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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0章

    (老胃病又犯了,要住院几天,这章是在医院码的。这几天更新不一定能保证稳定,望理解。)

    “回不回洛杉矶等过几天再看吧,不过下一站肯定不跟你们一起去了。”

    安妮一边小口喝着粥,一边说道“小不点毕竟还不到一岁,频繁坐飞机对她的身体没好处。我打算在香江停留上一段时间,之后再看情况决定是去找你们,还是带着小不点回洛杉矶。”

    阿曼达才八个月大,这个年龄的婴儿,虽然说是可以乘坐飞机,但连续的飞行,肯定是对她的身体没什么好处的。

    在短短的半个月内,阿曼达已经连续飞了三次,其中还包括从洛杉矶飞往莫斯科这样的长途航班。

    对于一名才八个月大的婴儿来说,这样的旅程,“强度”是非常高了。

    “停留一段时间也好。”

    罗杰对安妮的决定表示理解,虽然说,罗杰更想和安妮、阿曼达多聚一段时间。

    但对于两人来说,阿曼达的健康成长,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或者说,对于任何父母来说,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是最最至关紧要的事情。

    想了想,罗杰说道“这样吧,马交的演出是三月二十四号,我等演出前一天再过去,留在香江这边陪你过个生日。”

    安妮的生日是三月二十二号,比罗杰早了几天。

    并非每一年的生日,两人都会一起度过。

    若是有什么工作上的事情必须要分开,那也是迫不得已的事。

    不过,只要条件允许,罗杰都会尽可能地在一年当中,几个比较重要的日子陪在安妮的身边。

    生日,当然也是“重要的日子”当中的一个。

    “好啊。”

    安妮没有反对,更不会去说什么会影响演出之类的话,只是简单地答应了下来。

    今年这一年,因为阿曼达和【诞生】巡演的缘故,罗杰和安妮两人注定是要聚少离多。

    在这种情况下,在一起的时间,就更加的珍贵。

    安妮和罗杰相识这么久,很清楚在“多年以前”,那个名叫艾琳的小女孩? 是如何一步步与罗杰渐行渐远的。

    整个过程,安妮都看在眼里。

    虽然说安妮对自己和罗杰之间的感情有充分的信心,但前车之鉴就摆在这里? 安妮绝对是不会想要重蹈覆辙的。

    ……

    早餐结束,罗杰并没有立刻去和乐队的搭档们汇合? 而是留在酒店套房内,陪着安妮? 时不时地逗一下女儿。

    一直到下午? 罗杰才与安妮道别? 前往亚洲国际博览馆。

    在香江? 由于娱乐产业的繁荣,适合举办演唱会的场馆是有不少的。

    但同样的? 由于地价的昂贵,香江的各个场馆,规模都不算特别的大。

    这座城市里? 最有名的演出场馆自然是大名鼎鼎的红磡体育场。

    几乎所有的“本土歌手”都以能够在红磡举办演唱会为荣。

    在1994年红磡体育场的那场演出,也被不可描述国度的摇滚圈子视作是“国摇的巅峰”。

    关于这个观点是否正确暂且不说? 但那场演出? 确实是影响了不可描述国度摇滚圈子的一整代人。

    并且在二十多年后,依旧被歌迷们津津乐道。

    但要说“规模最大”的场馆,反而是在香江国际机场附近的亚洲国际博览馆。

    这座场馆内,其中最大的一个室内多用途场馆,在按照演唱会的标准布置之后,可容纳一万三千到一万四千名观众。

    ——这个数字并不高,但在寸土寸金的香江,已经是最大的场馆了。

    在整个【诞生】巡演的所有场次中,按照到场的歌迷人数来计算,香江的这一场,规模都可以列入倒数之列。

    不过,这是受限于“场地条件”的限制,并不意味着这场演出不够重要。

    而且,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小场馆有小场馆的好处。

    大型的露天体育场,在营造气氛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而小型的室内场馆,却是在声学环境上更加出色,可以给歌迷们带来更好的“听觉享受”。

    在香江的这几天里,虽然乐队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了《讲不出再见》这首歌的创作和改编上,但基本的排练也并没有放松。

    当然,这也是因为,随着演出的进程,乐队在“演出状态”方面已经越来越出色。

    吉姆和乐队其他人之间的配合,也愈发的默契起来。

    每一场现场,乐队已经不必再去进行完整、系统的练习,只需要熟悉一下现场的走位,以及一些根据现场布置所安排的“特殊变动”即可。

    每一场都这么偷懒肯定不行,但偶尔偷懒个一次两次,对演出的质量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下午,罗杰来到亚洲国际博览馆,和乐队的其他人汇合。

    不过,几人之间只是互相打了个招呼,便是各自进入化妆间里去化妆、更换造型等等。

    任何一位明星,在登上舞台之前,都要在造型上花费不少的时间。

    像是乐队这样,仅仅只是提前三四个小时准备,已经是比较“敷衍”的做法了。

    一些对“颜值”要求极高的明星,为了一场演出,提前数天就开始准备,在演出当天,从一大早就将自己关进化妆间里,一直到晚上演出的时候才出来,也是颇为常见的。

    不过,乐队几人对于外表,或者说对于造型的要求并没有那么苛刻。

    在罗杰看来,与其在造型上多花费功夫,不如多想想怎么给歌迷们带来一场更加完美的摇滚盛宴。

    这也和大部分摇滚乐手、歌手的造型相对简单有关。

    比如说罗杰,在舞台上的造型就可以说是“万年不变”。

    一个简单的烟熏妆,外加一身凸显身材的“黑皮”,就算是完事了。

    即便是化妆师再怎么费心思,就这么点简单的造型,也花费不了多少的时间。

    ……

    两个多小时后,临近晚上六点,罗杰总算是摆脱了造型师的“折磨”,从化妆间里出来。

    靠近舞台入口的休息室内,胖子几人已经是围在一张桌子前等了不少时间了。

    和以往的每一次演出一样,桌上摆着三明治之类的食物,都被仔细地切成小块,可以一口吞下,不至于因为进食而影响到脸上的妆容。

    这是给众人垫垫肚子所用,毕竟演出要到晚上八点才开始,结束之后,就要到十点多、十一点之后了。

    再加上演出是个体力活,这么长时间,若是一点东西都不吃,那多半是要受不了的。

    当然,在演出之前,也没有人会吃得太多。

    就是简单的垫垫肚子,确保不会因为过度饥饿而影响演出。

    等到演出结束之后,那才是大快朵颐的时间。

    除了一些垫肚子的“零食”之外,桌上还摆着几瓶酒,以及一副扑克牌。

    演出之前喝点酒,这个习惯是罗杰带起来的。

    在胖子和贾森逐渐戒掉了某个爱好之后,酒精,也成为了全乐队的“通用选择”。

    罗杰始终认为,微醺的时候,更有助于自己保持一个好的演出状态。

    或者换句话说,就是在舞台上表现得更加“兴奋”。

    当然,在喝酒方面,罗杰的自制力还是不错的。

    或许平时会肆无忌惮一些,但在演出开始之前,却是从来不会喝醉,总是能够严格地控制着自己的饮酒量,确保一个“刚刚好”的状态。

    至于桌上那副扑克牌……

    不用问,肯定是胖子这家伙搞出来的。

    自从胖子和杰西卡这个职业牌手交往之后,仿佛一下子染上了赌瘾,有事没事都要找人玩上几局。

    当然,说是赌,但以众人的收入水平而言,这种牌局不过是朋友之间随便玩玩罢了。

    就像是不可描述国度的很多地方,逢年过节的时候,亲朋好友之间习惯搓上几圈麻将一样。

    “罗杰,你来的正好。”

    胖子一边发着牌,一边说道“一起来玩几局,五十块的大盲。”

    一边和罗杰打着招呼,胖子看到翻出的最后一张公共牌之后,毫不犹豫地丢了几枚筹码进去,叫道“加注,一千块。”

    此时牌桌上只剩下胖子和吉姆两人,贾森早在之前的回合中就已经弃牌。

    看到胖子的加注,吉姆翻起自己的底牌看了一眼,摇了摇头,直接放弃了这一局。

    胖子收起牌桌上的筹码,将扑克牌丢给贾森,说了一声“洗牌”之后,便是拿起一瓶威士忌,给自己倒上小半杯,而后一口干掉。

    罗杰有些纳闷,问道“这是什么情况?”

    “新的玩法。”

    吉姆耸耸肩,说道“赢钱的人要喝酒,不过为了防止喝醉,一次只喝‘一枪’。”

    (注shot,在酒桌上指容量单位,大约15盎司/44毫升。)

    无论在哪个国家,酒桌上不管是玩什么游戏,大多都是输掉游戏的人喝酒。

    这次,却是要赢得牌局的人喝酒,却是比较少见的。

    “为什么是赢的人喝?”

    罗杰随口问了一句,不过却是没有等人回答,便是从一旁的筹码盒子里拿出一摞筹码,敲了敲桌子,对贾森喊道“快发牌。”

    罗杰对打牌没什么特别的爱好,不过,就像是罗杰带动着全乐队喝酒,有事没事都要喝上几杯一样。

    在胖子的“带动”之下,但凡是需要打发时间的时候,乐队众人的第一反应,总是拿出一副扑克牌来,赌上几手。

    用物以类聚这样的话来形容似乎不太恰当。

    更加准确的说法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无论好的还是坏的,“习惯”总是会在一个小圈子内迅速传染,从一个人的习惯,变成所有人的习惯。

    “跟注。”

    罗杰随手丢出两枚代表二十五美元的黑色筹码,说道“过几天是安妮生日,我打算在香江这里多呆两天,陪安妮过个生日,等到二十三号再去马交。”

    坐在小盲注位置的胖子看了看自己的底牌,纠结了片刻,扔出一枚筹码选择平跟,嘴上却是在接着罗杰的话,问道“安妮不跟我们一起了?”

    “阿曼达还小,连续坐飞机对她的身体会有影响。”

    罗杰耸耸肩,说道“她们大概会在香江这边玩一段时间,然后就直接回洛杉矶。”

    顿了顿,罗杰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又补充了一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

    谁也没有把罗杰的最后一句话放在心上,包括罗杰自己也是。

    胖子摇了摇头,不知想到了什么,说道“孝子确实是很麻烦,还好我儿子已经长大了。”

    吉姆立刻补刀,问道“你说的是哪个?”

    胖子有两个儿子,名字还都和胖子一模一样,父子三人都叫理查森-埃尔文德斯。

    这么偷懒的起名方式,也就胖子做得出来了。

    “当然是小的。”

    胖子“理直气壮”地说道“大儿子跟玛丽过,我又不用去管他,每年支付一笔抚养费就行了。最多,隔几个月去看看他。”

    “我看你是家有悍妻,不敢接过来吧?”

    罗杰调侃了一句。

    在胖子刚刚离婚的时候,每隔一段时间,比如说每年的春假和暑假,都会将儿子接过来住上一阵。

    不过,自从胖子和杰西卡的儿子出生之后,对于“老大”就冷落了许多。

    这其中的原因嘛……

    不用问也猜得到。

    “别乱说,谁怕老婆了!”

    没有哪个男人愿意在朋友面前承认自己“怕老婆”这件事。

    胖子也不例外,听了罗杰的话,立刻反驳道“我家里的大事小事可全都是我做主!没有女人说话的份!”

    “呵呵。”

    一句“呵呵”,充分表明了罗杰对此事的观点和态度。

    和以往的很多时候一样,胖子再次“不小心”成为了众人集中火力的目标。

    一边玩牌喝酒,一边吵吵闹闹,时间倒是过得很快。

    在罗杰得感觉中,几人还没怎么玩,就有工作人员前来提醒,演出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

    “我的琴呢?”

    罗杰找了一圈,从一名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自己的贝斯,试了一下手感,便是将贝斯背在肩上。

    倒满一杯酒,举起酒杯,对几个搭档说道“好好演完这一场,晚上来一场派对庆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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