那里。

    对这个岳父,韩忆桐是发自肺腑的尊重。

    大气不乏精明,看人眼光堪称毒辣。

    她记忆最深的是跟岳父一起陪客户喝酒,第一次见面,夏龙江便从许许多多微小细节判断出了对方性格,爱好。

    以至于聊天之时,韩忆桐像听了一场课,关于人际交往的课。

    当然,更重要的是夏龙江对她极好。

    是那种真正毫不作伪的友善,每次夏龙江在,饭桌上只要稍有言辞针对韩忆桐,他必然开口帮韩忆桐说话。跟夏明阳闹矛盾,夏龙江从来都把夏明阳训斥得面红耳赤,丝毫不留情面,不问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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