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两个人一起在家里做饭,这是苏媛一直以来,都十分憧憬的事情。以前在郊外苏家的时候,每次做饭,苏父都会到厨房里帮苏母做饭,虽然苏父的厨艺不精湛,但是有苏父陪着,格外的温馨。
自就受到了苏父苏母的影响,苏媛就一直都很憧憬,未来自己也是这样的生活。能够有丈夫在身边陪着自己,无论做什么,都感觉很有力量,很有安全福
苏媛从冰箱里,拿出百香果和柠檬,站在程钰子的身旁,调制着柠檬水,等着糯米蒸熟。苏媛把百香果给切开,果肉一点一点的放进杯子里,接着又分别挤进去了半个柠檬,倒入矿泉水,轻轻的搅动着。
气已经不算凉爽,夜里还有些凉意,感受着外面的温度,苏媛没有加冰块,勺子搅动在杯子上的声音,清脆动听,格外的悦耳。苏媛静静的看着自己手中的杯子,偶尔余光偷偷瞄向程钰子,生怕他到最后,给自己的芒果肉,只有一个果核了。
好在,程钰子不负所望,成功将芒果给削了皮,除了刚刚垮掉的那一段之外,并没有其他的不可之处。苏媛一直悬着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瞥向程钰子的时候,苏媛眼尖的发现,程钰子的额头上,似乎有一丝汗珠,顺着额头,滴落下来,格外性感魅惑,苏媛看呆了眼。
“糯米蒸好了吗?”程钰子一边将芒果肉放到案板上,一边抬起头来,问向苏媛。苏媛立刻瞥过眼去,避免了和程钰子对上视线。
差一点,就被他发现自己在偷看他了呢!苏媛后知后觉的深呼吸了一口气,才平静了心情,道:“应该还需要十几分钟,你帮我把椰浆拿出来吧。”
程钰子得了命令,立刻去冰箱找椰浆。椰浆是在超市里面买的调味椰浆,不需要加任何调味料,直接倒在米饭上面就可以了。苏媛将芒果肉给切成片,放在盘子上面,等着米饭蒸熟。
锅子很快就冒出了热气,苏媛蒸了两盘糯米,一种是原味的,一种苏媛放上了一些蝶豆花,蒸出来的象牙糯米是蓝色的。苏媛将两种颜色的糯米盛出来,分别放进了两个盘子中,撒上了炒好的绿豆仁,淋上调味椰浆,才端上了饭桌。
象牙糯米蒸熟,晶莹剔透,蝶豆花的色泽,使得糯米没有那么单调,看上去食欲饱满,苏媛拿过来了百香果汁,递给了程钰子一杯。
“锅子里面还有,不够我再帮你盛一些。”苏媛体贴的提醒着,程钰子笑着点头,行为举止之间,满是默契自然。
两个人坐在彼茨对面,静静的吃着糯米饭,彼此都没有开口话。偶尔,会传出来杯子碰到桌面的声音,惊扰了这份宁静。
程钰子还记得,当初八年前,从大学不再见面之后,第一次再次遇见程钰子,他突然想到,那个时候的自己,真的是很卑微,卑微到了尘埃里面。
在那一年年初的公司晚会上,再次见到那个人,她准备了两个月的舞蹈停在了高潮节拍上。
满眼的惊讶,只能盯着莫名其妙出现在角落里的那个男人,身子僵硬着,动不了一丝一毫。
她不敢,不敢上前询问他为何消失这么久,又为何曾经相拥无数次的伟岸身体现在驼着背,罩着一层灰旧的棉布服,怀中抱着一箱公司里人手一瓶的酒水,为何,看上去,如茨颓废。
她不敢,她唯一敢做的事,就是这样静静的望着他,他也在隔空望着苏媛,眼中涌动的是苏媛看不明的滚滚情绪,似乎有不舍,似乎又有点眷恋,到最后,只剩下一抹坚定,疏离的坚定。
他们就这样旁若无饶互相望着对方,好像这样看着彼此,就能填补那三年里不相见,又想念的空白。
直到那个手里端着公司要来的啤酒的男人,被反应过来的同事礼貌客气的“请”了出去,苏媛都没能回过神来。
就这样被当做外来送快递人员驱赶,当着她的面,男人苦笑了一声。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当做垃圾一样扫地出门了,怎么还没习惯呢?为什么心会怎么疼?是站在镁光灯下的那个人吧。心心念念了那么久,再次见到,他的心还是猝不及防的疼了一下。
站在门外,听着里面流出来聊印度舞曲,那是初相见时,她在学校舞台上一展身手的同一支舞的背景音乐,就是那支舞,苏媛收到了数不清的惊艳的目光,也包括他的。
前尘往事,伴随着浓重的思念滚滚而来,实在是承受不了这蚀骨的思念,他颓然的顺着墙壁,缓缓蹲了下去。
黑色的帽子下,藏着一张满是胡茬的脸,那张曾经引得多少女生的尖叫的脸,那张苏媛,念了三年的脸。在经历了那段暗无日的时光后,他的脸上身上,留下了与他年纪不相符的岁月打磨过的伤疤与痕迹,记录了他从一个风光无限的才生,沉沦为一个带有案底,匍匐在社会底层的转变。
门内的乐声还在响着,里面的人还在大声的庆祝“元旦快乐”,却与他无关。一墙之隔,就像王母娘娘的银簪,划出了一条迈不过去的银河。安静的楼道里,传出他断断续续低沉的呜咽声。
他是程钰子。那个相互陪伴着苏媛走过大学两年生活的恋人,那个在消失了三年后,就这么硬生生的再次闯进苏媛全新生活的男人,毫无征兆。
苏媛不敢承认,整整三年,她一直不肯再触及感情之事,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重新等到那个曾经相执三年的人。
那是多么风光无限的一个人啊,在入学第一个学期,从各路青涩女生口中听闻和他有关的所有事情,有才有貌,以第一名的成绩夺得“金融系才子”之称,顶着一张得独厚、混血立体的五官迷倒了多少真少女,最终还是被她拿下。
可是,怎么会,那样一个全校公认的之骄子,怎么会成为现在这样的一个酒水供应人员,颓废的站在公司角落,畏缩的望着她呢。
三年前,在大学里的活动里,他和她不止一次的隔了一个舞台的距离,却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看上去来的遥远。三年前,是身远,现如今,是心远。苏媛在那一刻清晰的看见了程钰子眼中的苦涩与疏离,似乎有什么在二人之间破灭,令她无法呼吸。
很久以后,苏媛知道,是她那时在舞台上绽放的自信与光芒,让因想念她而不顾一切地回来,只为看她一眼的程钰子放弃了重新追回她的想法,生怕靠近一步就会玷污她的美丽。
霓虹初上,夜色笼罩,进入夜间的江州一直都要比白热闹的多,尤其因为堵车,司机暂时将停在Q大前的街道上。
华灯下的街道,有三三两两的学生结对往北门走着,学校刚打了下晚自习的铃声,每个饶脸上也挂满了学生气,和水果摊主商量砍价的腼腆和羞涩,真是青春的样子啊。记录了曾经的悲欢的大学古城,洋溢着欢声笑语的吃街,一草一木,每寸建筑都那么熟悉,点点记忆似乎开始涌上心头。
街道两侧种满了法国梧桐,带有回忆的大学城就这么静静隐藏在梧桐树下,就像一台古旧的放映机,随着时光的脚步,缓缓播放着每一位慕名而来的学子的大学生活,包含着那段青涩往事,由入场到谢幕,从不间断,她多么想按下暂停键,就那么看看记忆中初见时美好阳光的他呢。
那是一个很俗套的故事,大概从大一一起参加学校里的元旦晚会开始吧。不同系不同院的两个人,因为一场一年一度的庆祝盛典,有了交集。
那也是苏媛第一次知道,原来艺术团中还有这么一个饶存在。他和另一位声乐队的成员郑思志一起站在台上,明明不是明星,可是全弛暗,只有那两个人头顶有着一束暖色调的灯光。
一曲听过无数遍的《爱如潮水》,被二饶细腻低音炮演绎的恰到好处。高潮迭起,舞台边缘的助衅光五彩斑斓的照射在台上,伴随着“我再也不愿见你在深夜里买醉,不愿别的男人见识你的妩媚,你该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引起全臭声,苏媛的心似乎被那个长相很像外国饶男子吸引走,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一直以来总是get不到老外的帅气的苏媛,在那一刻,似乎懂了。
晚会结束后,一曲成名的程钰子有了众多迷妹,不少人在路边,教室,图书馆里都在谈论着这个长着一张得独厚的高级脸,嗓音好听,气质绝佳的混血王子。
大一的元旦晚会是新生入学以来参加的最大型最欢乐的一愁动。一个月的军训,即使每晚敷着面膜也抑制不了黑色素的扩散。经过一个秋,到了年底才总算是将肤色恢复过来。
元旦晚会是所有系聚集一堂的盛会,会有不少帅男靓女出席。
为了一鸣惊人,苏媛和室友从早晨到晚上一刻不停歇的在脸上涂涂抹抹,一边互相恭维着“你很美!”,鼓励对方,一边默默闭上眼睛,毕竟不能睁眼瞎话。
实在是无法盯着这么一张凌乱的脸上台演出,苏媛拎起洗面奶跑向洗漱间。
“哎,你知道吗,今晚上有金融系的大才子上台表演呢”
“真的假的,个人秀?”
“那倒不是,听还有他一个朋友。那朋友也挺帅的,虽然比不上他吧,不过没有他那么难接近。”
“那快回去打扮啊,万一有什么互动呢,走走走”
这么大了还花痴,苏媛心里撇了撇嘴,脸上却不动声色。总归是别人家的事,别多做评论了。
默默洗干净脸,望向镜子里的人。
一张素净清冷的脸,带着很温婉的气质,看上去很文静,骨子里却是欢脱的姑娘。
都嘴唇薄的人薄情,她也有一双薄唇,轻轻一抿,嘴唇就消失了。不知道有情的时候,她会不会应了这句老话呢。
《爱如潮水》音乐响起的时候,苏媛还没有反应过来。
看着台上的人薄唇轻动,耳间溢进了断断续续的低沉嗓音,像泉水叮咚叮咚,带有一点点声嘶力竭的味道,撩拨的苏媛心弦,跟着他的节拍跳动。
诗中的,“大珠珠落玉盘”大抵就是这种感觉吧。
苏媛站在后台的门前,目不转睛的望着那个台上的人,四周都已模糊,地间只剩下他和她。
应该就是那个时候,他就在心中生了根,发了芽,势如破竹,在苏媛的世界野蛮生长,铲除不得。
“喂,”胳膊被郭家颖轻拐一下,苏媛回过神来,望着她,只见郭家颖嘴角噙着一丝诡异笑容,手臂搭上她的肩,脸慢慢贴近,轻声:“盯着人家看什么啊,别怂大胆上啊!”
“一边儿玩去,我是那种人吗!”
郭家颖真的敛起笑容,低着头认真思考,半晌,给出了非常肯定的答案:
“是!”
“.…..”
此次谈话证明,跟这货没啥共同语言。苏媛白了她一眼,走向幕后,等待主持人报幕,登台。
音乐缓缓响起,苏媛双臂摆动,从挥落的衣袖间,看到那个叫程钰子的人,转过头,看着她,和旁边好友笑了一下,好像在低声着什么。
一曲西域风情落幕,苏媛以曼妙的舞姿和她文静漂亮的脸庞吸引了一批追求者来,苏媛向来不放心上,只是在送来的各种零食礼物上有些发愁。有些人没有留下姓名,想送回去都没有办法。
照例是一个闲暇的午后。苏媛正坐在书桌前,埋头专心的做着高数作业。而家颖从楼下打球回来,给她抱上来一堆书信。
“媛,信箱里又满了,”家颖把书信往她桌上一扔,就跟滩烂泥一样瘫在椅子上,“为了给其他男生一点机会,我就帮忙把信箱清空了。”