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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79章 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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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叔想到了一种可能,给奚公子的礼物说不定是随火药一起来的。

    从狗蛋鞋面的湿泥看,他去过河边,估计火药会从水路来,只要将他盯紧了,就一定能找到卸货的码头。

    至于时间,肯定就在这两日,不然就赶不上那位奚公子的诞辰了。

    时间紧迫,耽误不得。当晚,忠叔就借着关系,疏通了门房,偷偷溜了出去,联系上了浰头寨,让他们多派些人手来。只要能劫走这批火药,不但能解除浰头寨的危机,说不定还能将赣州给打下来,到时候他便是大功一件!

    贼首池大鬓正愁着呢,王守仁找来的狼兵鸷悍非常,若非借着地形优势,固守山头,他的寨子早就丢了。

    横水、桶冈诸寨的下场就在眼前,他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想不到瞌睡有人送枕头,真是求之不得。

    即便忠叔的消息是来自猜测的,最多只有一半的把握,为了寨子,他也要赌上一把。当即派出最得力的干将金巢,在忠叔的引领下,紧紧盯住了经常出府的狗蛋。

    赣州三面环水,水系繁杂。即便知道这批火药走的是水路,没人带路,也很难找到卸货的地点。

    让金巢没想到的是,狗蛋贼得很,出了邢府就开始绕圈子。若是换了别人,说不定早就让他甩掉了,可这儿是赣州,是金巢的地界,就算是闭上眼睛,狗蛋都无法逃出他的掌心。

    狗蛋在城里绕了两圈才偷偷出了主城,沿着梅川而下,悄悄来到一个小型窑坊。

    江右盛产瓷器,赣州自然也不例外,虽然比不上景德镇有名,但是窑坊数量众多,多临水而建,方便货物运输。

    这座窑坊的门口就有一个渡口,用木板搭了简易的船埠,站着四个壮汉,虽然打扮得像力把式,但是他们的脸,却是忠叔熟识的,全是老爷的护卫,而且还是近身护卫。

    这与成子所做的护院完全不同,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只负责老爷的安危,若非必要,绝不会离开老爷一步。

    看来,就是这地方了!

    金巢心头一喜,急急派了手下,将能调集到的人手全都调了过来,共有五六十号人。在他看来,凭借这些人手,拿下狗蛋他们几个,绰绰有余了。

    一行人趴在蒲苇丛中掩藏起来,从艳阳高照等到夕阳西斜,终于见到了一艘艚子迎着余晖缓缓而来。

    这就是一艘普通的艚子,长仅三丈,带个货舱,河道上随处可见,用来运输沿岸工坊生产物料和出产货物。

    水面离船舷只有一掌之距,看这吃水的位置,必定装了不少货物。

    照理说,这种停靠在瓷坊门口的艚子,运的多半是烧制瓷器的胎土。胎土与火药差不多重,从吃水上看不出差别。

    金巢心里没底,只能猫着腰,继续观察。只见艚上的艄公,嬉笑着同狗蛋打了个招呼,将一捆缆绳丢给了他。

    缆绳由苎麻编成,足有手腕般粗。狗蛋叫来那四个乔装打扮的护卫,一起将艚子拉向了渡口,拴好缆绳后以口哨示意。

    艄公架好栈桥,两人一前一后扛着一口大箱子下来。狗蛋打开盖子,映入眼帘的是满满一箱黑色的砂砾。

    金巢看得眼睛都直了,生于赣州的都见过胎土,颜色是白的,长得像石头那般,一大块一大块的。

    这艘艚子所运的,显然不是胎土,也不像是瓷器上色所用的染料。

    染料贵着呢,一般都是用小匣子装的,即便是景德镇的官窑,也没有如此大的手笔,用得了大箱子。

    箱子里装的,必然是火药无疑了!

    这才是第一箱,从吃水看,船舱里少说还有十几箱,若是再配上几箱火器的话,还愁攻寨的那些狼兵吗?就算是吃下赣州,都不算什么难事。

    金巢就像是孙猴子看到了仙桃,哪里还能按捺得住,立马招呼手下,冲出了蒲苇丛。手中挥舞的大刀,反射着落日的余晖,倒是应了那句成语“气势如虹”。

    然而再美丽的虹光,只存在于一瞬之间,下一刻,就听得一阵轰鸣声响起,随即鸟惊飞,人哀嚎。

    金巢一惊,吓得顿住了脚步。只见正对面窝着一群人,一个个头上顶着个蒲苇编的鸟巢,身上穿着葱青色的衣衫,与他们躲藏的蒲苇丛融为了一体,要不是放铳时冒出的白烟,根本难以发现他们。

    金巢扫了一眼,估摸着有三十号人,人数虽不及他的手下,但是耐不住人家使的是火器啊!用大刀对付他们,还没来得及靠近,就被打趴下了。

    金巢气得牙痒痒,眼前明摆着是个套儿,真是被那个忠叔给害死了。一双利眼如鹰,从人群中找出了抱头鼠窜的忠叔,一把拽住了他的领口。

    质问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又听到一轮铳声响起。忠叔不幸中了一铳,正中他的后脑勺。若是从他的后背看,就像是一只裂开的西瓜,还没来得及哀呼,人就软了下来。

    金巢脊背一凉,顿时后怕起来。若非他抓着忠叔,无意中将他做成了肉盾,之前那一铳就该打在他的身上了。

    面对必败的结局,他不会傻乎乎地留下送死,紧紧地抓着已经没了气息的忠叔,废物利用,继续将他作为肉盾,在两个心腹的保护下,向后退去。

    又挨过一轮火铳齐发,铳声停息下来,金巢还没来得及庆幸,就见狗蛋带着一大群恶犬冲了上来,亮出利爪,见人就扑,扑上就咬。

    场面霎时一片混乱,耳边传来的都是痛呼与哭喊。生死时刻,谁都顾不得上下尊卑了,相互推搡着,就怕落在了后面,被恶犬追上。没人给金巢让路不说,甚至还有人粗鲁地撞开他,逼得他让路呢!

    金巢的心腹被人群冲散了,他也被撞得晕乎乎的,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一不小心被人撞翻在地,手中抓着的忠叔顺势压在了他的身上。

    金巢索性不跑了,伸出手,绕到忠叔的后脑勺,在他的伤口上蹭了一把血,没工夫甩脱混着的脑浆,一股脑儿全抹在了自己的脸上,躺在地上装起死来。

    金巢带来的那五六十号人,死的死,残的残,活下来的只有十几个,全都弃械投降了。

    对于倒在地上的那堆“尸体”,狗蛋懒得一一检验他们是生是死。那得多费劲啊!马上就要天黑来,他可没这个工夫。只要在致命处补上一刀,即便没死,也能让他们彻底死透了。

    金巢的双眼留着一条缝隙,一直偷偷留意着四周的情况。眼看着对方的利刃就要向他刺下来,躲是躲不过的了,他立刻推开身上的尸体,大呼,“官爷饶命!”

    狗蛋不认得他,邢知府的亲卫却是从那张糊满血污的脸上,辨认出了他的身份,“他是浰头贼首池大鬓的得力干将——金巢。逮住了他,就能断了池大鬓的一臂。”

    只断一臂吗?

    狗蛋跟张平、何关混得久了,深谙“利益最大化”的道理,可不会满足于此。他要可是要拿下整座浰头山,向主子邀功的。

    狗蛋抬起手中的火铳,用铳口对准了他的脑袋,居高临下道,“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

    “官爷请讲!”金巢就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黯然的双眼一亮。

    他的神情落入狗蛋的眼中,引得他心中冷笑。这种人他见得多了,别看他平日里横得很,却是比谁都怕死,只要能让他活命,就是让他卖儿卖女都不会犹豫。

    “带我们去浰头寨,只消抓住池大鬓,你所犯的事可以既往不咎。”

    狗蛋满以为,金巢会欣喜地应下,想不到他却摇起头来。

    怎么?卖主之前,还要先装一回义气?

    这一招,狗蛋以前陪何关采购的时候,见他使过好多回了。心里明明想要得紧,脸上却是装出一副“我就随便逛逛,买不买无所谓”的样子,好跟货主讨价还价。

    狗蛋才不吃这一套呢,继续在心理上向金巢施压,“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你不要,留着也没什么用,去黄泉路上等你的寨主吧!”

    金巢见狗蛋拿出火折子,打算点燃火绳,吓得脸色煞白,“别啊!不是小的不愿意,只是上山的路都有哨兵把手,只要官兵一出现,就会推落山石,碾人就跟碾蚂蚁似的。无论去了多少人,都是送死的命。”

    为了保住寨子,池大鬓可不会讲什么兄弟情谊,即便他与官兵站在一块儿,照样往下推山石,连他一起杀,金巢可不想死得那么冤枉。

    “原来你怕的是这个啊!”狗蛋收回了火铳,“将心放在肚子里,照我说的去做,不但保你没事,还能得到一场大富贵呢!”

    金巢还能怎么样,带狗蛋等人上山,只要不被发现,他不一定会死。若是不带,他立刻就会毙命。

    没得选啊!

    当夜鸦默鹊静,金巢带着十来个幸存的手下回了寨子。寨主池大鬓等在哨亭,在看到金巢的第一时刻就迎了上去,“金兄弟,辛苦啦!”

    “托大哥的福,幸不辱命!”金巢半跪下来,行了一个军礼,“那个狗官借了一批狼兵来押货,若非杀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还拿不下这批火药。”

    说着说着,金巢的声音哽咽起来,就连眼眶都湿润了,抬起抹泪的手臂上缠着几圈绷带,绷带上还染着一大块血污。

    “小弟侥幸捡了一条命回来,可怜了我的那些手下,去了五十号人,才回来那么几个……”

    池大鬓这才发现他受了伤,忙不迭走上前去,将他扶了起来,“那群该死的狗官,差点害了我的兄弟!”

    他这番话可比刘备摔阿斗时说得还要高明,不但笼络了人心,还给官家拉了一波仇恨。

    金巢在心里“呸”了一口,张口闭口都是兄弟,眼里只有他身后拉来的那批火药。若非他亮出受伤的手臂,池大鬓怕是根本没注意到他和他的手下受了伤。

    死了那么多人,抚恤金一个字都没提,还想骗他死心塌地地给他卖命?做梦去吧!

    心里骂骂咧咧的,脸上还露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往边上让了一步,露出了十二辆牛车,每辆牛车上装着两口大箱子。

    金巢打开了离他最近的一口箱子,黑色的火药装得满满的,几乎漫上了箱口,“这些便是小弟冒死得来的火药,共计二十四箱。”

    池大鬓抓了一把,摊开手掌细瞧,只见掌心的火药并非是粉末状的,而是一颗一颗,宛若砂砾一般。

    池大鬓难掩失望,“怎么成这个样子了?”

    抢火药的时候,金巢只在远处瞧过一眼,此刻细瞧之下也傻眼了,支支吾吾道,“许是通过水运,受潮了吧……”

    “火药在咱们手中,总比在狗官的手中强。”这番安慰兄弟的话,也是池大鬓用来安慰自己的。他将火药丢了回去,拍去手上残余的灰尘,换上一副笑靥,亲热地勾住了金巢的肩膀,“走,回聚义堂,哥哥我让人准备了好酒好肉,特意给兄弟们庆功!”

    这顿酒金巢无疑是主角,他在腋下夹了一个酒坛子,逢人就倒上一海碗,池大鬓自然也不能落下。

    他的酒量不错,平日里喝个半坛子都没问题,可是今日怪得很,才喝了两碗就开始犯迷糊了,眼皮子就像是灌了铅,怎么睁都睁不开。

    待他再次醒来时天已大亮,鼻尖传来一股浓郁的血腥之气,而他的双手反剪在了身后,被绳子捆得紧紧的,身边还站着两个看押他的汉子。

    别看个子不高,同十五六岁的少年似的,却给人一种危险的感觉,浑身散发着锐气,像是一把出鞘的利剑。

    他们身着黑色对襟窄衫,扎头巾,缠绑腿。只有广西来的狼兵,是如此打扮的,身份不言而喻。

    再看四周,都是同他一般捆得跟个粽子似的山寨头目。每多认出一张熟悉的脸,池大鬓的心就往下沉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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